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程式

三讀程式是一些國家立法和審議法案所經過的三個程式。淵源於英國,後由殖民地議會傳至美國。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於1791年制定的憲法中不僅規定了三讀程式,而且每次讀會至少間隔八日,此後為世界各國所採用。一讀是宣讀議案名稱及要點,然後將議案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查(有些國家如日本在一讀時還要進行一般辯論);二讀是就各委員會審查後的議案逐條宣讀,並進行廣泛辯論(英國規定法案在二讀後交相應委員會審議,所以英國的二讀程式是決定某一提案是否成立的關鍵)。三讀是進行文字修改和總表決,全院會議根據委員會提出的審查意見進行辯論。三讀在下院通過再交上院進行三讀程式。

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於1791年制定的憲法中不僅規定了三讀程式,而且每次讀會至少間隔八日,此後為世界各國所採用。一讀是宣讀議案名稱及要點,然後將議案交付有關委員會進行審查(有些國家如日本在一讀時還要進行一般辯論);二讀是就各委員會審查後的議案逐條宣讀,並進行廣泛辯論(英國規定法案在二讀後交相應委員會審議,所以英國的二讀程式是決定某一提案是否成立的關鍵)。三讀是進行文字修改和總表決,全院會議根據委員會提出的審查意見進行辯論。三讀在下院通過再交上院進行三讀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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