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S標準

IFS標準

IFS:International Food Supplier Standard 國際食品供應商標準,是德國和法國食品零售商組織為食品供應商制訂的質量體系審核標準,經德國貿易機構聯會於2001年向全球發行,普遍受德國及法國零售商所接納,許多知名的歐洲超市集團在選擇食品供應商時要求供應商要通過IFS審核。該標準在德國和法國等歐洲國家比較有影響力,IFS也是獲得國際食品零售商聯合會認可的質量體系標準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IFS標準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Food Supplier Standard
  • 含義:國際食品供應商標準
  • 時間:2001
簡介,主要內容,IFS標準的目標,

簡介

IFS 是以ISO9000:2000 標準的程式導向模式編排,涵蓋HACCP、品質管理系、產品控制、製程控制、工廠環境及人事等內容。供貨商只要成功取得IFS 認證就可以增加了出口機會、減少多重審核的支出、取得歐洲主要零售商的信任、消費者對產品的接納及減少食品危機風險。

主要內容

IFS標準的主要精神是在食品安全、危害管理及與相關的法例及標準銜接,其它品質要求如產品的色、香及味,都不包括在範圍內。該標準是建立在邏輯及推理上,以食品安全為本,其所展示的系統是可描述、可追蹤、簡潔、清晰、不斷回顧、檢討、更新及發展。標準內的單一條款一般含數個要求,常以“應”及“宜”把要求組合起來,總計五大章,246條條款。
IFS標準對HACCP系統的要求是在其建立、實施及有效性的評估。其中在系統的建立上要求管理層要有承諾、支持及立下清晰目標。此外,要成立HACCP小組來研究及執行系統的建立工作。研究需著重於危機評估、產品說明、流程圖、顧客考量及七大原則的套用等。而在系統的實行上則要細分階段及要有文檔系統來規範,此外,與HACCP系統相關人員需要對HACCP有所認識。
在系統有效性評估方面,IFS標準要求是要透過文檔系統、HACCP小組會議、內審、外審、客戶投數評估及人負培訓考核來監控及提升。
對品質管理系統的要求是在企業的內部及外部管理。內部管理可分為高層及文書系統。高層管理的要求是權責分明、承諾與目標清楚、組織架構清浙、有效溝通及政策透明,對各樣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系統要有回顧檢討、支持及核實。
檔案必須是容易理解、清楚、易取、有受權、可追塑、可實行及有先後次序。
工廠的環境對建築物結構、規劃及工程、設備及設施、製程管理、運輸、存貯、清潔及公共衛生的要求是要遠離及防止危害產生。
產品控制方面,IFS要求從產品的設計、開發、分析、包裝、庫存、回收到不符品處理都要有系統來管理,這些系統必須在食品安全的原則下是有計畫、可追蹤及可識別的。
對製程監控,IFS標準的要求是製造過程中所有量的監控,其中設備及測量儀器必須是可控制及校準。
人事管理上,IFS標準的要求是在個人習慣、體格檢查及培訓都要以食品安全為準則。

IFS標準的目標

1)有統一的評估體系的一般食品安全標準,
2)降低零售商(批發商)和供應商的成本,
3)減少每年的審查次數->每年由IFS國際食品標準認證的審查人員進行一次性審查->該標準為所有食品行業相關機構所認可,
4)提高整個供應連各個環節的可比性及透明度,
5)授予合格的認證機構及審查人員資格證明,
6)加強歐盟及國家法律的執行力度(溯源性/轉基因/Allerg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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