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與法:醫療糾紛

三農與法:醫療糾紛

《三農與法:醫療糾紛》是2008年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版的圖書。本書是一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指導用書,一本指導農民增產增收、脫貧致富的良師益友。

基本介紹

  • 書名:三農與法:醫療糾紛
  • ISBN:9787807622451
  • 頁數:115頁
  •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8年8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三農與法:醫療糾紛》為《醫療糾紛》分冊,主要介紹了醫患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病例、醫療事故處置、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醫療事故責任、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醫療事故賠償等。《新農村建設叢書》是一套針對“農家書屋”、“陽光工程”、“春風工程”專門編寫的叢書,是吉林出版集團組織多家科研院所及千餘位農業專家和涉農學科學者,傾力打造的精品工程。本叢書共分五輯,每輯100冊,每冊介紹一個專題。

目錄

一、醫患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對急危患者醫院應緊急救治
患者對自己的病情、診斷、治療享有知情權
患者享有隱私權
醫院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醫院應履行及時轉診義務
患者有服從醫院管理的義務
二、病例
患者有權利要求醫生按規範製作病歷
醫院不可擅自塗改病歷
患者可以複印病歷資料
患者複印病歷資料須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
患者複印病歷資料須遵守病歷管理程式
患者複印病歷資料只需繳納工本費
醫院應妥善保管病歷資料
三、醫療事故處置
發現醫療過失行為,醫院應採取措施將損害降至最低
發生醫療糾紛首先封存病歷
發生醫療糾紛,現場實物的封存和檢驗
患者死因不明,應當進行屍檢
醫院可按規定處理逾期不處理的屍體
四、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
醫患雙方都可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發生醫療事故應當向醫學會申請技術鑑定
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準備的材料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程式
不予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情形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用的收費標準
不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果可申請再次鑑定
鑑定結論沒有通過審核,醫學會須重新鑑定
五、醫療事故責任
患者可就醫療事故要求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醫療事故的認定
非法行醫造成傷害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被醫院故意誤診獲賠
醫院出售變質藥物應承擔責任
未經患者簽字動手術醫院擔責
治療效果不符合廣告承諾,醫院承擔違約責任
醫療器械有缺陷,醫院和醫療儀器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為搶救患者生命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損害的,醫療機構不擔責
患者不得因醫療意外要求醫療機構擔責
醫院對當前醫療水平無法防範的問題不擔責
因患方原因延誤診療導致不良後果醫院不擔責
醫方與患方均有過錯,按過錯比例承擔責任
醫療機構要為醫療過錯行為擔責
患者或家屬不得擾亂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
六、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
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醫療事故爭議
醫療糾紛可以“私了”
可以通過訴訟解決醫療糾紛
可以通過行政調解解決醫療糾紛
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造成患者損害要賠
七、醫療事故賠償
確定醫療事故賠償數額的原則
醫療機構依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
責任程度承當賠償責任
醫療機構對患者原有疾病所致的損害不予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的項目和標準
醫療事故賠償中醫療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誤工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陪護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殘疾用具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
醫療事故賠償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
對患者近親屬經濟損失的賠償只限於二人
精神損害撫慰金與死亡賠償金不能同時主張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可申請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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