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貸款

世界銀行貸款

世界銀行貸款是指世界銀行組織對其成員國和私人企業提供的貸款。貸款要求專款專用,使用範圍必須限於它所批准的項目。貸款的領域涉及工業、農業、交通運輸、電力、通訊、供水、排水、教育、旅遊、人口計畫和城市發展等。其貸款程式是: 貸款國提出申請,經世界銀行派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價,然後確定貸款的意向及數目。貸款利率隨金融市場的利率水平定期調整,目前為8.25%,採取固定利率制。

特點,種類,程式,中國現狀,

特點

世界銀行貸款有以下特點:
第一,世界銀行貸款以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為基本原則,因此其項目主要集中於基礎設施(如能源、交通)、農業、社會發展(教育、衛生)以及工業開發部門。
第二,世界銀行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業務淨收益和借款國償還的到期借款額。
第三,貸款期和寬限期均較長。硬貸款最長達20年,平均17年,寬限期為3~5年,軟貸款期限可達35年,寬限期10年。

種類

第一,具體投資貸款,即項目貸款。這是世界銀行業務活動的主要組成部分。世界銀行在農業和農村發展、教育、能源、工業、交通、城市發展和供水等方面的大部分貸款屬於這一類。目的是創造新的生產力,增加現有投資的產出。這類貸款的評估和監督主要有銀行工作人員負責完成。這類貸款是世界銀行貸款的主要內容。
第二,部門貸款。分為以下三種:部門投資貸款,使用重點是改善部門政策和投資重點及加強借款國制訂和執行投資計畫的能力。由借款國有關部門按照世界銀行商定的標準對項目詳細評估和監督,例如運輸部門的貸款。中間金融機購貸款,指的是向開發金融公司和農業信貸機構的貸款。對項目的選擇、評估和監督也由借款機構負責。但雙方必須就轉貸對象的選擇標準、轉貸利率和加強組織機構的具體措施達成協定。我國目前承辦這類貸款的銀行是中國投資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部門調整貸款,是為支持某一具體部門進行全面政策和體制改革,但比結構調整貸款涉及的範圍要窄。當借款國總的經濟管理和政策改革或國民經濟的規模不允許進行結構調整時,可以選用這類貸款。與部門投資貸款或中間金融機構貸款不同,部門調整貸款之主要目的是支持某一部門的政策改革。這類貸款通常為部門的進口提供所需外匯,並確定受益人或按雙方商定的標準選擇受益人。
第三,結構調整貸款,旨在幫助借款國在巨觀經濟、部門經濟和機構體制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整和改革,以克服經濟困難,特別是國際收支不平衡。使用結構調整貸款有嚴格的、苛刻的條件。若借款國未能按預定的條件執行,第二批貸款就停止支付。
第四,技術援助貸款,目的是加強貸款國有關機構制定發展政策和準備具體的投資項目的能力。條件
(1)世界銀行對單一國家的貸款限額為135億美元。
(2)貸款利率為每6個月調整一次的浮動利率,1998年1月1日起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貸款利率為6.3%。
(3)貸款償還期限為15~20年(含寬限期5年),承諾費為0.25%~0.75%。
(4)借款費用一般在財政年度中期進行審查,每12個月作一次估算,對新批准的貸款徵收手續費。
(5)貸款的對象是會員國政府。

程式

(1)項目選定。
(2)項目準備
(3)項目評估
(4)項目談判。
(5)項目執行。
(6)項目後評價

中國現狀

中國作為世界銀行的創始成員國之一,於1980年5月15日恢復了在世界銀行的合法席位。到2003年上半年,世界銀行已經為中國245個項目提供貸款大約366億美元,中國成為世界銀行最大和信譽最好的客戶。世界銀行作為中國在國際資本市場融資的一個重要來源,在支持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最初世界銀行給中國提供的是混合貸款,但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期,由於中國人均年收入超過800美元,1999年6月30日,世界銀行停止對中國軟貸款,這是國際開發協會借款的截止點。由於中國各地區發展極不平衡,目前,世界銀行通過兩種方式繼續給中國特別貧窮地區貸款。一種是世界銀行與其他能夠提供軟貸款的多邊組織和團體聯合;另一種是安排一些既有社會價值,又能帶來商業利益的項目。未來世界銀行貸款在中國的大部分貸款將用於基礎設施項目,如中國西部的高速公路、水利建設事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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