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年

戊辰年(龍年

南朝齊永明六年

北魏太和十二年

柔然太平四年

基本介紹

年表,1月,3月,4月,5月,7月,9月,10月,12月,記載,

年表

1月

正月乙未(十五日),北魏下詔:“對犯有死罪的人,如父母、祖父母年老,無成年的子孫,身邊也沒有穿一年以上的喪服的親屬,可以奏報朝廷。”

3月

最初,南齊皇子、右衛將軍蕭子響過繼給他的叔父、豫章王蕭嶷。
己亥(二十日),武帝立蕭子響巴東王

4月

1、夏季,四月,叛民首領桓天生再次引導北魏大軍出兵占據了隔城。
2、陳顯達進犯北魏。甲寅(初五),北魏朝廷派豫州刺史拓跋斤率領大軍抗擊陳顯達
3、甲子(十五日),北魏實行大赦。
4、乙丑(十六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丁卯(十八日),前往方山。己巳(二十日),返回宮中。

5月

五月,甲午(十五日),南齊任命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7月

秋季,七月,己丑(十一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又前去方山。己亥(二十一日),返回宮中。

9月

1、九月,壬寅(二十五日),武帝前往琅邪城講習武事。
2、癸卯(二十六日),北魏淮南靖王拓跋佗去世。

10月

1、冬季,十月,庚申(十四日),立冬,南齊武帝第一次親臨太極殿。
2、閏十月,辛酉(十五日),南齊朝廷任命尚書僕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3、辛未(二十五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癸酉(二十七日),返回宮中。

12月

十二月,柔然汗國的伊吾守將高羔子率領三千名部屬歸附北魏。

記載

1.陳顯達兵敗陽城
2.北魏朝廷派人進攻百濟王國,被百濟王國打敗。
3.北魏淮南靖王拓跋佗去世。
4.(1)春,正月,乙未,魏詔:“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1)春季,正月,乙未(十五日),北魏下詔:“對犯有死罪的人,如果他的父母、祖父母年老,又無成年的子孫,身邊也沒有穿一年以上的喪服的親屬,可以奏報朝廷。”
(2)初,皇子右衛將軍子響出繼豫章王嶷;嶷後有子,表留為世子,子響每入朝,以車服異於諸王,每拳擊車壁。上聞之,詔車服與皇子同。於是有司奏子響宜還本。三月,己亥,立子響為巴東王
(2)最初,南齊皇子、右衛將軍蕭子響過繼給他的叔父、豫章王蕭嶷。後來,蕭嶷有了兒子,就上疏請求留下蕭子響作為世子。蕭子響每次入朝時,他的車馬衣服都跟其他親王不一樣,他動輒用拳頭猛擊車壁。武帝知道後,下詔令蕭子響的車馬衣服和其他皇子一樣。為此,有關部門又奏陳蕭子回響該恢復原來的宗屬。三月,己亥(二十日),武帝立蕭子響為巴東王。
(3)角城戍將張蒲,因大霧乘船入清中采樵,潛納魏兵。戍主皇甫仲賢覺之,帥眾拒戰於門中,僅能卻之。魏步騎三千餘人已至塹外,淮陰軍主王僧慶等引兵救之,魏人乃退。
(3)南齊角城守將張蒲借著天下大霧的機會,乘船到清水一帶砍伐木柴,秘密同北魏邊防士兵勾結,將北魏軍隊帶進國境,守城主將皇甫仲賢發覺了這件事,率領部眾在城門奮力抗擊,僅僅能擊退張蒲。北魏三千多名步兵、騎兵已經到達護城河外,淮陰軍主王僧慶等人率大軍前來救援,才迫使北魏大軍撤退。
(4)夏,四月,桓天生復引魏兵出據隔城,詔游擊將軍下邳曹虎督諸軍討崐之。輔國將軍朱公恩將兵伏,遇天生游軍,與戰,破之,遂進圍隔城。天生引魏兵步騎萬餘人來戰,虎奮擊,大破之,俘斬二千餘人。明日,攻拔隔城,斬其襄城太守帛烏祝,復俘斬二千餘人,天生棄平氏城走。
(4)夏季,四月,叛民首領桓天生再次引導北魏大軍出兵占據了隔城。武帝下詔命令游擊將軍下邳人曹虎統率各陸大軍前去討伐。此時,輔國將軍朱公恩率軍作敵前搜尋,遇上了桓天生的游擊部隊,雙方發生激戰,朱公恩大敗桓天生的部隊,緊接著他就進軍圍攻隔城。桓天生引導一萬多名北魏步、騎兵前來迎戰,曹虎率軍奮力抗擊,結果大敗北魏軍隊,俘虜、斬殺了二千多北魏士卒。第二天,曹虎率軍又繼續圍攻,最後終於攻克,斬了北魏朝廷任命的襄城太守帛烏祝,再次俘虜,斬殺了二千多名北魏士卒,桓天生放棄平氏城逃走。
(5)陳顯達侵魏;甲寅,魏遣豫州刺史拓跋斤將兵所拒之。
(5)陳顯達進犯北魏。甲寅(初五),北魏朝廷派豫州刺史拓跋斤率領大軍抗擊陳顯達。
(6)甲子,魏大赦。
(6)甲子(十五日),北魏實行大赦。
(7)乙丑,魏主如靈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還宮。
(7)乙丑(十六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丁卯(十八日),前往方山。己巳(二十日),返回宮中。
(8)魏築城於醴陽,陳顯達攻拔之,進攻陽。城中將士皆欲出戰,鎮將韋珍曰:“彼初至氣銳,未可與爭,且共堅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後擊之。”乃憑城拒戰,旬有二日,珍夜開門掩擊,顯達還。
(8)北魏在醴陽興築城池,陳顯達攻克該城,乘勝進軍陽。陽城裡的將士們都要出來迎戰,但鎮將韋珍說:“他們剛剛到這裡時士氣旺盛,我們不可以和他們直接交鋒,暫且一起在城裡堅守城池,等到他們進攻得疲憊不堪時,再去攻擊他們。”於是,韋珍率領將士們據守陽城進行抵抗,十二天后,韋珍率軍借著黑夜的掩護,打開城門,突襲陳顯達,陳顯達撤退。
(9)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9)五月,甲午(十五日),南齊任命宕昌王梁彌承為河、涼二州刺史。
(10)秋,七月,己丑,魏主如靈泉池,遂如方山;己亥,還宮。
(10)秋季,七月,己丑(十一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又前去方山。己亥(二十一日),返回宮中。
(11)九月,壬寅,上如琅邪城講武。
(11)九月,壬寅(二十五日),武帝前往琅邪城講習武事。
(12)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廟,始薦,聞之,為廢祭,臨視哀慟。
(12)癸卯(二十六日),北魏淮南靖王拓跋佗去世。當時,孝文帝正在皇家祖廟祭祀,剛剛獻上第一道祭品,就得到拓跋佗去世的報告,他當即就停止了祭祀儀式,親自去拓跋佗遺體旁哀悼慟哭。
(13)冬,十月,庚申,立冬,初臨太極殿讀時令。
(13)冬季,十月,庚申(十四日),立冬,南齊武帝第一次親臨太極殿,開始閱讀曆書。
(14)閏月,辛酉,以尚書僕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14)閏十月,辛酉(十五日),南齊朝廷任命尚書僕射王奐為領軍將軍。
(15)辛未,魏主如靈泉池;癸酉,還宮。
(15)辛未(二十五日),孝文帝前往靈泉池。癸酉(二十七日),返回宮中。
(16)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帥眾三千以城附魏。
(16)十二月,柔然汗國的伊吾守將高羔子率領三千名部屬獻出伊吾城池,歸附北魏。
(17)上以中外谷帛至賤,用尚書右丞江夏李之議,出上庫錢五千萬及出諸州錢,皆令糴買。
(17)南齊武帝由於全國各地糧食和帛的價格太賤,就採納了尚書右丞、江夏人李的建議,拿出國庫庫存的五千萬錢和各州州庫的現款,全部用來購買糧食。
(18)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言:“吳興無秋,會稽豐登,商旅往來,倍多常歲崐。西陵牛埭稅,官格日三千五百;如臣所見,日可增倍。並浦陽南北津、柳浦四埭,乞為官領攝一年,格外可長四百許萬。西陵戍前檢稅,無妨戍事;餘三埭自舉腹心。”上以其事下會稽,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議以為:“始立牛埭之意,非苟逼蹴以取稅也;乃以風濤迅險,濟急利物耳。後之監領者不達其本,各務己功,或禁遏他道,或空稅江行。按吳興頻歲失稔,今茲尤甚,去之從豐,良由飢棘。埭司責稅,依格弗降,舊格新減,尚未議登,格外加倍,將以何術!皇慈恤隱,振廩蠲調;而元懿幸災榷利,重增困瘼,人而不仁,古今共疾!若事不副言,懼貽譴詰,必百方侵苦,為公賈怨。元懿稟性苛刻,已彰往效;任以物土,譬以狼將羊,其所欲舉腹心,亦當虎而冠耳。書云:‘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言盜公為損蓋微,斂民所害乃大也。愚又以便宜者,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竊見頃之言便宜者,非能於民力之外,用天分地;率皆即日不宜於民,方來不便於公。名與實反,有乖政體。凡如此等,誠宜深察。”上納之而止。
(18)西陵戍主杜元懿建議說:“吳興今年沒有收成,會稽則是五穀豐登,所以,商賈們在這兩地來來往往,比平常年份多了一倍。西陵牛埭的稅收,朝廷規定是每天三千五百錢,但據我觀察,該地每天的稅收可以加倍。我請求,連帶浦陽南北兩個渡口、柳浦四個堤壩,交給我管理一年,那么,除了原來的稅收外,我還可以另外再多繳四百多萬錢。在西陵戍守地前檢查稅收,並不妨礙正常的戍守。剩下來的那三個牛馬場,我自己選派可靠的人去負責。”武帝把這項建議交給會稽郡研究討論,會稽行事吳郡顧憲之認為:“最初設立牛埭的意思,並不是要強迫人民繳納稅務,而是因為江上風大浪急,危險很大,所以,為了救急和方便百姓才設立的。以後的負責官員並沒有真正了解用意,僅僅是為了讓自己做得有成效,所以,有的切斷了其他道路,只留下一個關口;有的則對那些往來江上而未裝貨物的船隻也徵稅。考查吳興的情況,這幾年農業一直沒有獲得豐收,今年特別慘重,人們都紛紛逃走,到富有的地方去謀生,這的確是由於飢餓所迫而不得已背井離鄉。堤壩的負責官員卻仍向他們收稅,並按照標準,不肯不收一點兒。舊有的稅收標準近來已經有人認為應該減少,這一建議還沒有決定是否採納執行,但是,稅收卻又加倍增長起來,這將用什麼辦法呢?皇上恩慈,憐憫老百姓的痛苦,提出打開糧倉,賑濟人民,免除人民的田賦和其他雜稅。但是,杜元懿卻利用人民的苦難,貪圖眼前的小利,進一步加重人民的困苦。一個人沒有仁愛之心,無論是在古代還是在今天,他都會受到人們的痛恨!如果一旦按照他的建議去做,而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那么,他害怕朝廷的責罰、盤問,就一定要千方百計地向人民勒索,這樣一來,就會為朝廷招來怨恨。杜元懿秉性苛薄尖刻,以前已經有明顯的事實,如果再把一個地方交給他管理,那就好像是讓狼去領導羔羊。而且,他打算推選可靠的人,也不過是一些戴著帽子的猛虎罷了。古書上說:‘與其有搜刮財產的臣子,不如有偷盜財產的臣子。’這是說,偷竊國家財產所造成的損害要稍微小些,而搜刮民財所造成的傷害更大。我又認為,所謂方便適宜,是說對國家來說方便,對百姓來說適宜。我私下察看了一下近來所提出的所有有關方便適宜的建議,這些建議都不能提出在使老百姓盡力之外,還要利用天時,竭盡地利,大體上,這些建議都是眼前對百姓不合適,將來對朝廷也肯定是不利的。名與實是相對的,它違反施政的根本。大凡像以上這類事情,實在是應該深思熟慮、三思而後行。”武帝採納了顧憲之的建議,沒有輕舉妄動。
(19)魏主訪群臣以安民之術。秘書丞李彪上封事,以為:“豪貴之家,奢僭過度,第宅車服,宜為之等制。
(19)孝文帝向文武百官們詢問安定人民的辦法。秘書丞李彪呈上密奏,認為:“豪門富貴人家,奢侈揮霍沒有限度。所以,對他們的住宅、車馬和衣服,都應該制定一個標準進行管理。
又,國之興亡,在冢嗣之善惡;冢嗣之善惡,在教諭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嘗謂群臣曰:‘朕始學之日,年尚幼沖,情未能專;既臨萬機,不遑溫習。今日思之,豈唯予咎,抑亦師傅之不勤。’尚書李欣免冠謝。此近事之可鑑者也。臣謂宜準古立師傅之官,以訓導太子。
“另外,一個國家是走向興盛還是走向衰亡,關鍵在於帝王承繼人是善良還是酷惡,而繼任者的善惡,又在於教育訓導的得失。文成皇帝曾經對文武百官們說:‘朕從前剛剛開始學習的時候,年齡還小,心還不能專一。等到後來崐登上帝位,親自日理萬機了,又沒有多餘的時間溫習以前的功課了。今天想起來,豈能說只是我個人的過錯,也是師傅管教得不嚴,不勤勉努力的結果。’當時,尚書李立刻脫下帽子,請求處分。這是不久前發生的事,值得借鑑。我認為,應該以古代方法為準繩,也設立師傅這一官職,讓他們專門引導太子。
又,漢置常平倉以救匱乏。去歲京師不稔,移民就豐。既廢營生,困而後達,又於國體,實有虛損。曷若豫儲倉粟,安而給之,豈不愈於驅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調九分之二,京師度支歲用之餘,各立官司,年豐糴粟積之於倉,儉則加私之二糶之於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絹,積財以取官粟。年登則常積,歲凶則直給。數年之中,谷積而人足,雖災不為害矣。
“另外,漢朝曾經在平時設定常平倉,遇到災荒年月,就用倉中的糧食救濟災民。上年,京城農作物歉收,如果把老百姓都遷移到豐收富裕地區,這樣既荒廢了人民正常的生活勞作,又要面臨艱難困苦、千里流離的困境,才能到達目的地,而且對於國家來說,損耗也很大。為什麼不事先把糧食儲存起來建立糧倉,安安穩穩地發放給災民?這難道不比把老老少少驅趕到千里之外去乞討餬口更好些嗎?所以,朝廷應該在州郡正常的稅收中抽出九分之二,將京城全年開支剩餘的費用全部拿出來,分別建立管理機構,在豐收時買進糧食,全部儲存在倉庫里;遇上歉收年月,就可以加兩分利賣給老百姓。這樣一來,老百姓一定會努力種田,用以購買官府的絹帛;積蓄錢財,用來購買官府的糧食。豐收年月,就一直儲存,等到災年,就直接出售給老百姓。幾年之內,我們就會儲存大量的糧食,而且老百姓人人充足,即使是有什麼災荒,也不會造成多大災難。
又,宜於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門才,引令赴闕,依中州官比,隨能序之。一可以廣聖朝均新舊之義,二可以懷江、漢歸有道之情。
“另外,應該在黃河以南七州人民之中,選拔有才能的人,徵召到京城,按照中州官員任用的程式,按照他們的能力分別加以任用。這樣做,第一,可以推廣聖朝對新人、舊人平等對待,一視同仁的大義,第二,可以安撫長江、漢水一帶歸附於聖朝的人心。
又,父子兄弟,異體同氣;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於憂懼相連,固自然之恆理也。無情之人,父兄系獄,子弟無慘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無愧恧之色;宴安榮位,游從自若,車馬衣冠,不變華飾;骨肉之恩,豈當然也!臣愚以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詣闕請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版引咎,乞解所司;若職任必要,不宜許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厲凡薄,使人知所恥矣。
“另外,父子兄弟之間,雖然各有形體,但血緣卻是相同的。對於犯罪的罪人進行懲處,問罪並不牽連他的親人,這是皇上的隆厚恩德。至於說到他們之間同憂愁、共恐懼,這本來是自然而然、情理之中的事。也有些無情無義的人,父兄被囚禁獄中,他們的兒子、兄弟們的臉上竟沒有一點兒悲哀愁慘的神色。有的兒子、兄弟逃避刑罰,他們的父親、哥哥們的臉上竟也沒有羞愧氣憤的樣子。他們只是若無其事地繼續享受他們的榮華富貴,安於宴飲,自由自在地遊逛,而且無論是騎坐的車馬,還是穿的衣服、戴的帽子,仍然一如過去一樣豪華奢侈,親骨肉之間的恩情怎么能到了這種地步!我認為,父親、哥哥犯了罪,應該讓他們的兒子、弟弟穿白色衣服,袒露胸背,到皇宮門外請求處罰。兒子、弟弟犯罪入獄,也應該讓他們的父親、哥哥公開上書,引咎自責,請求解除他們所擔任的官職,如果他們的職位確實重要,不適於批准辭職的,則不妨加以安慰,勸他們留任。只有這樣做,才只可以督促那些庸俗薄情的人,讓人們知道什麼是羞恥。
又,朝臣遭親喪者,假滿赴職。衣錦乘軒,從郊廟之祀;鳴玉垂,同慶賜之燕;傷人子之道,虧天地之經。愚謂凡遭大父母、父母喪者,皆聽終服;若無其人,職業有曠者,則優旨慰諭,起令視事,但綜司出納、敷奏而已,國之吉慶,一令無預。其軍旅之警,墨從役,雖愆於禮,事所宜行也。”魏主皆從之。由是公私豐贍,雖時有水旱,而民不困窮。
“另外,朝廷大臣遭到父母親人去世的情況時,喪假一滿,就得回來任職,同時,得照樣穿綾羅綿段,乘坐豪華高大的車輛,跟隨皇上去祭祀天地祖先,身佩寶玉,頭垂帽穗,和其他官員一樣去參加慶賀賞賜的宴請,這樣做,實崐在是在傷害做兒子的孝道之心,違背了天地萬物的根本自然的法則。我認為,大凡是遇上祖父母、父母去世的人,都應該允許他們守喪三年。如果沒有他,該部門職務出現空缺、無法繼續工作時,就應該下達安慰勸撫的詔書,讓他任職工作,但也只是讓他負責總的大方面事情,諸如支出與收入、奏報陳述而已,國家的吉慶大典,一律不讓他參加。如果他身為軍職,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那么他就應像古代晉國將帥一樣穿上黑色喪服,跟隨軍隊執行命令,這樣做,雖然不合禮教,但情況急迫,也就應該這樣做了。”對秘書丞李彪的建議,孝文帝全部接受。從此以後,北魏朝廷與老百姓個人的財力都充裕豐厚起來,雖然有時遇上水災、旱災,但老百姓的生活並沒有困苦、貧窮。
(20)魏遣兵擊百濟,為百濟所敗。
(20)北魏朝廷派人進攻百濟王國,被百濟王國打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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