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一校”原則

“一省一校”原則,又稱“一省一校”制,是指一個省的211名額除教育部或中央部委所屬的高校外,只能有一所省屬高校,該省教育部或中央部委所屬的高校要進211則不受此限。同時規定浙江,北京,天津,上海,江蘇,廣東6省作為經濟發達地區可以有兩所省屬院校進入211,即“一省兩校”原則。但同為經濟大省的的山東省,自從山東工業大學被山東大學兼併後再無省屬的211工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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