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松花江沉船事故

8·18松花江沉船事故

1985年8月18日15時5分,從哈爾濱市太陽島三聯碼頭駛往松花江南岸的423號客艇,在距離南岸約357米處發生沉船事故,船上238名乘客全部落水。經打撈搶救生還者67人,死亡17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八·一八”松花江沉船事故
  • 時間:1985年8月18日
  • 遇難:171人
  • 地點:哈爾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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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背景

哈爾濱市交通局航運公司負責運送往返市區與太陽島遊客的423號客艇,從太陽島三聯碼頭駛往松花江南岸。

事故經過

1985年8月18日15時5分,在距離南岸約357米處,發生沉船事故,船上238名乘客全部落水。

事故傷亡

經打撈搶救生還者67人,死亡171人。

事故處置

沉船事故發生當時,附近江面的10幾艘國營、集體、個體船隻,迅速駛向難船,積極營救遇難人員。哈爾濱市港航監督所把摩托艇上的11件救生衣、救生圈全部扔到遇難者密集處,並和一名監理人員在幾分鐘內就救起4個大人、2個小孩。江上派出所和水上治安隊的幾名青年民警不顧個人安危,把救生圈讓給了落水遇難者。正在附近划船的哈爾濱玻璃廠1名男青年聽到呼救聲後,立即跳入水中,一連救出4名落水者。
在搶救現場出現了一方遇難、八方支援的動人情景。松花江公路大橋指揮部出動了兩台大吊車、兩艘拖船和打撈艇;市自來水公司派來了潛水員;八六○一部隊和市電台送來了探照燈;市公安局出動了800餘名幹警參加搶救和警戒;市救護站接到電話後僅10分鐘就把11台救護車派到指定地點;省市區21個醫療衛生單位接到搶救遇難者的命令後,迅速派出33台救護車、180名醫護人員,積極投入搶救。現場打撈搶救工作持續1晝夜,並延續到第二天下午。經交通部黑龍江航運管理局、建橋指揮部、市公用局、市防訊辦、造船廠等單位的共同努力,於19日下午3點55分,將沉船吊出水面。

事故影響

事故涉及4個省、6個市、8個縣、46個單位、68戶家庭。損失慘重,影響極壞。
導致這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經營思想不端正,管理混亂。駕駛員擅離職守,上岸就餐,將船交給輪機員酒後駕駛,並且缺員作業(規定3人,實際2人)。航行時,駕駛人員與違章乘客發生爭吵,精力分散,雙手離舵,造成跑舵,船體失控,船身傾斜翻沉。
乘船秩序混亂,上船人數無人清點,定員148人,實載乘客238人,超員60%多(90人);而且上下艙乘客人數搭配不合理,上部定員45人,實載150人左右;下部定員103人,實載80人左右,使船體重心上移,穩性降低。
這次海難事故,是松花江航運有史以來最嚴重、最悲慘、影響最大的一次惡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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