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參政同志會

上海女子參政同志會

辛亥革命後,由,後加入中國社會黨林宗素(著名革命報人林白水之妹),於1911年11月在剛剛光復的上海發起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女子參政同志會
  • 成立:1911年11月
  • 發起人林宗素
  • 組成福建女留日學生、老同盟會
  • 地點:上海
參加這個組織的還有同盟會女會員、擔任過留日女學生會會長的唐群英,以及張漢英(湖南人)、王昌國(湖南人)、蔡惠(蔡鍔之妹)等人。會所設上海社會黨本部內,又稱上海女子參政會,為上海光復後第一個婦女團體。
她們發表《宣言書》,向社會公開宣布:“共和後人民平等,女子參預政事要求,歐美已漸有效,中國女子何能後人?”她們結社的宗旨是“普及女子之政治學識,養成女子之政治能力,期得國民完全參政權”。她們的活動最主要是爭取改良女子教育方法,“設立參政研究所,聘請講師補習政法;加入各種政治集會結社;呈請臨時政府要求參政權;聯絡各同志共為聲援”等。
1912年1月5日,林宗素即代表“女子參政同志會”到南京總統府拜會了孫中山,當面表達了女子要求參政的願望。孫中山向林表示“男女原應一例平等參政”。林認為女子參政權已得到孫中山和臨時政府的確認,就將她訪孫的記錄公諸報端。不料卻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章太炎張謇為首的“中華民國聯合會”向孫中山大興問罪之師,質問孫中山:“女子參政之說,果合社會良習慣否?雖未敢知,取捨之宜,必應待於眾論。乃聞某女子以一語要求,大總統即片言許可,雖未明定法令,而當浮議囂張之日,一得贊成,愈形恣肆。古人有言,慎爾出話。願大總統思此良箴也。”孫中山被迫表示:“女子參政,自宜決之於眾論。前日某女子來見,不過個人閒談,而即據以登報,謂如何贊成。此等處亦難於一一糾正。慎言之箴,自當佩受。”這樣,女子參政同志會發起的第一次參政請願被擊敗了。
1912年二三月間,她們還上書孫中山,要求將男女平等寫入《臨時約法》內。以唐群英為首的數十名女權鬥士從3月19日到21日連續三天闖進南京臨時參議院,向守舊勢力示威挑戰。此事轟動一時。但4月1日南京臨時參議院公布的《參議院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之男子,年齡滿二十五歲以上者,得為參議員。”無理地剝奪了女子的參政權。
為了統一領導與擴大女子參政運動,1912年4月8日是,上海女子參政同志會與女子後援會、尚武會、金陵女子同盟會、湖南女國民聯合會等在南京四象橋湘軍公所召開大會,共同組成女子參政同盟會,選舉唐群英為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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