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經2014年2月10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該《決定》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調整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發展體制機制、完善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大力推進依法治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構建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15部分58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 制定機關:中共四川省委
  • 通過時間:2014年2月10日
簡述,決定,

簡述

2014年2月10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決定

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
(2014年2月10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屆四次全體會議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結合四川實際,就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問題進行了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增強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改革開放是當代中國最鮮明的時代特點,是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的新的偉大革命。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全會通過的《決定》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施政綱領。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繼續高舉改革開放旗幟,對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四川是改革的重要發源地之一,在全國率先探索農村改革,率先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率先進行城市綜合改革試驗,率先開展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30多年來,四川實現了由計畫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由國家後方基地向內陸開放前沿的轉變,由缺吃少穿向全面小康邁進的轉折,城鄉面貌發生滄桑巨變,經濟社會發展實現歷史性跨越,靠的是改革開放。
當前,四川發展進入新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四川作為西部大省,要大踏步趕上時代發展步伐,走在西部開發開放前列,化解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實現“兩個跨越”奮鬥目標,根本出路在於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更大決心和勇氣把改革事業推向前進,奮力譜寫中國夢四川篇章。
(2)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全省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進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統籌推進“五位一體”改革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堅決破除各方面體制機制弊端,為推進四川科學發展、加快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解放思想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提。四川地處西部內陸,最大的落後仍然是思想觀念的落後,最大的差距仍然是思想解放的差距。必須繼續發揚敢為天下先的精神,勇於自我革新,跳出條條框框,大膽試大膽闖,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改革的新路子。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四川“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發達”的基本省情沒有根本改變。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圍繞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來展開,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為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提供體制機制保障,牽引和帶動其他領域改革。
(3)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任務。按照“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目標,探索符合四川實際的改革開放之路,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核心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加快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步伐,努力使經濟發展更有活力更有效益更有質量。
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核心是處理好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關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規範權力運行,發展人民民主,把治蜀興川各項事業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巴蜀文化獨特優勢,充分激發文化創造活力,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四川文化軟實力。
深化社會體制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社會建設與治理的關係,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共同富裕和長治久安,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系,構建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社會發展機制。
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核心是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著力建立生態文明制度,構建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快建設美麗四川,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必須緊緊圍繞密切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不斷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把四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
到2020年,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4)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堅持和發展改革開放的實踐經驗,堅定不移貫徹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與時俱進推進改革實踐。必須堅持黨的領導,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確保改革正確方向;強化全局意識,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標相結合、漸進和突破相銜接,實現整體推進和重點突破相統一;突出問題導向,把改革著力點放在解決矛盾和問題上,抓住關鍵問題,著力攻堅突破,從人民民眾最期盼的領域改起,從制約經濟社會發展最突出的問題改起;堅持積極穩妥,膽子要大、步子要穩,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提高改革決策科學性,正確、準確、有序、協調推進各項改革。
二、調整最佳化所有制結構
(5)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健全以規範的董事會為重點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董事會在重大決策、薪酬考核、選人用人等方面的職權。深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逐步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建立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與業績考核緊密掛鈎的任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機制,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大力推動國有企業產權多元化發展,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鼓勵企業法人和各類投資者按照市場規則,依法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以省屬國有骨幹企業為重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實現整體改制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大力提升國有企業的資產證券化水平。
推進國有企業開放性市場化重組,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內部資源整合或企業間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重組聯合,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推動國有資本加快從一般性競爭領域退出,引導國有資本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重點行業、關鍵領域等,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最佳化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推動由管資產向管資本為主轉變,加快國有資產監管的地方性立法進程,推進國有經營性資產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
(6)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根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確定合適的國有股權比例。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國有資本投資項目。鼓勵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7)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債券融資、技術創新、跨國經營。健全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認真落實和不斷完善財政、金融、稅收、信用擔保、技術創新等方面的政策。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扶持中小企業孵化園建設,引導更多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促進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家財產和合法權益。
三、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
(8)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制定負面清單,實行“非禁即入”,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實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制度。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削減資質認定項目,實行先照後證,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加強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地方保護政策。積極推動社會徵信體系建設,建立企業資信、個人信用、行業誠信資料庫,建設全省統一的社會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9)推進資源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大力發展各類生產要素市場,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係、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生產要素配置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深化土地要素配置和差別化用地機制改革,建立單位生產總值用地量下降與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分配掛鈎制度,推進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年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機制。深化礦產資源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競爭有序、公開出讓礦業權制度。推動能源市場開放,調整市場結構,引入競爭機制。逐步建立天然氣市場化定價機制,推行生產領域以能耗為標準的階梯電價政策,開展流域用水、區域用水總量控制和水權交易制度改革試點,建立居民生活用氣、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10)加快金融改革創新。推進以成都為主要載體的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堅持服務“三農”方向,探索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新模式,加快省農村信用聯社服務職能轉型,推進縣級聯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加快普惠金融體系建設。支持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分類推進城市商業銀行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改革,有序發展社區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支持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組建市(州)金融法人機構。支持國際性、全國性金融機構進入四川。推進融資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信託公司改革發展。加快產業基金、風投基金等私募股權發展。探索組建地方資產管理公司。
積極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推進保險業改革,開展地震、洪災等巨災保險試點,創新農業保險產品和機制,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促進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直接融資。推動區域性產權交易中心建設,成立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推動第三方支付、網際網路金融等多種新型金融業態聚集和發展。加快培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積極引進境內外戰略投資者。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完善監管體系,提高風險防範和處置水平。
(11)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加快投資領域簡政放權,除關係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政府不再審批企業投資項目,重點強化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
創新民間投資機制,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金融服務和教育文化、醫療衛生、養老健康等領域。允許民間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支持省投融資平台與政策性金融機構開展城鎮化投融資合作。
加強和改進投融資統計監測工作,完善投融資信息發布制度,建立健全投融資風險預警、防範體系和後評估機制。
四、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12)合理構建政府職能體系。加強政府對經濟發展的巨觀引導和統籌協調功能,健全以中長期發展戰略和規劃為導向,以財政、金融、產業、價格等政策為支撐的調節體系,改善經濟調節方式,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並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調節經濟活動。推行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積極推廣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向社會購買。
(13)深化政府機構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要求,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努力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轉變,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轉變。最佳化政府組織結構,合理調整政府機構設定、職能配置、工作流程,精簡和規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制,理順部門職責關係。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總量,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將編制資源重點向基層和一線傾斜。
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大力增強事業單位活力,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和經濟社會發展對公益服務的需求。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從事公益服務的,改革後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事業,不斷增強公益事業發展活力。推動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係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研究完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關財政支持、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養老保險等配套政策。
(14)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質性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清理規範非行政許可審批,省政府規章以下規範性檔案設定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一律取消。加大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力度,除國家明確要求,以及跨行政區域和需上級政府統籌平衡的項目外,其他審批權和經濟社會管理事項一律下放至市、縣管理。清理規範行政審批前置條件,禁止實施部門自行設定行政審批前置條件。最佳化審批流程,推進網上審批、電子監察,實現省、市、縣聯合聯網審批和跨區域並聯審批。健全審批監督,落實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
清理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規範中介服務行為。除法律和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外,行政機關、行業協會不得以任何形式實施年檢、年審和註冊。建立完善省、市、縣三級聯網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拓展行政服務中心功能,構建立體化、參與式、網路狀綜合公共服務平台。
(15)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完成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合理劃分省與市、縣事權範圍,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定向財力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深化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推進專項資金整合,逐步取消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實施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激活存量資金潛力。加強鄉鎮基本財力保障。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體系,增強財政資金安排的合理性,提高使用效率。規範政府債務管理,合理控制債務規模,完善債務考核制度,建立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繼續開展增值稅改革試點。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
五、建立健全城鄉統籌發展體制機制
(16)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促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農業經營方式共同發展。培育和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社會化服務。加快培育現代職業農民和專業合作社職業經理人。引導農民合作社自願聯合組建聯合社。鼓勵和引導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支持農業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創辦農業科技園區。支持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參與財政項目申報和實施。加快制定實施細則,推動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推動符合條件的地方開展涉農資金整合。啟動農村流通設施和農產品批發市場信息化提升工程,加強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
(17)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堅持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歸農民家庭所有,全面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推進產權流轉交易體系建設,建立縣(市、區)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產權流轉平台,在有條件的中心城市搭建區域中心交易平台,聯網運行、網上交易。發展農村產權評估、抵押擔保等中介服務。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啟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造試點,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積極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試點。
(18)積極推進用地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公開市場交易試點。進一步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最佳化項目區設定和節餘指標的使用,探索建立存量工業用地退出機制。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農民宅基地自願有償規範退出機制。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範圍,規範征地程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的保障機制,合理分配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
(19)完善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緊緊圍繞提升城鎮化質量,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推進城鎮化轉型發展、加快發展,構建形態適宜、產城融合、城鄉一體、集約高效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格局。建立城鎮用地規模結構調控機制,合理確定城市開發邊界。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除成都市以外的城市、城鎮落戶限制,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逐步實現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化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統籌,將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立公開規範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完善農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多途徑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
(20)推進擴權強縣和擴權強鎮改革。推廣擴權強縣改革試點經驗,進一步放權、讓利、搞活,能放到縣的管理許可權全部下放到縣。最佳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定,合理調整增設城市建制,支持符合條件的縣撤縣設市(區)。支持市(州)開展擴權強鎮改革試點,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實施“百鎮建設行動”,突出抓好工業鎮、旅遊鎮、商貿鎮等重點小城鎮建設。同步推進幸福美麗新村建設,推進彝家新寨、藏區新居和巴山新居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新農村綜合體。
(21)創新區域協調發展機制。構建差異化區域協調發展政策支撐體系,完善分類指導的金融、土地、產業、投資政策,創新人才、資金、資源跨區域自由流動機制。強化重點區域、重點城市發展保障,在重大產業布局、建設用地指標、要素保障方面給予重點傾斜,加快推進次級突破。創新區域聯動發展機制,建立區域利益共享機制,推進區域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產業分工協作、公共服務對接共享,有效防範無序競爭和惡性競爭。完善天府新區管理體制,推動成德綿眉資樂雅遂同城化發展,推進川南城市群一體化建設,推動川東北經濟區加快發展。落實和完善支持政策,推動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支持川西北生態經濟示範區建設。
(22)完善扶貧開發體制機制。實施“四大片區扶貧攻堅行動”和“五大扶貧工程”,探索扶貧開發攻堅與區域協調發展互動的新機制。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對貧困地區和扶貧對象實行動態監測管理,逐村逐戶制定幫扶措施和扶貧目標。扶貧項目審批權原則上下放到縣,實行目標、任務、資金和權責“四到縣”制度。建立扶貧資金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探索扶貧資金使用和監管新辦法,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退出機制,制定分類考核辦法,對提前摘掉貧困帽子的縣,繼續實施貧困縣享受的有關政策。積極探索社會組織參與扶貧開發的新機制。
六、完善創新驅動發展體制機制
(23)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多種創新主體競爭發展,產業目標明確的重大科技項目全部由企業牽頭組織實施,建設企業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工程技術中心、孵化器等一批企業研發平台,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向企業開放。鼓勵大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成果或吸納科技創新成果入股,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財政和金融支持,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
完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圍繞我省重大產業,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院所高校組建釩鈦、衛星通信、重大技術裝備、軌道交通等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或產業技術研究院,加強重大關鍵技術集中攻關。
加快科研院所改革。推進套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扶持已轉制套用開發類科研院所做大做強,推進公益類科研院所體制機制創新。
構建高效有序的科技管理體制。創新科技攻關管理和組織方式,完善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機制,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匹配資金鍊,由科技部門建立統一的科研項目庫統籌管理,打破行政主導和部門分割,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
(24)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研究制定導向明確、激勵約束並重的評價標準和方法,注重科技創新質量和實際貢獻,探索建立適應基礎研究、套用研究、產業化開發等不同類型科技活動特點的評價體系。建立公開提名、科學評議、實踐檢驗、公信度高的科技獎勵機制,延長報獎成果套用年限。強化科技人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激勵機制。鼓勵社會化力量設獎。積極進行企業股權激勵、專項產品利潤分成、項目承包責任等激勵機制試點,鼓勵科技人員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
完善和落實促進科研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政策。推動套用技術開發及成果全面市場化、資本化,構建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支持發展科技投資基金、創業投資、科技擔保、科技債券等,建好省技術轉移中心等轉化平台,推動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
(25)創新軍民融合發展機制。建立省級層面推進軍民融合的統籌協調機制,推動規劃實施、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積極承接國家重大項目,提升國防科技工業創新能力和發展能力。健全國防科技協同創新體制,建立創新投入機制,鼓勵建立軍民兩用技術轉移和產業孵化中心,推動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化。推動綿陽科技城建成軍民融合創新驅動試驗區。加強軍品科研生產市場準入服務,引導優勢民品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
七、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26)完善吸引投資體制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備案審批”的外資管理模式。創新承接重大產業轉移方式,推進由招企業向招產業轉變,由產業招商向供應鏈、核心價值鏈招商轉變,推動跨國公司和國內知名企業來川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放寬外商投資準入,抓住國家推進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的有利條件,積極吸引外資進入金融、教育、衛生、醫療、旅遊、電子商務等領域。完善境外投資規劃、協調、服務和管理機制,簡化核准手續,鼓勵企業及個人自擔風險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
提升對外貿易便利化水平。充分用好國家在外資產業、出口退稅、外匯、通關、跨境電子商務等涉外領域政策,全力推進多式聯運與通關一體化等方面改革創新。推進內外貿易一體化進程,創新國內外市場聯動拓展機制,搭建“萬企出國門”“川貨全國行”“惠民購物全川行動”等活動平台。繼續抓好成都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遂寧市全國現代物流示範城市試點,推進省級現代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繼續支持市(州)發展現代服務業聚集區。
(27)促進開放合作發展。搶抓國家擴大內陸沿邊開放和建設長江經濟帶、絲綢之路經濟帶、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經濟帶等戰略機遇,建設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的對外經濟走廊。拓展南向通道,積極融入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拓展西向通道,積極推動與中亞、俄羅斯和歐洲其他國家的經貿合作。深化與歐美、日韓、台港澳等國家和地區的投資合作,充分利用國際友城關係,加強資金、技術、人才等引進工作。積極參與泛珠三角、長三角、北部灣等國內經濟區合作。加強與周邊省份合作發展,深化川渝合作,共同建設成渝經濟區。鞏固發展川渝滬、泛珠三角區域等沿海沿邊通關協作,推動口岸管理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
(28)推進開放載體建設。支持成都創造條件爭取設立西部內陸自貿區。加快建設西部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大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一區四中心”建設。有序推進開發區轉型升級和擴區,加快發展外向型產業示範園區,支持有條件的產業園區建設國別合作園區。加快推進新川創新科技園建設。舉辦“中外知名企業四川行”等重大投資促進活動,辦好西博會、科博會、酒博會等重要展會。
八、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
(29)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創新發展。
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調整完善立法規劃,探索建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地方立法新機制。全面清理與改革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使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有序進行。
加強對“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監督。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探索建立政府重大決策出台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制度,定期聽取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報告。
推動建立代表履職監督機制,通過建立健全代表聯絡機構、網路平台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民眾的聯繫。
(30)積極發展協商民主。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把協商納入重大決策程式,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黨派地方委員會直接向同級中共黨委提出建議制度。
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各級黨委和政府、政協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商年度工作計畫。更加活躍有序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完善委員聯絡制度,健全委員聯絡機構,發揮委員密切聯繫民眾的作用。
(31)加強基層民主。暢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基層民眾自治機制,完善村(居)民監督機制,總結推廣村民議事會經驗,完善村(居)民議事、民情懇談、社區聽證、社區論證、社區評議等制度,促進民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
九、大力推進依法治省
(32)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認真落實《四川省依法治省綱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努力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公民依法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推進治蜀興川各項事業法治化進程。
(33)推進依法執政。改進黨委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完善黨委決策機制,科學合理界定各級黨委決策許可權,把經過法律諮詢、具有法律依據、完成合法性審查作為黨委作出重大決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經程式。健全黨委領導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的工作制度。加強黨內法規建設,規範黨內法規制定工作,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完善黨內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機制,健全黨內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制度。健全黨務公開制度。完善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
(34)推進依法行政。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行政決策規則和程式,健全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規範各級行政機關的權力範圍。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執法,減少行政執法層級,下沉行政執法重心,提高基層執法效能,改善對市場主體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建立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改革行政複議體制機制,整合行政複議資源。嚴格執行國家賠償制度,加強誠信政府建設。
(35)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改革司法管理體制,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有序推進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完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實行統一招錄、有序交流、逐級遴選,強化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職業保障。擴大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的選取範圍,提高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執行的比例。推進審判、檢務、警務、獄務公開。進一步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式。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嚴格規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式,強化監督制度。加大對困難民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加強律師執業監督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建立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36)推進學法用法敬法守法。全面實施普法規劃,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推進法制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寺廟、進企業、進單位。突出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示範作用,建立公職人員學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內依法行政情況考查制度。引導民眾增強法治觀念,養成守法習慣,善於依法維權,理性有序表達訴求。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違反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加強法治理論研究,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37)建立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規範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職責許可權,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積極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範化,完善依法監督機制,建好並用好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的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平台和電子監察平台。擴大縣級黨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深化“三公”經費和其他政務信息公開,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建立多種形式的決策諮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完善決策失誤糾錯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立項審批信息公開、資金監管、專項檢查、績效評估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行政監察,強化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檢查。加強和改進審計監督,堅持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38)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實行黨委、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廉政報告制度,探索開展省直部門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向派駐紀檢機構,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州)直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向市(州)紀委全會述責述廉試點。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和政風行風滿意度測評在責任制考核中的作用,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實行“一案雙查”制度。
各級紀委要履行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研究制定紀檢工作雙重領導體制的具體實施辦法,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推進反腐敗力量整合,全面落實各級紀委向黨政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制度,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統籌推進中央駐川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和改進巡視制度,創新巡視方式,科學調配力量,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運用和規範網際網路監督,強化宣傳引導,完善輿情處置,占領反腐倡廉輿論陣地。
(39)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建立健全改進文風會風、控制“三公”經費支出、治理吃拿卡要、領導幹部直接聯繫和服務基層及民眾等制度。建立幹部駐鄉進村入戶蹲點調研製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嚴肅查處違反規定超標準享受待遇等問題。健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完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擔任公職和社會組織職務、出國定居等相關制度規定。開展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拓展警示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建立警示教育長效機制。
十一、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40)健全文化管理體制機制。推動政府部門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推動黨政部門與其所屬文化企事業單位進一步理順關係。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實現管人管事管資產管導向相統一。
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構建大網路大輿情全媒體工作格局。完善網際網路管理領導體制,健全基礎管理、內容管理、行業管理以及網路違法犯罪防範和打擊等工作聯動機制,健全涉事地方和部門承擔主體責任的網路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完善新聞發布制度,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
(41)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推動轉制文化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探索實行重要國有傳媒企業特殊管理股制度。實施省級文化集團產業倍增計畫,支持文化企業兼併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和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健全文化產品和要素市場,促進文化資源在更大範圍最佳化配置,構建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貫通城鄉的文化產品流通網路,形成資本、產權、人才、信息、技術等要素相融互動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立健全文化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依法規範文化市場秩序,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在堅持出著作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允許製作和出版、製作和播出分開。健全文化產品評價體系,改革評獎制度。創新文化業態,推動文化與科技、旅遊、生態、城鄉建設融合發展。建立健全旅遊管理綜合協調機制,著力提升旅遊品質,大力構建入境客源市場體系,加快建設世界旅遊目的地。
充分發揮重要文化節會的平台作用,擴大對外文化交流,實施“巴蜀文化品牌”工程,支持文化企業開拓境外市場,提升四川文化軟實力。
(42)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建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體育健身等設施,建設“幸福美麗新村(社區)文化院壩”。建設一批農民工文化驛站、留守學生(兒童)之家。搭建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平台,將供養人員和機構、開展大型文藝活動的財政資金用於購買公共文化惠民服務。深化公益性文化事業改革,正確區分其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推動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科技館等組建理事會,吸納有關方面代表、專業人士、各界民眾參與管理。
十二、推進社會事業改革創新
(43)加快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堅持立德樹人,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優秀傳統文化、現代法治教育融入學校課堂、學生管理、學生生活和校園文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構建能力為重的教育教學體系,強化學校體育和藝術教育,切實減輕中國小課業負擔,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能力。
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推動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深入實施教育扶貧助弱工程,建立縣(市、區)域內校長教師輪崗交流機制,不設重點學校和重點班。完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前教育入園兒童和高中階段學生資助政策。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向邊遠薄弱學校輻射。發展特殊教育。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集團辦學。健全高等教育質量保障和評估體系,推進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和協同創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給予社會力量辦學與公辦教育同等待遇。
適時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招考分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加快推進職業院校分類自主招考或註冊入學,重點探索“知識技能”的考試評價辦法。推行普通高校以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基礎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高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完善教育分級分類管理,加強教育督導,引入社會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監測。
(44)健全促進就業創業的體制機制。完善城鄉均等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扶持創業優惠政策。強化公共財政向小微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傾斜,形成政府激勵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勞動者勇於創業新機制。建立統一、規範、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規範招人用人制度。加快構建和完善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啟動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增強失業保險制度預防失業、促進就業功能。全面落實勞動契約制度,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健全勞動關係矛盾預防調處機制和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突出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創業,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完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激勵政策和扶持政策。
(45)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健全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我省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與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比值達到全國總體水平。合理確定企業工資指導線並切實發揮其實際作用,實現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全覆蓋,完善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改革,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健全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由要素市場決定的報酬機制。擴展投資和租賃服務等途徑,增大居民租金、股息、紅利、利息等增收來源。
健全更有利於促進居民增收的再分配調節機制,落實稅收調節措施,更好地發揮社會保障在調節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加大轉移支付調節力度,增加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用於公共服務支出的比重。通過規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
(46)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社會保障統籌層次和質量,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健全社會保障財政投入制度,完善社會保障預算制度。建立全民社保登記制度,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加強社保基金征繳,持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完善城鄉統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鎮困難人群救助幫扶體系。
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逐步推行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統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快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商業保險,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建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發展老年服務產業。
堅持精算平衡原則,合理確定繳費水平,適當降低社會保險繳費負擔。建立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障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確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快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
加強農村留守學生(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開展量體裁衣的個性化服務。
(47)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健全全民醫保體系,提高統籌層次,全面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建立異地就醫結算平台,實現全省範圍內異地就醫同步結算。
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推進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化,全面提升基層衛生計生服務能力。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建立社區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實施城市優質醫療資源擴增工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完善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和機制。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構建基本公共服務與差別化服務相結合的醫療服務體系。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取消以藥補醫,推進藥品流通和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建立科學補償機制。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健全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建立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人事薪酬制度。實施社會辦醫促進工程,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允許醫生多點執業,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允許境外國外符合資質的醫師來川執業。
堅持計畫生育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健全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改革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體制,逐步調整完善人口生育政策。
十三、構建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
(48)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建立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機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新型社會治理格局。堅持依法治理,針對社會治理領域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加快完善社會治理政策法規,破解社會難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持綜合治理,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綜合運用法律規範、道德約束、行政管理、基層民主協商和輿論引導等手段,規範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係,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以格線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建立黨政主導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格線四級服務管理體系,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創新基層社區治理體制和治理方式,分類推進城鄉社區標準化建設,深化以民主決策、民主治理、民主監督實踐為主要內容的居民自治,夯實社會治理基礎。
(49)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加快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積極發揮社會組織管理社會事務、承擔公共服務的作用。強化政策扶持和分類指導,逐步擴大直接登記範圍,簡化登記手續,重點培育服務經濟、服務民生的組織,鼓勵發展與公共利益、基層自治等相關的組織。按照政府保障基本的原則,建立完善社會產品和服務提供制度,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完善群團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構建“大群團”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以及僑聯、殘聯、科協、文聯、作協等人民團體組織民眾、引導民眾、服務民眾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重要作用。加強智庫建設,健全決策諮詢制度。進一步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支持和發展各類志願服務組織,大力推進志願者隊伍建設。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川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依法規範其開展活動。
(50)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推進風險評估工作全覆蓋,並納入法治化軌道。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重點解決涉及民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矛盾和尖銳問題,使民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全面改革信訪制度,加快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認真落實基層信訪工作責任,及時就地解決民眾合理訴求。
(51)健全公共安全體系。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實行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和質量標識制度,建立健全打擊食品藥品犯罪長效機制,確保食品藥品安全。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密防範和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創新發展社區教育,加強實有人口服務管理特別是流動人口動態管理,構建特殊人群監測、預警、救治、幫扶、服務、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防災減災體系,完善科學推進災後重建的體制機制。
十四、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52)完善生態環境源頭保護制度。
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調整最佳化部門職能,建立大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管理格局。加強生態法制建設,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濕地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搭建產權交易平台,制定自然資源資產產權流轉、抵押辦法。完善自然資源監管制度,嚴格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加強自然資源保護,完善並嚴格執行重大工程生態影響評價制度。
(53)建立完善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森林、草原、水流、自然景觀等各種自然生態空間。健全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地、水資源動態補償機制,建立完善水電、礦產等資源開發的生態補償制度,創新開展省級濕地生態補償試點,有序實現耕地、河湖休養生息。完善重點流域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推動流域和地區間開展橫向生態合作,建立跨區域飲用水源保護生態補償制度。提高省級公益林生態補償標準,探索制定非國有公益林政府贖買政策。發展節能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開展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
(54)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建立全省統一銜接的空間規劃體系。劃定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開發管制界限。修訂完善全省生態功能區規劃,科學劃定生態功能紅線、環境質量紅線、資源利用紅線,建立耕地保護紅線制度。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超載區實行限制性措施。加強川西藏區沙化土地、嚴重退化濕地、岩溶地區石漠化土地、汶川和蘆山地震災區生態修復綜合治理。
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及重大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會商機制,構建一體化應急回響體系。加大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和污染土壤修複製度。確保大江大河源頭、生態敏感脆弱區、優質農產品產地、重點生態功能區得到最嚴格的保護。取消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區域的地區生產總值考核,建立生態環境損害一票否決制和責任終身追究制。
十五、加強和改善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
(55)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
省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深化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各市(州)黨委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以重大問題為導向,建立重大改革事項領導牽頭協調、部門責任落實機制,全力抓好改革各項工作。完善幹部教育培訓和實踐鍛鍊制度,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動改革能力。創新基層黨建工作,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加強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引導廣大黨員積極投身改革事業。
(56)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幹部選任中的權重和在幹部考察識別中的責任。深入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完善非定向推薦領導幹部、全委會推薦重要領導幹部等辦法,改進競爭性選拔幹部辦法。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機制。改進和完善政績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差異化分類考核體系、綜合考評體系。
完善基層公務員考錄製度,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公務員考錄門檻,完善任期管理機制,探索麵向工人、農民工考錄鄉鎮公務員辦法,加大從優秀村(社區)幹部、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鄉鎮公務員力度。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探索建立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鈎制度,健全基層幹部報酬待遇穩定增長機制,鼓勵基層幹部安心幹事創業。
(57)強化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撐。認真踐行“好乾部”標準,著力培養選拔“思想解放、敢闖新路,腳踏實地、埋頭苦幹,勤奮敬業、甘於奉獻,品德高尚、清正廉潔”的優秀幹部,緊扣改革發展任務選賢任能、排兵布陣、調兵遣將。探索麵向全社會廣納賢才的機制辦法,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暢通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領導崗位和公務員隊伍渠道。實施“優秀年輕幹部人才遞進培養計畫”和“五個一批”工程。建立聚集人才的體制機制,以“天府英才工程”為總攬,深入實施“四大人才計畫”,完善優秀人才引進、評價、激勵、約束相配套的政策體系,增強人才政策開放度,廣泛吸納省外境外人才投身四川改革發展事業。
(58)發揮人民民眾推進改革的主體作用。認真踐行黨的民眾路線,尊重民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動改革。鼓勵地方、基層和民眾大膽探索,保護和激發乾部民眾投身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加強重大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寬容改革失誤,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從人民利益出發謀劃改革思路、制定改革舉措,讓人民自覺支持和參與改革,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進。
全省廣大黨員幹部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銳意進取,攻堅克難,奮力開創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為加快實現我省“兩個跨越”目標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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