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喀什噶爾界約

中俄喀什噶爾界約,俄國強迫清朝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1882年12月7日(清光緒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領隊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國全權大臣、費爾乾納省副省長麥登斯基在喀什噶爾簽訂。此約為《中俄改訂條約》第七、九條的派生物。共4款。具體規定中國喀什噶爾地區和俄國七河省的邊界。由於俄國代表背棄成約,不以天山正乾為界,把自那林哈勒噶至別迭里的邊界定在天山正乾之南的支脈上,使俄國侵占了位於天山正乾南邊的扎納爾特河源地區的中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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