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去死”事件

“張去死”事件

2011年12月27日,網友“汪剛強”在華聲論壇發帖稱,上海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一收費員居然給一名癌症患者改名,在其就診卡上將姓名篡改為“張去死”。一石激起千層浪。但是在長達4個月時間裡上海院方拒不道歉,院方表示事件屬實,但系收費員的私自行為,且已對其進行過相應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去死”事件
  • 時間:2011年12月27日
  • 人物:網友“汪剛強
  • 院方回應:院方處罰
事件簡介,院方回應,院方處罰,醫院表態,

事件簡介

這個名為《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竟給癌症患者改名“張去死”(有圖有真相)》的帖子稱,2011年8月29日,患者張某因患結腸癌前往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就醫時,因為退費問題(醫院多收了錢),與5532號收費員王某發生了爭執,該收費員居然把患者就診卡上的姓名改成“張去死”,患者及家屬提出抗議的時候,對方竟然告知,這些信息已存進系統無法修改,只能重新掛號。
“張去死”事件“張去死”事件
網帖說,事後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當事人王某打電話道歉,並表示願意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但家屬對此表示拒絕,認為自己不需要經濟補償,更需要的是對方的公開道歉。
但事發近4個月,家屬一直沒有等到滿意的答覆,而患者張某也因遭受此次精神重創,變得沉默不語,食慾極差。
發帖人還上傳了一張“復旦大學門急診醫藥費專用收據聯”的照片,姓名欄赫然顯示“張去死”三字。
事件主角本人 王競
畢業於立信會計,與腫瘤醫院已簽訂了長工,仍然在醫院任職!
事件真相
“張去死”事件
2011年12月27日下午,網友“汪剛強”在知名網路社區實名發帖稱,患者張強(化名)在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就醫時,與醫院收費人員發生口角。後者居然將患者的就診卡上姓名篡改為“張去死”。
近日一則《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竟給癌症患者改名“張去死”》的帖子,引發網友關注。發帖者“汪剛強”稱,來自安徽南陵縣的張強(化名)在就診時,被醫院的收費人員王競惡意將就診卡的姓名改為“張去死”。昨日張強的愛人孫女士說,現在想要王競的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元。
“張去死”事件真相“張去死”事件真相
網曝 發生口角後,名字被改成“去死”
帖子之後還附上了一張“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門急診醫藥費專用收據聯”的照片,姓名欄赫然顯示“張去死”。
昨日下午,當事人張強的愛人孫女士告訴記者,今年8月29日他們去復旦腫瘤醫院就醫。在結賬時一個好心護士提醒一項費用多收了,可以退掉。因為這14塊多收的費用,他們和當時編號為5532的收費員王競發生了口角。後在醫院工作人員的協調下最終退掉了多收的費用。
然而讓孫女士沒有想到的是,次日他們去就診時,竟發現患者就診卡上的姓名被改成“張去死”,這個名字後來還在醫院的電子大螢幕上顯示。孫女士說,經過院方調查,改名字一事正是王競做的。
家屬 醫院只想用錢解決,一直未道歉
孫女士說,曾就此事多次與醫院溝通,但是醫院投訴科主任只想用錢了事,提出願賠償1萬元錢。但是“他稱公開道歉不可能,態度很不好”。
孫女士希望得到投訴部主任口頭道歉,“我愛人本來就是癌症患者,還遭受了這樣的傷害。我們理應得到道歉”。
孫女士表示王競及其父親曾通過電話和簡訊表示歉意,並提出拿1萬元作為補償,但她對此表示拒絕,認為自己不需要經濟補償,需要的是對方的公開道歉。不過孫女士在電話末尾告訴記者,小女孩當時也是衝動了,過去這么久了,我們也不要公開道歉了,能有個正式的書面道歉同時賠償精神損失費一元我們就能接受了。“錢的多少不重要,有個認錯的態度就行了。”
王競父親 確實是孩子錯了,願意道歉
昨日下午,王競的父親王平告訴記者,知道此事後他第一時間批評了女兒。“無論和張先生發生什麼口角,之後的行為都是錯誤的,”王平表示,“事發後我打了幾十個電話,發了無數簡訊想給張先生表達我們的歉意,他愛人可能認為這樣是在打擾他們,之後就拒絕了我們所有的電話。”
據王平說女兒在這個事情之後已經受到處罰,實習期延長了一年,被罰款一萬塊錢,並遭到全院的通報批評。女兒也意識到了這樣的行為是極為錯誤的,他們願意賠償張先生的精神損失。
王平表示希望張先生給他留下地址,他會讓女兒寫下書面道歉寄給他。如果需要上門道歉也沒問題。
昨日,復旦腫瘤醫院投訴科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醫院不接受媒體的任何採訪,但網帖與事實有很大的出入。有些細節還不方便透露,合適的時候會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來說明情況。
院方採取措施 通報“張去死”事件
腫瘤醫院表示,在接到投訴後高度重視,投訴科接待員立即調查,在弄清原委後向患者家屬當即道歉,承諾將嚴肅處理該事件,並告知家屬處理結果。9月1日,醫院黨政聯席會議專門研究決定,對收費員王某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處理內容包括將其“留院察看一年,扣罰崗位津貼一萬元”、“科內深刻檢討,全院通報批評”、“留院察看期間如果發生任何違規違紀行為,立刻終止勞動契約”。

院方回應

院方處罰

2011年9月1日,醫院黨政聯席會議專門研究決定,對收費員王某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醫院通報“張去死”事件醫院通報“張去死”事件
1.留院察看一年,扣罰崗位津貼一萬元;
2.科內深刻檢討,全院通報批評;
3.留院察看期間如果發生任何違規違紀行為,立刻終止勞動契約。鑒於此事對家屬造成了精神傷害,醫院可在與家屬溝通後給予一定的精神補償。
醫院在9月5日聯繫上病患家屬後,正式通報了處理結果,並再次表示歉意和慰問。
收費員王某是通過正常招聘2010年7月入院的見習員工。8月30日事情發生當日,王某接受醫院批評,向患者家屬遞交了書面道歉信。事情發生後,王某及其家長先後50多次向患者家屬簡訊道歉,表示願意補償損失。

醫院表態

從8月底至今,該患者始終在醫院腫瘤內科正常就醫。醫院先後多次與患者家屬溝通,並以多種方式致歉。但患者家屬對醫院處理結果表示不滿意,並始終堅持要將王某道歉信在醫院門診大廳的電子導醫螢幕上滾動播出。考慮到該電子屏涉及醫院掛號系統,改變其功能將影響其他患者正常掛號就診,醫院始終無法與患者達成協定。
腫瘤醫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深刻吸取這一事件的教訓,全面加強全院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保障人民民眾健康權益,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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