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禮科

三禮科,科舉考試項目之一,又稱三禮舉。唐貞元五年(789)設立,以重視禮儀教化。諸色人中有習《周禮》、《儀禮》、《禮記》者,前資及出身人,由吏部考試,以科目選例;白身人,由禮部考試,以貢舉例。

每經問大義三十條、策三道。義、策全通為上等,特加超獎。大義每經通二十五條以上,策通兩道以上為次等,依資予官。五代沿置。北宋亦置,為諸科之一。景德二年(1005),規定在每十條義中,問經注六條,疏義四條,以通六考為合格。大中祥符四年(1011),改為通五者為合格。熙寧間廢。
可參考《中國歷史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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