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兩利運動

在西藏牧業區實行民主改革的初期所開展的一項運動。“三反”:一是反對叛亂,即反對一切叛亂的農奴主及其代理人,清剿叛亂殘餘分子,徹底平息叛亂,安定社會秩序。二是反對烏拉差役,即廢除一切差役和參加叛亂的三大領主及其代理人借給勞動牧民和其他勞動人民的債務,未參加叛亂的領主1958年以前放給牧民及其他勞動人民的債務也一律廢除。1959年內所放的債,按月息一分計息,並銷毀舊約,另立新約。三是反對人身奴役。“兩利”即“牧工牧主兩利”,限制牧主對牧工的剝削和壓迫,適當提高牧工的工資待遇,保障牧工的政治權利。通過牧工和牧主雙方協定,訂立契約,契約要兼顧牧工和牧主雙方的利益,規定牧主不得無理解僱牧工,不得隨意奪取畜群,要使牧工的生活得到改善,政治權利得到保障。又規定牧工要管理好畜群,鼓勵牧主發展生產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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