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World Chinese Venture Model Assocaition ,英文縮寫為WCVMA) 於2003年成立,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World Chinese Venture Model Assocaition )是由華人社群菁英聯合發起,海內外華人工商界和知名人士積極參與創辦的非牟利、非政治性的民間社團組織,政府註冊號:35378339-001-03-08-6。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
  • 外文名:World Chinese Venture Model Assocaition
  • 政府註冊號:35378339-001-03-08-6
  • 成立時間:2003年
協會宗旨,主要領導,章程,權利義務,理事會成員,協會業務範圍,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承辦單位,旗下北京飛音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公司主要部門,業務範圍,業務介紹,強力優勢,業務承接,文藝演出,

協會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團結和凝聚一批政治上有影響、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力、專業上有造詣的海內外僑胞;宏揚楷模精神,搭建企業文化交流平台,引領廣大華人創業。代表華人利益,爭取各級政府提供更多經濟、政策資源支持華人創業,致力於經貿、工商、投資、科技、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尤其溝通創業管道。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作為溝通政府與企業、科研機構與企業、企業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探索新形勢下華人企業改革的發展方向和新的運行機制;追蹤調查華人企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華人企業的經驗;引導華人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速企業的資本股份化、技術創新化、管理科學化、融資多元化、產業規模化、經濟國際化的進程,為會員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政策、法規諮詢,項目評估論證和信息服務,促進華人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主要領導

名譽顧問:
成思危 萬國權 曾憲梓
顧 問:
郝盛奇 宋書友 劉永好 程清石
常修澤 江永濤 唐 裕 楊秀珍
王紹基 林丕繼 .....
執行主席:
何御銘
副主席:
頊同保 許基雲 陳家正 李慰心 ....
會 長:
楊清雲
副會長:
蘇木清 張振武 何虎林 李 旭 ....
秘書長:
唐家輝
副秘書長:
孫曉華 肖茂林 ....
外事部:
楊啟震 楊建平 周國俊 .....
秘書處秘書:
秦 磊 李 薇 張 靜 .....

章程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一、本協會中文名稱為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簡稱世創協),英文譯名為World Chinese Venture Model Assocaition,英文縮寫為WCVMA。
二、本協會是由海內外華人企業家、專業人士、學者以及優秀的個人代表自願組成為發展華人經濟的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全國性、綜合性、非盈利性民間組織。
三、 本協會宗旨: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團結和凝聚一批政治上有影響、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力、專業上有造詣的海內外僑胞;宏揚楷模精神,搭建企業文化交流平台,引領廣大華人創業。代表華人利益,爭取各級政府提供更多經濟、政策資源支持華人創業,致力於經貿、工商、投資、科技、文化、教育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尤其溝通創業管道。
四、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本協會本著"自立""自律""自養"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其業務範圍是:
1、團結海內外僑胞,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和條例,探索華人企業發展的方向與模式;
2、為華人在海內外創業、就業活動提供合作信息、投資項目、行業和產品、技術、市場、融資、政府政策諮詢服務;
3、加強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組織開展華人企業發展中的理論研討、學術交流、專題報告和人員培訓。
4、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舉辦國內外學術會議、講學、考察、展覽等活動,幫助華人企業全球合作。
5、為宏揚中華民族艱苦創業精神,表彰傑出華人的光輝形象,組建大型華人楷模資料庫。
6、編輯出版會刊和學術刊物及書籍。
第三章 會 員
一、WCVMA採取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制。
二、凡擁護本會章程的企事業機構、社會團體和上述單位的負責人,所代表企業的年平均銷售額或企業總資產在人民幣300萬元以上或個人資產在人民幣100萬元以上,符合WCVMA入會條件者均可申請入會。入會申請在提交WCVMA秘書處審議報執行會長批准後,即可成為會員。由WCVMA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四、會費標準的確定和變更須由理事會同意並經會員大會多數批准。會費按1月1日到12月31日的年度計算。會費應在每年一月一日前交納。逾期未繳會費的會員單位自動喪失會員權利。
五、會員的入會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
(四)由常務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六、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七、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參加本會的活動;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八、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不按規定繳納會費或長期不參加本會活動的,經本會提示,在下一年內仍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一、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制定和修改章程; 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審議常務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決定終止事宜;決定其它重大事宜。
二、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四、常務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五、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常務理事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籌集協會活動經費;
(六)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長、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所屬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六、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七、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第四章,第五條的全部職權。理事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八、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能生效。
九、本會的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 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屆滿時)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年齡(屆滿時)不超過65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十、本會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十一、本會常務副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十二、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全國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 檢查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 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十三、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 決定常設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辦理常務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委派或授權的事宜;
(六) 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一、經費來源:
(一) 會費;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其他合法收入。
二、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三、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四、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五、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六、本協會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由國家正式註冊登記並經民政部同意的會計師(審計)事務所進行離任審計。
七、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八、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修訂程式
一、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二、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一、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二、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四、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五、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一、本章程須經WCVMA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的修改須經會員代表大會應出席人士過半數通過有效。
二、 涉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決議須有1/2以上常務理事以上人士參加才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人士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三、 本章程解釋權屬WCVMA常務理事會,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一些必要的非原則性的調整,可經常務理事會作出暫行決定,在下一屆WCVMA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權利義務

會員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享受協會提供的書刊、信息資料及業務諮詢、人才培訓、考核等各項服務的優先權;
(四)要求協會幫助協調解決有關的業務問題或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五)對協會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和規定;服從協會的協調和管理;維護行業的信譽和權益;
(三)認真接受年審;
(四)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協會提供真實的公司情況及有關統計數據、資料;
(七)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理事會成員

協會的理事會成員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國家領導、政府官員、使館官員、經濟學家、僑界領袖、藝術家等關心支持華人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名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策理論研究部門、金融、新聞單位、社會團體的負責人;二是具有一定規模和代表性的華人企業及企業家。

協會業務範圍

1、團結海內外僑胞,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令和條,探索華人企業發展的方向與模式;
2、為華人在海內外創業、就業活動提供合作信息、投資項目、行業和產品、技術、市場、融資、政府政策諮詢服務;
3、加強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組織開展華人企業發展中的理論研討、學術交流、專題報告和人員培訓。
4、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舉辦國內外學術會議、講學、考察、展覽等活動,幫助華人企業全球合作。
5、為宏揚中華民族艱苦創業精神,表彰傑出華人的光輝形象,組建大型華人楷模資料庫。
6、編輯出版會刊和學術刊物及書籍。

主辦單位

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
中國創業家協會
中國企業國際交流合作協會

協辦單位

美國美中商貿協會
華人創業楷模資料庫
中國國際企業家協會
紐西蘭華人工商企業聯合總會
北京創業楷模企管中心
東華紡織集團
阿里巴巴網等

承辦單位

北京飛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懷月國際企業管理(北京)中心

旗下北京飛音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

飛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為世界華人創業楷模協會下屬單位,是一家具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演出經紀機構。
飛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主要創建人來自少數民族最高學府中央民族大學音樂學院。在融合傳統和現代音樂文化的同時,飛音文化自創辦開始就以立足發展傳播多元文化產業為己任,以高水準、高效率、高素質為要求,遵循專業、真誠、細緻、效益的經營宗旨,從高起點開始,向多元化擴展,樹立至尊品牌,追求高附加值效應。力求業務的專業化以實現藝人、作品和演出的個性化和特色化,用飽滿的熱情和一流的誠信,積極拓展國外內市場。張揚文化品質和個性氣息。
飛音文化著眼於開發國內的演出市場和文化的綜合項目,充分利用科學的管理、熱切的創業激情和有力高效的執行團隊,不斷拓展、創新、推出精品項目和相關服務!與合作夥伴攜手共贏!
公司主要部門策劃部、藝人經理部、製作部(錄音棚、MV、影視製作)、演藝部、外聯部等部門。

公司主要部門

業務範圍組織策劃承辦大型文藝演出、演唱會、開幕儀式、晚會、明星形象代言、藝人包裝專輯製作及媒介推廣、文化賽事活動、會議展覽服務、承接專業數字音響燈光工程、MIDI音樂製作、錄音,藝術培訓等。

業務範圍

業務介紹北京飛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有著豐富的演出渠道和大型活動策劃及組織經驗,與內地多家演出製作公司及藝術團體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可以承接國內一流的大型演唱會及中小型商業演出,負責為簽約藝人安排各類演出活動,豐富藝人的現場演出經驗,同時獲得國內外多家唱片公司的藝人演出代理權。

業務介紹

強力優勢北京飛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擁有專業的演出策劃、經紀、製作團隊,核心人員均由湖南衛視、中央戲劇學院等頂級專業媒體及院校聘請而來的,從編、導、演、設計、製作等向社會各界提供全方位的演出服務,可以確保風格各異的演出內容、實力超群的演出陣容、新穎創新的演出形式、物超所值的演出回報。

強力優勢

業務承接1、商業及非商業演出活動

業務承接

2、各種大中型禮儀慶典活動
3、燈光音響工程
4、舞美設計
5、大型活動策劃、編導
6、藝人演出經紀
文藝演出2006年12月 崑山《激情聖誕 群星閃耀》演唱會

文藝演出

2007年元月 山東壽光《放歌經典》演唱會
2007年 吉林新義州春節聯歡晚會
2007年 河北冀州春節聯歡晚會
2007年 北京公安部春節慰問演出
2007年3月 北京公益晚會
2007年3月 黑龍江《龍的傳人 激情之夜》演唱會
2007年6月 "中國創業家高峰會暨2007世界華商聯誼會"晚會
2008年9月 "第三屆華人創業家高峰會"晚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19號院金港國際3號樓3單元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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