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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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英文名稱

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別名

沙格司亭;吉姆欣;莫拉司亭;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生白能;先特能;重組人粒-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Leucomax;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Molgramostim

分類

血液系統藥物 > 促進白細胞增生藥

劑型

50μg,100μg,150μg,250μg,300μg,400μg,700μg。

藥理作用

1.對髓系幹細胞到成熟粒細胞的增殖與分化過程均有刺激作用。可促進髓系幹細胞向粒系(包括中性粒細胞、嗜酸粒細胞系)、紅素、巨核細胞系、粒單細胞系和單核細胞系的共同祖細胞分化,並促進以上各系造血定向幹細胞的增殖與成熟,對嗜鹼粒細胞的作用不明顯,對紅系晚期造血細胞的作用也較小。
2.對中性粒細胞、嗜酸粒細胞、單核細胞的功能有增強作用。
3.激活成熟粒細胞及單核巨噬細胞的功能,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

藥代動力學

劑量每天1μg/kg,為每小時2.9ng/ml;每天30μg/kg,則為每小時266ng/ml。劑量每天10~30μg/kg時,消除相t1/2為3.16±1.33h;劑量每天0.3~3μg/kg靜脈注射,可觀察到分布相t1/2為5min,消除相t1/2為0.24~1.18h。採用每天3~20μg/kg持續2h靜脈點滴,Cmax在18.19~235mg/ml,Cmax和AUC隨劑量增加而增大,消除相t1/2為1.66±0.17h。對rhGM-CSF給藥途徑的研究表明,皮下注射為最佳用藥途徑,可保證rhGM-CSF的血藥濃度持續較長時間維持在有效濃度(1ng/ml)以上。在相同劑量下,皮下注射法的效果優於靜脈給藥。rhGM-CSF的作用與其用量、血藥濃度大於1ng/ml的持續時間以及AUC呈正相關關係,與Cmax無關。

適應證

1.周圍血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
2.可用於治療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MDS)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骨髓衰竭性疾病。
3.尚可治療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徵(愛滋病)繼發的白細胞減少。

禁忌證

1.對[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中任何成分過敏者。
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者。
3.骨髓及外周血中存在過多未成熟細胞(大於或等於10%)者。

注意事項

1.(1)未成年人;(2)惡性骨髓腫瘤患者。
2.交叉過敏:對酵母製品或大腸桿菌蛋白過敏的患者,套用此藥可出現交叉過敏反應。
3.藥物對兒童的影響:[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對18歲以下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
4.藥物對妊娠的影響:該藥對人類孕期的安全性尚未進行研究,但靈長類動物在給予rhGM-CSF每天6~10μg/kg劑量下可發生自發性流產,故孕婦不宜使用。
5.藥物對哺乳的影響:[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十分清楚,故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6.用藥過程中若出現嚴重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處理。
7.由於迅速分化的造血細胞對放化療敏感,故[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不宜在化療前後24h及放療前後12h內套用。
8.[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靜脈注射前先用無菌注射用水溶解,再以生理鹽水稀釋,其濃度應不低於7μg/ml,若低於此濃度,應在將[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加入生理鹽水前先加入濃度為0.1%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輸液系統對rhGM-CSF的吸附。[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點滴速度宜慢,每次劑量最好持續4h滴注,輸液過快可能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稀釋後的藥物宜於6h內用完。
9.[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用藥後有時可產生中和性抗體,重複使用時應注意觀察與監測。
10.體外實驗證實,rhGM-CSF對某些腫瘤細胞尤其是髓性白血病細胞有刺激作用。用藥過程中若腫瘤病情進展或原始細胞增多,應停用此藥。

不良反應

1.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發熱、骨痛及關節肌肉酸痛、皮疹或瘙癢、腹痛及腹瀉,嚴重者可見心包炎,血栓形成。
2.少數患者初次用藥可出現首劑反應,表現為面部潮紅、出汗及血壓下降、血氧飽和飽和度降低。
3.罕見而嚴重的不良反應有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動過速、毛細血管滲漏綜合徵、腦血管疾病、精神錯亂、驚厥、高血壓或低血壓、顱內高壓、漿膜腔積液、肺水腫和暈厥,甚至發生急性過敏反應,表現為過敏性休克、血管神經性水腫及支氣管痙攣等。

用法用量

1.在造血幹細胞移植後的2~4h即可給藥,每天250μg/m2,約2h滴完,連續用藥21天;或每天5~10μg/kg,在4~6h內滴完。
2.皮下注射:(1)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再生障礙性貧血:每天用藥3μg/kg,一般2~4天白細胞開始升高,以後調整劑量,使白細胞升至所需水平。(2)造血幹細胞移植及白血病化療:推薦劑量為每天5μg/kg,待白細胞升至2×109/L以上時即可停用。若與rhG-CSF聯合用於外周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宜於化療後白細胞降至最低點(一般為停化療後2周左右)時開始用藥,劑量為每天5μg/kg,至白細胞升至5×109/L以上時開始採集幹細胞,採集期間繼續用藥,直至採集完畢。(3)腫瘤化療:每天5~10μg/kg,在化療停止1天后開始使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持續7~10天,待白細胞升至5×109/L以上時停藥。停藥後至少間隔48h,方可進行下一療程的化療。(4)愛滋病:單獨用藥時,每天1μg/kg;與疊氮脫氧胸苷(AZT)或AZT/α-干擾素合用時,每天3~5μg/kg;與更昔洛韋合用時,每天3~5μg/kg,一般用藥2~4天后開始白細胞增多。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化療藥物同時套用,由於迅速增殖分化的造血祖細胞對化療藥敏感,有可能影響rhGM-CSF的效果。故[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宜在停止化療的24h後開始套用。
2.[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可引起血漿白蛋白蛋白降低,與具有血漿白蛋白蛋白高結合力的藥物合用時,應調整後者的劑量。
3.接受細胞毒藥物的腫瘤患者或接受抗病毒藥物治療的愛滋病患者,套用rhGM-CSF時有可能出現血小板減少。這可能是由於化療藥物對造血功能的抑制,但不能完全排除藥物間的相互作用。對乙醯氨基酚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引起的骨痛是有效的。用解熱鎮痛藥治療GM-CSF引起的發熱、頭痛、肌痛也有效。[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不宜與抗腫瘤藥物聯合套用。

專家點評

[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是由127個胺基酸組成的蛋白質,屬Ⅰ類造血刺激因子,其作用無細胞系特異性。[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是一種造血和白細胞功能的蛋白質,用於骨髓移植後造血功能的恢復及後期移植排斥的治療,可與rhG-CSF等造血因子聯合套用周圍血造血幹細胞移植前的幹細胞動員,也用於MDS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骨髓衰竭。性疾患rhGM-CSF與rhG-CSF具有相似的作用,使用中有些用途可相互替代,但兩者並非完全相同。rhGM-CSF除具有促進骨髓粒系造血功能恢復外,還可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如果除提高粒細胞外同時又需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則選擇GM-CSF為好,例如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合併感染的患者以及在高劑量化療後配合骨髓或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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