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簡稱《北京倡議》,是由中國、義大利、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12個國家的23個機構和代表共同簽署的倡議。

2019年4月25日,《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在北京發布。發布會上,倡議各方承諾將貢獻全球服務能力,融入北京“一帶一路”服務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
  • 發布日期:2019年4月25日
  • 實施日期:2019年4月25日
  • 發布地點:北京
發布背景,倡議內容,發布意義,

發布背景

2015年,德恆律師事務所牽頭,和義大利CBA律所及中外商會協會等在義大利米蘭啟動“一帶一路”服務機制。服務機制聚集全球優質專業服務機構和各國地方資源,包括五大洲60多個國家的商會協會、律師、會計師、工程諮詢、金融保險、風險防控、爭議解決等機構、專家與地方政府服務平台。機製成員在“共商”基礎上,獨立或共同為“一帶一路”參與方提供“項目對接、風險化解和糾紛調解”專業服務。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是全球“共享”的合作服務平台。
截至2019年4月,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南沙、西安、東莞、寧波、義烏、義大利米蘭、奧地利維也納等多地設立辦公室,並同時落地線上調解系統的線下對接調解室。服務案例包括中巴經濟走廊卡西姆電站、阿斯塔納輕軌、俄羅斯克魯奇金礦、印尼卡揚河水電站等數百個項目。

倡議內容

《北京倡議》內容如下:
“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北京倡議
在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我們來自中國、義大利、印尼、馬來西亞、厄瓜多、巴西、英國、越南、俄羅斯、新加坡、德國、奧地利的成員達成共識:
第一條 各方秉承“共商、共建、共享”原則,以各自的專業資源與服務能力,為“一帶一路”建設的研討推廣、項目對接、信用合規、風險化解和糾紛調解等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和智力支持,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第二條 各方匯聚優勢資源,共建“一帶一路”服務機制平台,協助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企業在投資、經商、創辦實業、技術研發、建立產業園區、融資併購等過程中,提供法律、商事和人力資源服務,評估、識別、防範、化解風險,維護企業信用、保障企業合規運行。
第三條 各方支持和推廣使用調解作為國際商事糾紛解決優先適用的解決方式,承認和支持適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的調解規則,支持“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線上調解平台及其全球調解室作為國際商事調解的重要機構。
第四條 各方承認和支持在國際投資和貿易等商事協定中適用如下示範性調解條款:
“本契約各方一致同意將因本契約產生或與本契約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先行提交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並按其當時所實行的調解規則調解,且該調解規則自動併入本條款。”
第五條 各方樂見將“一帶一路”服務機制的總部基地設立在北京,並且願意將與“一帶一路”建設相關的國際商事活動以及人文交流在此舉辦與開展。
本倡議由各方於2019年4月25日在中國北京創立,並自簽署日起適用於各方。

發布意義

北京和各國服務機構共同簽署並發布《北京倡議》,意義重大,將全球服務能力融入北京“一帶一路”服務平台,是“一帶一路”和平、交流、包容、合作、共贏精神的集中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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