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刊之法

不刊之法

"不刊之法"是由"不刊"與"法"構成的成語,指不可磨滅、不能改動的法令或制度。其核心含義源自'不刊'二字,意為不能改動,引申為不可磨滅的法令、制度。《晉書·禮志》所載"置不刊之法"的記載,成為該成語的經典出處。

基本介紹

  • 拼音:bù kān zhī fǎ
  • 出處:《晉書·禮志》
  • 釋義:不可更改的規範
  • 結構:偏正式成語
  • 感情色彩:中性詞
  • 產生時間:2006年05月15日(詞典收錄)
釋義與出處,結構與用法,

釋義與出處

成語"不刊之法"中'不刊'意為不能改動,指不可磨滅的法令、制度。其典源可追溯至唐代房玄齡主持編撰的《晉書·禮志》,該典籍記載的"垂百官之范,置不刊之法"完整呈現了成語的原始語境。

結構與用法

作為偏正式結構的四字成語,'不刊之法'在現代漢語中多用於描述不可磨滅的法令、制度。該成語在語法功能上可作賓語、主語,常見於政策文書、學術論述等正式語境,意為"不可磨滅的法令、制度",其中"不刊"意為不能改動。例如在法制建設論述中,常借該成語強調法律體系的權威性和不可改動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