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DP

GGDP

GGDP(Green 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綠色GDP,它是指在國內生產總值中扣除自然資本的消耗,得到經過環境調整的國內生產總值。它是完整的符合可持續發展的綜合指標,是評價可持續發展的新指標之一。

1987年布倫特蘭委員會提交聯合國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的中明確給出可持續發展這個概念,“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at means meet the needs of the present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 ability of future generation to meet their own needs.”--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可持續發展作為這個時代的主題,需要許多指標來對可持續發展的程度做一個度量。而GGDP(綠色GDP)作為目前最新、最合理、最科學的指標之一,在報刊、電視上頻頻出現。那么我們該如何看待綠色GDP這一巨觀經濟核算指標呢?
一、認清GGDP(綠色GDP)的重要性;
目前在世界範圍內,衡量經濟成長使用最廣泛的綜合型指標就是GDP及其增長速度。GDP核算存在著嚴重的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
⑴沒有充分反映資源、環境與經濟之間的相互關係。資源愈加速耗減、環境愈加速降級,在某種程度上愈增加了GDP、愈推動了經濟成長;
⑵而開展資源恢復建設與環境污染治理的經濟活動,又增加了一次GDP,表現為經濟成長。從自然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角度分析,這種雙重影響在某種程度上虛增了GDP,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經濟無效增長。
也就是說傳統的GDP沒有反映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所產生的這些負面影響。而綠色GDP就是在GDP的基礎上,扣除經濟發展所引起的資源消耗成本和環境損失的代價。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經濟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反映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
綜合考慮能源環境等因素後的綠色GDP巨觀評價指標顯示,整個90年代中國的全部環境成本(包括自然資源的耗減,生態破壞和污染)是驚人的。90年代中國國內生產總值 GDP 中至少有 3%-7% 的部分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自然資源和環境,以下同。)取得的,屬“虛值”或者說“環境欠帳” 。換句話,如果按年均GDP增長速度為9.8%計,其中約有4-6個百分點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換取的(這些損失僅代表90年代“綠色GDP"與GDP的差額,而沒有包含中國自然資源長期的累積性損失)。具體如下:
1.1992年中國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環境成本損失至少有1061.01-1310.42億元,約占中國當年GDP的3.98%-4.92%,即 1992 年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中有 3.98%-4.92% 的部分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取得的。其中損失排在前三位的依次為森林40%,水31%,大氣17%。換句話說,1992年GDP增長速度為14.05%,其中4.3-5.31個百分點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換取的。
2.1995年中國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環境成本至少有2199.38億元, 約占中國當年GDP的3.7%,即1995年GDP增長速度為10.5%, 其中4.26個百分點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換取的。
3.1997年中國國民經濟運行的全部環境成本至少有3239.123億元, 約占中國當年GDP的4.35%,也就是說,1997年GDP增長速度為8.8%, 其中4.39個百分點是以犧牲自身生存環境獲取的。[1]
單純以經濟成長為目標的發展模式不可能實現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促進能源-經濟-資源-環境之間的協調發展,已成為中國21世紀能源規劃和發展中的核心議狻=?┠輳??瓶沙中?⒄拐鉸裕??噬緇崾?腫⒅羋躺獹DP研究。綠色GDP,曾由美國經濟學家戴利提出。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錢易指出,綠色GDP是國內生產總值中扣除自然資本的消耗,即經過環境調整的國內生產總值。[3]
只有在關注GDP增長的同時,重視其增長質量,減少破壞性及無效性增長,建立衡量循環經濟指針體系綠色GDP才能保證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環境的永續利用。
二、明確GGDP(綠色GDP)的幾個相關的概念及其相互關係;
1.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國內生產總值
GDP是反映經濟發展的重要巨觀經濟指標,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國民在一定時期內新生產的產品和服務價值的總和,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所有常住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最終成果,是按國土原則核算的生產經營的最終成果。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創造的增加值就計算在GDP中。
2.GNP(gross national product)國民生產總值
GNP是按國民原則核算的,只要是本國(或地區)居民,無論是否在本國境內(或地區內)居住,其生產和經營活動新創造的增加值都應該計算在內。中國的居民通過勞務輸出在境外所獲得的收入就計算在GNP中。
GDP加上本國投在國外的資本和勞務的收入再減去外國投在本國的資本和勞務的收入。也即:
GNP = GDP + 在國外的資本 + 勞務輸出在境外所獲得的收入-外國投在本國的的資本-外國勞務輸入在中國境內所獲得的收入 (2-1)
例如,2001年中國GDP為95933億元,而GNP為94346億元。它們的差額就是外商來華投資和來華打工新增加的價值之和與中國人在國外投資和勞務輸出新增的價值之和的差額,為1587億元。[4]
3.可持續收入SI/綠色GNP[2]
世界銀行在80年代初提出的“綠色核算(green accounting綠色會計)”,以及隨後提出的“綠色GNP/可持續收入SI"概念迅速為人們所接受,並逐步成為衡量現代發展進程、替代傳統巨觀核算的首選指標。
可持續收入SI/綠色GNP作為評價可持續發展進程的綜合指標及可持續發展思想的產物,被界定為:在不減少現有資本資產水平的前提下所必須保證的收入水平。這裡,資本資產包括人工資本(廠房、機器及運輸工具等)、人力資本(知識和技術)以及環境資本(礦產、森林及草原等)。按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可持續收入Si或綠色GNP”可通過以下公式得到:
可持續收入SI/綠色GNP = GNP-(R+A+N)一(Dm+Dn) (2-2)
式中:R -資源環境恢復費用支出;
A -環境損害預防費用支出;
N -自然資源的不合理利用引起的損失;
Dm - 人工資本的折舊;
Dn -環境資本折舊(當年環境退化貨幣價值的估計)。
此式給出了可持續發展思想下傳統巨觀核算指標的一種修正形式。然而,這一新指標在此更多地只是停留在理論概念的框架之下,其各組成部分如何具體計算缺乏可靠有效的方法,同時,各組成部分同傳統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己有的有關資源環境內容尚缺乏有效協調和對應。況且,前面有關“GNP的計算是正確”的假設又是值得懷疑的,因此,它並不具有廣泛的意義。
4.EDP生態國內生產淨值[5]
聯合國與世界銀行在其著名報告《環境與經濟綜合核算體系 (SEEA)》(1992) 及《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SNA)1993》(1993) 中,基於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有關資產分類及相關核算處理,進一步提出了 EDP 指標。
本質上來說,可持續收入/綠色 GNP 與 EDP 是一致的,他們都是在可持續發展思想及傳統巨觀核算淨值指標的基礎上,經過相應的環境調整得到的。不同的是,EDP 是基於傳統 NDP 得到的,而可持續收入則是基於 NNP 得到的。然而EDP 如同 SI 一樣,在此也還是更多地停留在理論概念的框架上,其各個組成部分如何具體估算,尤其是相應的價值估算,尚缺乏規範有效的方法
5.綠色GDP是在國內生產總值GDP中扣除自然資本的消耗,得到經過環境調整的國內生產總值,也就是Green GDP;
國內生產總值中扣除生產資本的消耗,得到國內生產淨值(NDP)。從國內生產總值中同時扣除生產資本消耗和自然資本消耗,得到經環境調整的國內生產淨值,也稱生態國內生產淨值(EDP),這就是聯合國綜合環境與經濟核算體系的核心指標。當環境成本的增長快於GDP的增長時,EDP和綠色GDP的增長將低於GDP的增長。當環境成本的增長快於GDP的增長時,EDP和綠色GDP的增長將低於GDP的增長。
GreenGDP=GDP-自然資本消耗; (2-3)
NDP = GDP-生產資本的消耗; (2-4)
EDP = GDP-生產資本的消耗-自然資本消耗。(2-5)
三、應該全面客觀地看待GGDP(綠色GDP)這一巨觀經濟核算指標。
經濟、環境和社會三個系統的協調發展才是可持續發展。綠色GDP只反映了經濟-環境之間的影響,沒有反映經濟-社會、環境-社會之間的相互影響。所以只能說它是可持續發展指標之一,不能替代整個評價可持續發展的指標體系。綠色GDP核算有一定的難度,“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就所有資源消耗成本、所有資源損失進行估算的數據,更不用說完整的綠色GDP數據了。” GDP以市場交易為標準。但是綠色GDP對資源耗費的估價沒有標準。即使在建立起綠色GDP核算之後,也並不是要取消GDP。GDP是非常重要的巨觀經濟指標,它在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檢驗巨觀經濟政策的合理性、判斷巨觀經濟運行狀況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GDP是綠色GDP的基礎,沒有GDP,就不可能有綠色GDP;只有將綠色GDP與GDP結合使用,資源耗減成本和環境損失的代價才會明晰的顯露出來。
正像GDP從生產角度由各產業部門增加值組成,從使用角度由最終消費資本形成貨物和服務淨出口組成一樣,綠色GDP也包括相應的構成指標;GDP與國民可支配收入國民儲蓄、國民財富等巨觀經濟指標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繫,綠色GDP也與相應的綠色巨觀經濟指標之間存在密切的聯繫。因此,綠色GDP不是一個孤立的指標。事實上,人們經常把綠色GDP看作是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指標的代表,當人們說綠色GDP核算的時候,實際上指的是與綠色GDP有關的一系列綠色指標的核算,這些指標從不同角度反映了經濟發展及其與環境之間的相互影響。
四、既然我們已經明確了綠色GDP這一概念,那么我們接下來的工作,將是如何使這一評價可持續發展的指標真正發揮作用?
目前資源環境的基本核算通過兩種手段來實現,一是實物量核算,二是價值量核算價值量核算要建立在實物量核算的基礎上,中國正在進行自然資源和環境的實物量核算研究。價值量核算中,能夠市場交易的資源用市場交易價格來估價;不能交易的按淨現值方法,通過未來收益來估價,污染按治污成本來估價。國外綠色GDP的推行的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鑑:
⑴1978年挪威就建立起了包括能源核算、魚類存量核算、森林存量核算,以及空氣排放、水排泄物(主要是人口和農業的排泄物)、廢舊物品再生利用、環境費用支出等項目的詳盡統計制度,開始了礦物資源、生物資源、流動性資源(水力)、環境資源,還有土地、空氣污染以及兩類水污染物(氮和磷)等資源環境的核算,為綠色GDP核算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
⑵芬蘭學習挪威,隨後也建立起了包括森林資源核算,環境保護支出費用統計和空氣排放調查三項的自然資源核算框架體系。其中森林資源和空氣排放的核算,採用實物量核算法;而環境保護支出費用的核算,則採用價值量核算法。
⑶1990年,在聯合國支持下,墨西哥也率先實行了綠色GDP,將石油、各種用地、水、空氣、土壤和森林列入環境經濟核算範圍,再將這些自然資產及其變化編製成實物指標數據,最後通過估價將各種自然資產的實物量數據轉化為貨幣數據。在傳統國內生產淨產出(NDP)基礎上,得出石油、木材、地下水的耗減成本和土地轉移引起的損失成本。然後,又可得出了環境退化成本。[6]
實施綠色GDP的國家還有很多,如:法國、英國、印度尼西亞、泰國和巴布亞紐幾內亞。
國外綠色GDP的推行的許多經驗值得我們借鑑,比如:
⑴綠色GDP推行過程中,需要公眾積極參。許多環境因素很難納入貨幣核算,國外就使用公眾評估的辦法;
⑵綠色GDP核算中採用實物量核算法和價值量核算法相結合;
⑶綠色GDP這一評價指標和其它可持續發展評價指標相結合,以達到客觀、真實、合理的評價目的。
參考文獻:
[1] 雷 明 《綠色GDP與可持續能源》建設科技 2004.5
[2] 雷 明 《綠色國內生產總值(GDP)核算》 中國環境資源網 2004.7
[3] 何志強 《礦區可持續發展-資源、經濟與環境》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2003.4
[4] 張 英 《GDP與GNP有何不同》 人民日報 2003.7
[5] 張玉玲 《許憲春:解讀綠色GDP》 光明日報 2003.7
[6] 潘 岳 《綠色GDP:如何掙脫現實“枷鎖” 》 人民日報 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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