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te equity

Private equity一般是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凡是一個人或團體名義投資而獲得的股票權益),但private equity fund並非指僅投資非上市公司股票的基金,而是指由private equity firm(私人直接投資公司)管理的,以策略投資者(strategic investor)的角色積極參與投資標的的經營與改造的基金。

private equity這種基金像創投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那樣,會投資未上市的新興企業,期待靠投資標的的首次公開招股(IPO)大賺一筆,另外也會以那些陷入經營困境的上市公司為目標。他們會取得這類上市公司的主導權,然後通常會將之私有化(下市),放手改造後再重新上市大賺一筆。
中文"私募基金"一詞不等同private equity fund,該詞應可譯為privately offered fund,但這並非英文的常用詞。所謂私募(private placement)與公募(public placement/offering)是以證券發行方式的差別來區分的,前者是向特定的投資者私下籌募資金,後者則是公開邀請公眾認購證券,須遵守有關公開發行證券的嚴格法規。就此而言,對沖基金(hedge fund)是一種私募基金,而共同基金(mutual fund)則是一種公募型的基金,前者所受的監管相當寬鬆,僅以富豪級的投資人或機構投資者為銷售對象,後者則面對一般大眾,受證券監管當局較嚴格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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