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生會”詐欺事件

簡介,案情,

簡介

民間組織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生態環保委員會(簡稱“農生會”),謊稱是中央級別的國家事業單位,以在各省成立辦事處為名,出售所謂的“辦事處”主任等官職,詐欺200多萬。2012年1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詐欺罪判處該組織五高管14年至2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

法院查明,2008至2009年間,一名叫李繁的男子對外以中央編辦下屬單位“中國農業產業經濟發展協會”(以下簡稱“農經會”)的名義,以協會下設立分會的理由,騙取張愛鎖等7人55.5萬元。
李繁稱,“農經會”只是一個民間組織,只有對外稱是國家事業單位等,別人才願意合作。結識張愛鎖後,李繁讓他交了5萬元管理費,成立了“農生會”。李繁和張愛鎖約定,通過成立各省辦事處收錢,每成立一個地區辦事處,李繁提成10萬元。據了解,“農生會”成立後,李繁等人還開設了網站,並在網站上貼上了一些國家領導人的照片及講話。
法院查明,在李繁任命張愛鎖為“農生會”主任,谷越秀、沈靜波、趙紅霞陸續到“農生會”任職後,他們5人又繼續以“農生會”在各地設辦事處為名,詐欺192萬餘元。
法院認為,李繁、張愛鎖、谷越秀、沈靜波、趙紅霞構成詐欺罪,其中李繁、張愛鎖為主犯,被判處14年、13年8個月,其他三人獲5年至2年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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