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妻奸女”案

因被指控殺死來深圳和自己共度春節的妻子和一對兒女,楊飛於2013年11月在深圳中院受審,他被檢方指控涉嫌故意殺人和強姦兩項罪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殺妻奸女”案
  • 作案人:楊飛
  • 審案地點深圳
介紹,詳細,

介紹

在法庭上,楊飛對自己殺害妻子兒女的事實供認不諱。2013年12月18日,深圳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楊飛殺人、強姦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詳細

楊飛39歲,家住茂名市高州市大井鎮沙地大壙村,案發前在寶安一家玩具廠工作。
2013年2月,楊飛的妻子、41歲的東莞打工女子梁某群帶著12歲的女兒和8歲的兒子來到福永,想和丈夫團聚共度春節。
據檢方指控,楊飛並非一次殺害自己的妻子兒女,而是從2013年2月13日到17日,在五天內先後將妻子、兒子、女兒殺害。
2013年2月13日晚11時許,楊飛與妻子梁某群發生爭執,遂用梁的睡衣帶將梁雙手捆綁,用毛巾塞住梁的嘴,用梁的另一根睡衣帶將其勒死。
2013年2月14日晚9時許,楊飛買了一台冰櫃,用於儲藏屍體。
2013年2月15日下午3時許,楊飛因兒子楊某竣頂撞,遂用毛巾塞住楊某竣的嘴巴,並用繩子將楊某竣雙手捆綁,然後用綁氣墊床的黑色繩子將楊某竣勒死。當日晚10時許,楊飛將梁某群和楊某竣二人的屍體凍於冰櫃內。
2013年2月17日晚8時許,楊飛用毛巾將女兒楊某穎嘴巴塞住,並用繩子將其雙手捆綁。其間,他還強姦了親生女兒楊某穎,然後使用繩索勒楊某穎頸部致其死亡,並將楊某穎的屍體放置在冰櫃中。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