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達2015年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改造資金(第一批)公共服務平台股權投資項目計畫通知

廣東省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潮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的意見(試行)》(粵府辦〔2013〕16號)、《關於印發<省財政經營性資金實施股權投資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粵財工〔2013〕280號)以及《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改造資金(第三批)項目的通知》(粵經信技改函〔2015〕1247號)的要求,經申報單位申請、項目組織部門推薦、專家評審、專家論證、網上公示等程式,經報請省領導同意確定了2015年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改造資金(第一批)2個公共服務平台股權投資項目計畫,現下達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以下簡稱電子五所)的“基於兩化融合面向智慧型製造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
1.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的“基於兩化融合面向智慧型製造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擬進行股權投資,由廣東省粵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粵財控股)作為受託管理機構。
2.由省財政廳按程式撥付股權投資資金4000萬元給粵財控股,並按規定和粵財控股對資金實行聯合印鑑管理。
3.請粵財控股按照股權投資有關規定,聘請法律、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第三方中介機構開展盡職調查、實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資方案談判等,提出盡職調查報告及投資方案建議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同意後再行實施。
4.請粵財控股按照項目計畫、資金計畫和投資方案等與被投資企業簽訂股權投資協定,實施股權投資。同時,按照省財政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財政資金所形成股權的具體管理辦法、工作流程和風險防範制度,認真履行相應管理職責,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回收。同時負責做好受託管理資金的績效評價等日常跟蹤管理工作,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報送受託管理資金管理運作情況、被投資企業項目進展情況、股本變化情況、其他重大情況及項目處置建議等。
二、潮州市中潮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潮州-中山產業創新創意園項目”
1.潮州市中潮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潮州-中山產業創新創意園項目”擬進行股權投資,由省財政廳按程式撥付股權投資資金4000萬元給潮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2.由潮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按程式選取受託管理機構,並負責項目的後續管理、績效評價、項目退出以及接受政府的審計等工作。
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廣東省財政廳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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