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vitalist 是一個英語名詞,指相信或擁護活力論(vitalism)的人士,其中文釋義可為“生機論者”。其形容詞形式為 vitalistic。
活力論是一種哲學或生物學理論。其核心觀點認為,生命現象不能完全用機械或物理化學規律來解釋,因為存在一種區別於物理和化學力的基本力量或非物質性因素,它使得生命區別於無生命物質,並賦予生命過程一定的自主性和自決性。該詞直接派生自 vitalism。
發展歷程
活力論思想可追溯至17世紀,最早的活力論者包括德國柏林的思想家格奧爾格·恩斯特·斯塔爾。
18世紀,
生機論學說在歐洲興起,它促使人們超越機械論視角看待生命。該學說的追隨者關注人體內的“生機”,代表人物如通過活體解剖研究刺激與感覺的
阿爾布雷希特·馮·哈勒,以及關注脈搏與內臟聯繫的泰奧菲勒·德·博爾德。這一思潮也增進了當時歐洲學者對中醫脈診等知識的興趣。此外,18世紀中葉後,一些啟蒙思想家如
亞當·斯密在闡述社會發展理論如“四階段論”時,也借鑑了活力論生命科學中的衍生論思想與方法論。
20世紀初,生物學家漢斯·杜里舒作為重要的
活力論者,於1914年將活力論定義為“生命進程自治的理論”。
在當代哲學與理論中,
活力論以新的形式得到復興,例如簡·本尼特提出了“活力物質”理論,主張一種跨越生物與非生物界限的活力本體論。其他學者如尼莫辛斯基和夏維洛也從思辨自然主義或
過程哲學的角度,探討了包含
生機論或
萬物有靈論的思想。
基本特徵
活力論的核心特徵是反對將生命現象完全還原為機械或物理化學過程。該理論主張生命體與非生命物質之間存在本質區別,這種區別源於一種特殊的、非物質性的“生命力”或“生機”。活力論認為,正是這種區別於所有物理和化學力的基本力導致並維持了生命,使得生命進程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治和自我演化的。
套用
vitalist healing philosophy(活力論治療哲學)在臨床醫學中有套用模型,例如醫師手冊提供了清晰精確的模型。
在哲學和文學批評中,存在“生機論關聯”(vitalist correlation)的概念,探討思想與物體、自我與世界的關係;思辨實在論、思辨自然主義等當代哲學思潮中也包含了對
活力論的討論和套用。
影響
18世紀生機論(
活力論)的興起增進了歐洲人對中醫脈診知識的興趣。
在當代哲學中,
活力論思想影響了關於“活力物質”(Vibrant Matter)、
泛靈論以及
過程哲學的討論,並與思辨實在論、思辨自然主義等思潮產生關聯。
相關研究
在歷史研究方面,有學者嘗試從活力論思想的視角重新解讀
蘇格蘭啟蒙運動,以更深入地理解其“
自發秩序”等核心觀念。在當代哲學領域,研究者探討了“生機論關聯”、思辨自然主義以及“活力物質”等與活力論相關的概念,這些討論拓展了傳統活力論的邊界,並與基於過程的方法等思潮產生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