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

七法

七法:(梵sapta sat-purusa-dharmah,巴satta sappurisa-dhamma^)密教用語。指修持密法者必須遵守的七項規定。依《陀羅尼集經》卷三〈般若壇法〉所列,此七法如經所云︰‘持明人應當具足堅持七法,何等為七?一者持戒,二者忍辱,三者離口過,四者於佛法中生決定信,五者發無上菩提心,六者常誦真言法印,心生慚愧,七者於四威儀身心無倦。猶如輪王具足七寶,得紹正位,王四天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七法
  • 外文名:sapta sat-purusa-dharmah
  • 同名:我國古籍《管子
  • :《陀羅尼集經》卷三
同名典籍,作品賞析,

同名典籍

管子-七法
《七法》是我國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六篇。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作品賞析

本文共分為兩部分。
【七法之一】
則、象、法、化、決塞心術、計數。根天地之氣,寒暑之和,水土之性,百姓、鳥獸、草木之生,物雖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嘗變也,謂之則。義也、名也、時也、似也、類也、比也,狀也,謂之象。尺寸也、繩墨也、規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謂之法。漸也、順也、靡也、久也、服也、習也,謂之化。予奪也、險易也、利害也、難易也、開閉也、殺生也,謂之決塞。實也、誠也、厚也、施也、度也、恕也,謂之心術。剛柔也、輕重也、大小也、實虛也、遠近也、多少也,謂之計數。
【譯文】
關於規律、形象、規範、教化、決塞、心術和計數:探索天地的元氣,寒暑的協調,水土的性質以及人類、鳥獸、草木的生長繁殖;事物雖多,但都有一個共同性,而且是不變的,這就叫做“規律”。事物的外形、名稱、年代、相似、類屬、依次、狀態等等,叫作“形象”。尺寸、繩墨、規矩、衡石、斗斜、角量等等,叫做“規範”。漸進、馴服、磨鍊、薰陶、適應、習慣等等,叫作“教化“。予與奪、險與易、利與害、難與易、開與閉、死與生等等,叫作“決塞”。老實、忠誠、寬厚、’施捨、度量、容讓等等,叫做心術。剛柔、輕重、大小、虛實、遠近、多少等等叫作“計數”。
【七法之二】
不明於則,而欲出號令,猶立朝夕於運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不明於象,而欲論材審用,猶絕長以為短,續短以為長。不明於法,而欲治民一眾,猶左書而右息之。不明於化,而欲變俗易教,猶朝揉輪而夕欲乘車。不明於決塞,而欲驅眾移民,猶使水逆流。不明於心術,而欲行令於人,猶倍招而必拘之。不明於計數,而欲舉大事,猶無舟楫而欲經於水險也。故曰:錯儀畫制,不知則不可;論材審用,不知象不可;和民一眾,不知法不可;變俗易教,不知化不可;驅眾移民,不知法不可;變俗易教,不知決塞不可;布令必行,不知心術不可;舉事必成,不知計數不可。
【譯文】
不明白規律,而想要立法定製,就好比把測時的標竿插在轉動者的陶輪上,搖動竹竿而妄想穩定它的末端一樣。不了解形象,而想量才用人,就好比把長材短用,短材長用一樣。不了解事物的規範,而想治理人民統一民眾,就好比用左手寫字,而閒著右手一樣。不明白教化而想移風易俗,就好比早上剛製造車輪,晚上就要乘車一樣。不了解決塞之術而想驅使和調遣人民,就好比使水倒流一樣。不了解心術而想對人們發號施令,就好比背著靶子射箭而一定希圖命中一樣。不了解計數而想要舉辦大事,就好比沒有舟輯想渡過水險一樣。所以說:立法定製,不了解規律不行;量才用人,不了解形象不行;治理人民統一民眾,不了解規範不行;移風易俗,不了解教化不行;驅使和調遣人民,不了解決塞不行;發布命令保證必行,不了解心術不行;舉辦大事保證必成,不了解計數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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