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鏽鋼設備製造工藝規程(FZ/T 91020-1998)》自實施之囉起,代替FJ/Z 117—1980。本標準由原中國紡織總會技術裝備部提出。本標準由無錫紡織機械研究所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上海二紡機股份有限公司、鄭州紡織機械廠、邵陽第二紡織機械廠、無錫紡織機械研究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劍峰、葉涌敏、楊九彬、王錦城。
基本介紹
- 書名:不鏽鋼設備製造工藝規程
- 作者:國家紡織工業局
- 出版日期:1999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2739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Manufacturing Standard of the Stainless Steel Equipment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1頁
- 開本:16
- 定價:27.00
內容簡介
文摘
插圖:
3.2 原材料及焊接材料的驗收
3.2.1 不鏽鋼原材料及焊接材料到貨後,檢驗部門根據供應部門提供的有關質量證明書或複印件,按照有關標準和定貨協定書中所規定的其他技術條件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方準入庫。
3.2.2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檢驗部門應按有關標準或定貨協定進行復驗:
a)缺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除外)或質量證明書項目不全的材料;
b)在定貨協定上有特殊要求項目的材料;
c)對資料數據有懷疑的材料。
3.2.3 嚴禁使用未經檢驗部門驗收的各種材料。
3.2.4 原材料檢驗內容如下(具體檢驗項目按設計圖紙要求):
a)化學成分;
b)交貨狀態;
c)力學性能;
d)耐腐蝕性能;
e)表面質量(對於有一定粗糙度要求的設備需用80~100號砂布拋光後檢查表面質量);
f)定貨協定中規定的其他特殊要求。
3.2.5 焊接材料的檢驗內容
必須對焊材的外觀質量、焊條藥皮偏心度、焊接工藝性能進行檢驗。必要時可對焊材的化學成分、熔敷金屬的力學性能和耐腐蝕性能等進行抽檢。
3.2.6 腐蝕試驗方法推薦選用GB/T 4334.5的規定。
3.2.7 檢驗規則應按國家標準及有關規定進行。
3.2.8 進口的原材料和焊接材料按訂貨契約及有關協定規定的供貨標準驗收,如沒有規定時,可按出口國國家標準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