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天窗”法

“開天窗”法是在舊中國報刊編輯部抗議新聞檢查的方式之一。在實行書報檢查的政策下,一些新聞或言論被檢查官用紅筆勾掉,甚至鉛板被拿走。報刊編者有時便在相應的版面上留下成塊的空白,排上“被檢”字樣,形如窗洞,以示抗議。1941年皖南事變發生後,重慶《新華日報》為抗議國民黨政府的書報檢查,使用過開天窗的抗議形式。我國最早的開天窗事件發生在清朝末年。

例如1911年,清政府警方抽去北京《國風日報》上各省獨立和起義的訊息後,該報次日的專電要聞欄空白,不載一字。開天窗的抗議形式發生得較為偶然,因為當局會因此很快做出不許留空白的規定。當代較著名的開天窗事件是1986年美國《新聞周刊》“南非內戰”封面開天窗。由於南非當局禁止帶有這一封面報導的周刊入境,該刊將雜誌開天窗發往南非。但是它受到南非當局警告:留下空白,同樣具有煽動顛覆政府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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