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規劃局

三亞市規劃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主管全市城鄉規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規劃局
  • 檔案:瓊辦發〔2009〕40號
  • 地區:三亞市
  • 工作:主管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
設立依據,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規劃局,為主管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市規劃建設局承擔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
(三)增加的職責
1、負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2、辦理鄉鎮的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評審。
3、辦理市農貿市場規劃建設審批。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技術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等重要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
(三)依法對全市用地實行規劃管理,負責城鄉建設項目選址意向的審查,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依法對工程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實行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
(五)負責全市村鎮建設規劃管理工作,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六)承擔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規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組織規劃課題研究和規劃設計方案評優工作。
(七)負責規劃設計、建築設計和勘察市場監管工作。
(八)負責規劃測繪、地理信息系統管理和規劃審批檔案等基礎技術資料的收集、鑑定、整理、歸檔、保管和數位化利用工作。
(九)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可行性研究。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內設8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行政、人事、財務、勞務工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公文收發、文秘和督辦工作;負責機關黨務、紀檢、廉建工作;負責工青婦、計生工作;負責規劃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做好城鄉規劃基礎資料的收集、鑑定、整理、歸檔、保管和數位化利用工作;負責統計年報工作;負責三亞規劃信息網站、區域網路和局電子政務及安全保障系統的建設、維護和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業務辦公室
負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規委會”)日常工作,起草“規委會”工作制度;負責“規委會”議題的收集匯總,組織技術審查和提交審議;負責“規委會”會議組織,編寫會議紀要,監督、檢查“規委會”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組織課題研究和規劃設計方案評優工作。
(三)法規教育科
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信訪、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工作,擬定城鄉規划行政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監督全市城鄉規劃的執行情況;負責建設項目的批後公示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驗收;負責規劃設計、建築設計和勘察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市規劃展覽館管理工作。
(四)規劃技術科
負責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重點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綜合整治規劃及重要規劃的編制,並按許可權和程式進行審批或上報審批;負責組織編制、報批本市相關規劃技術規定;審查主城區等重點區域規劃範圍內政府建設項目取得土地前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組織主城區及重點區域範圍內成片開發以及市級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涉及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修改、報批工作;協調解決業務工作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五)用地規劃科
依法對主城區及重點區域規劃範圍內建設項目選址意向進行審查,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對主城區及重點區域規劃範圍內土地出讓前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組織管理範圍內涉及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的修改、報批工作。
(六)建設規劃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審核主城區及重點區域規劃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建築設計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審批的建築工程放線、驗線及竣工規劃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城市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的城市設計,參與制定有關建築設計方面的技術性檔案;負責主城區等重點區域規劃範圍內建築外裝修和城市雕塑設計的審批工作。
負責受理規划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協同有關部門完成聯審、聯辦事項;組織或參與相關會審、評審和勘查論證工作。
(七)市政規劃科
負責組織各類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改,並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審批;負責各類管線規劃綜合,劃定城市規劃區內道路紅線,提出道路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條件並實施規劃管理;負責核發市政工程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和工程規劃許可證,參與市政工程項目的放線、驗線和竣工規劃驗收;負責城市規劃勘測管理和市政工程成果、資料的收集、移交與使用。
(八)村鎮規劃科
指導、協調建制村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村莊規劃和專項規劃編制及實施工作;負責對村鎮規劃管理範圍內建設項目選址意向和用地規划進行審查,核發村鎮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和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村鎮建設項目建設工程放線、驗線和規劃竣工驗收;負責組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監督指導各鎮規劃建設所工作。

人員編制

市規劃局行政編制3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業技術領導總規劃師1名(副處級);正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行政審批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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