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1933年9月17日 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及中央蘇區省縣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決議指出:“為要防止黨內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紀,不遵守黨的決議及官僚腐化等情弊發生,在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各省縣成立監察委員會。”“中央黨務委員會及省縣監察委員會的職責,在以布爾什維克的精神,維持無產階級政黨的鐵的紀律,正確的執行鐵的紀律,保證黨內思想和行動的一致,監督黨章和黨決議的實行,檢查違反黨的總路線的各種不正確的傾向與官僚主義及腐化現象等,並與之作無情的鬥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 1933年9月1: 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 目的:防止黨內有違反黨章
  • 特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
1933年9月17日 中共嚴明黨紀反對腐化
1933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成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及中央蘇區省縣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決議指出:“為要防止黨內有違反黨章,破壞黨紀,不遵守黨的決議及官僚腐化等情弊發生,在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未正式成立以前,特設立中央黨務委員會,各省縣成立監察委員會。”“中央黨務委員會及省縣監察委員會的職責,在以布爾什維克的精神,維持無產階級政黨的鐵的紀律,正確的執行鐵的紀律,保證黨內思想和行動的一致,監督黨章和黨決議的實行,檢查違反黨的總路線的各種不正確的傾向與官僚主義及腐化現象等,並與之作無情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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