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廣東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

9·21廣東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

2010年9月21日上午9時,廣東信宜市錢排鎮達垌村村民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位於該村後面的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信宜銀岩錫礦尾礦庫塞水大壩突然崩塌。截至22日下午,事故共造成6人失蹤,5人死亡,7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9·21廣東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
  • 時間:2010年9月21日上午9時
  • 地點:廣東信宜市
  • 原因:颱風帶來的強降雨
介紹,進展,影響,調查,審理,賠償,再起波瀾,

介紹

2010年9月21日,因號颱風“凡亞比”帶來的強降雨,導致廣東信宜紫金礦業銀岩錫礦尾礦庫發生潰壩。9月25日,紫金紫礦業發公告表示,已致4人死亡(截至9月25日6時)直接損失1900萬。
根據紫礦業2008年上市時的招股說明書,信宜紫金於2007年初投資建設,原計畫於2008投產,但至銀岩錫礦尾礦壩崩塌之時,信宜紫金仍處於試生產階段,前後已經有近4年時間。
至2010年9月21日下午16時,信宜市共轉移安置了災民1511戶8944人,其中各級政府統一轉移安置1384戶7157人,其他投親靠友127戶1787人。該市已緊急撥出搶險資金20萬元,共為災民發放衣被和食品等用款11.5萬元。

進展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9月25日,信宜全市受災人口達35萬人,直接經濟損失約4.6億元。該市因災18人死亡、17人受傷,尚有25人失蹤。全市民房倒塌223戶783幢,損壞房屋6370間。農作物受災面積7.261千公頃。全市停產工礦企業102家,其中紫金礦業銀岩錫礦尾礦庫潰壩,短時難以復產。

影響

另據香港訊息,受此風災影響,紫金礦業股可能下跌。但截至2010年9月21日,紫金礦業月內漲幅維持在11.0%,部分原因是近來金價上漲。當天該股收盤持平於5.97港元。

調查

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布訊息稱,初步調查,信宜紫金礦業對信宜市錢排鎮銀岩錫礦尾礦庫潰壩事件負有責任,但具體責任達到什麼程度、是哪一方面的責任,需要等待調查結果出來才能確定。
紫金礦業污染現場紫金礦業污染現場
9月23日,廣東省委省政府已經成立了由廣東省委副書記朱明國擔任組長、廣東省副省長李容根擔任副組長的調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調查處理潰壩出現的原因。目前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受颱風“凡亞比”影響,自9月20日晚開始,廣東自東向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9月21日10時許,信宜紫金礦業銀岩錫礦尾礦庫發生潰壩,導致28人死亡或失蹤。
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輝表示,信宜紫金礦業是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屬全資子公司。銀岩錫礦尾礦庫的安全生產設施在2010年3月通過廣東省安監局驗收,8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目前企業的工作是配合政府的救災措施,事故的原因和責任需要由有關部門和專家調查認定。
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9月27日發布公告稱,廣東信宜市銀岩錫礦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900萬元,並造成尾礦庫下游4人死亡。該事故未對下遊河段水質造成污染。

審理

紫金礦業於2010年10月17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廣東省信宜市人民政府起訴紫金礦業公司全資子公司信宜紫金和寶源礦業財產一案已被法院受理,信宜政府要求被告賠償損失1950萬元。
公告稱,紫金礦業公司全資子公司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和信宜市寶源礦業有限公司於2010年10月16日收到廣東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有關應訴通知書,告知法院已受理廣東省信宜市人民政府起訴信宜紫金和寶源礦業財產損害賠償一案。由於兩被告擁有經營權的信宜市錢排鎮銀岩錫礦高旗嶺尾礦庫潰壩事件給信宜市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信宜市政府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賠償損失1950萬元,超出該金額的損失待全部核定後另行增加訴訟請求;本案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目前本次事故仍在調查認定中。兩被告將依法向法庭提交高旗嶺尾礦庫設計、施工、監理、驗收和“凡亞比”環流、雨量等相關證據資料,並根據法院審理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
廣東信宜紫金礦業潰壩事故 36名責任人被處理21日上午,廣東省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9·21”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岩錫礦高旗嶺尾礦庫發生潰壩,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調查處理情況。
9月21日,受颱風“凡亞比”帶來的罕見特大暴雨影響,茂名市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岩錫礦高旗嶺尾礦庫發生潰壩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全倒戶523戶。事發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朱明國擔任組長的調查處理領導小組。調查報告認定,潰壩事件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災害引發和有關涉事單位違法違規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暴露出有關企業單位違法違規建設生產、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相關政府及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以及少數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等問題。
經查,信宜紫金公司違法違規建設尾礦庫、擅自違規進行尾礦庫重大設計變更、長期違法違規生產、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各項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對事件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省紀委在通報中指出,有關政府和職能部門對事件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省安全監管局有關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審查履職不到位,省、市、縣各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信宜紫金公司未取得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便非法生產、非法排放尾礦砂等行為監管、打擊不力。原省經貿委(現省經信委)有關部門未按規定程式核准項目,未徵求公眾意見,對項目後續監管不到位。信宜市國土資源局違法批地、監管不力,瞞報信宜紫金公司違法用地。省、市、縣各級環保部門有關人員日常監管不到位。地方政府未能及時發現並制止信宜紫金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信宜市政府履職不到位,監管不力。
針對有關單位和部門的責任問題,經省委、省政府同意,依法依規對36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5人,其中機關工作人員4人,包括信宜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莊達耀,信宜國土資源局局長溫平生,錢排鎮鎮委書記、原鎮長李平,信宜市國土資源局主任科員、原局長葉瑞昌,4人並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有關涉事企業單位人員11人,包括信宜紫金公司總經理王輝、副總經理陳喜有、原總工程師夏倩、原副總經理李永信、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鄧炳焜、安全環保經理王建華、保障部經理蔡劍平、保障部環保車間副主任趙國輝、財務部經理游明祥等9人,分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和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等,設計單位中國瑞林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李斌、監理單位長春黃金設計院工程建設監理部張立鵬等2人,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同時,嚴肅追究21名政府及監管部門人員的紀律責任,其中廳級幹部4人,處級幹部8人,科級幹部7人,股級幹部2人。
省紀委在通報中還指出,已責成當地政府依法依規向信宜紫金公司提出索賠,切實維護災區民眾合法權益。

賠償

紫金礦業(601899)公告,2012年9月12日,在信宜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市錢排鎮人民政府代表潰壩事件的受災村民和有關單位,與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就一攬子解決災損索賠事宜達成協定,除協定中列明的石花地等9家水電站和1家水廠主張的財產損失外,在信宜市轄區範圍內所有與潰壩事件有關的財產損失,包括個人財產損失和公共財產損失,根據協定金額一攬子調解解決,理賠金額為2.45億元。
公告稱,從及時保障受災民眾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出發,信宜紫金同意先行賠償;代其他賠償義務人先行賠償部分,信宜紫金保留對其他賠償責任人追償的權利。信宜紫金在2012年9月20日前向信宜市人民法院銀行賬戶一次性支付協定確定的理賠金額。

再起波瀾

2016年6月14日上午至16日,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連續二天開庭審理本案。中國礦業報記者和法制日報、法制晚報記者全程旁聽了庭審過程。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宜紫金”)和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金集團”)等單位,先後收到信宜市人民法院七個民事賠償案件的一審判決。
七個案件判決信宜紫金賠償石花地水電站、錢豐水電站等損失總計27519089.1元。其中:石花地水電站5670000元、錢豐水電站16518740元、清源自來水廠767011元、宗華水電站2557637.6元、竹垌水電站763257.54元、響水水電站472365.96元、大河口水電站業主羅敏770077元。
一審判決福建金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金馬”)對上述賠償總額的50%,即13759544.55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紫金集團在1億元本息範圍內對信宜紫金的賠償責任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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