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要點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最佳化市場環境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4〕145號)要求,為貫徹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工作視頻會議等精神,現就2016年深化推進全省企業兼併重組提出如下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二、重點工作任務,三、主要工作舉措,

一、總體要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要求,著力主動減量、最佳化存量、引導增量,以“三名”培育試點企業和七大萬億產業骨幹企業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四企一項目”(即“殭屍企業”、上市企業、國有企業、“低小散”企業、跨境項目)兼併重組,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最佳化升級。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大力推進“殭屍企業”兼併重組。按照多兼併重組(包括破產重整)、少破產清算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以“兩鏈”風險企業為主的“殭屍企業”。建立全省“殭屍企業”資料庫,分析主要成因,開展分類處置。針對“殭屍企業”兼併重組關鍵環節的問題和障礙,聯合出台信用修復、股權變更登記等專項政策意見。指導各地制定“殭屍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法院、銀行、企業的溝通協調機制,落實“殭屍企業”處置維穩責任,妥善解決好職工安置和資產處置等問題,加快盤活“殭屍企業”原有的土地、廠房、設備、專利權、商標權等有效資產。加強處置“殭屍企業”工作與人民法院企業破產審判工作的對接,協調處理兼併重組及破產程式中的刑民交叉等問題。總結梳理“殭屍企業”兼併重組的主要類型、典型案例和做法經驗,加強宣傳推廣和交流培訓。2016年,力爭處置“殭屍企業”450家以上,重點以產權轉讓、資產置換等方式,兼併重組一批“殭屍企業”。(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列第一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大力推進上市企業併購重組。繼續召開全省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大會,組織開展上市公司併購十大案例評選,積極發揮浙江(包括寧波)上市公司協會、浙江上市公司併購俱樂部等平台作用,聯合國內外知名中介機構舉辦併購重組經驗交流會、項目對接會及業務培訓會;積極引導上市公司“走出去”進行產業兼併收購,組織省內部分上市公司赴歐洲等國進行項目考察;總結推廣紹興市上虞區上市公司引領產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經驗,召開重點縣市(區)發揮上市公司作用座談會,重點推動其在區域經濟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大作用;探索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對區域內“殭屍企業”的整合盤活路徑。大力推進民營企業股份制改造,加快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格執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制度。2016年,力爭上市企業併購重組交易金額達到800億元以上。(省金融辦、浙江證監局,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三)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開展省屬國有“殭屍企業”相關情況的調查摸底,制定省屬國有“殭屍企業”處置政策意見和實施方案。推動有條件的國有企業組建產業併購基金,重點對仍有一定產業價值和發展前景或價值資產的國有“殭屍企業”實施兼併重組。加快推進重點省屬企業和重點產業板塊資源整合,擇機推動職業教育、醫療等板塊兼併重組。鼓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依託資本市場加大併購重組力度,調整最佳化產業布局,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積極發揮浙交所平台服務作用,大力推進增資擴股進場交易,推進不良資產項目處置。2016年,力爭推動完成一批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實現國有企業瘦身健體,增強核心競爭力。(省國資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四)大力推進“低小散”企業整合重組。進一步深化“騰籠換鳥”工作,推進“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全面整治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不達標以及其他違法生產的企業(作坊)。結合綜合性、行業性“騰籠換鳥”省級試點工作,倒逼一批“低小散”企業互相整合重組,鼓勵特色優勢產業的龍頭企業兼併一批“低小散”企業,引導一批“低小散”企業主動對接優勢企業,最佳化提升產業鏈,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總結富陽造紙、諸暨大唐襪業、浦江水晶等塊狀行業整合重組工作經驗,樹立一批示範點。2016年,力爭“三個一批”“低小散”企業整合重組達到300家以上。(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五)大力推進跨境項目併購重組。制定實施民營跨國公司三年行動計畫,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國際併購,掌握核心技術和高端品牌,擴大國際市場份額,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以國際化引領產業鏈價值鏈全球布局。重點梳理摸底全省“三名”培育試點企業和七大產業骨幹企業的跨境併購需求,利用多種渠道收集國外優質項目信息和省內企業合適的併購標的,舉辦跨境併購項目對接大會。充分發揮“走出去”融資與擔保服務平台融資擔保功能,為中小企業跨境併購做好擔保服務。通過省轉型升級產業基金及參股的區域基金與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合作,推動設立市場化運作的跨境投資合作基金。2016年,力爭以併購形式實現境外投資項目60個以上,併購金額達30億美元以上。(省商務廳,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三、主要工作舉措

(一)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指導督促各設區市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聯合推進全年重點工作。(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建立信息統計發布制度,定期發布全省“四企一項目”兼併重組總體情況。(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浙江證監局)做好與國家兼併重組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對接,進一步拓寬企業兼併重組的信息交流和發布渠道。(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積極發揮浙江產權交易所和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對企業兼併重組的平台服務作用。(省國資委、浙江證監局)
(二)強化改革創新。進一步簡化上市公司兼併重組行政許可及審批事項,最佳化審核流程,落實好分行業審核機制。(浙江證監局)開設“殭屍企業”兼併重組審批綠色通道,探索推行兼併重組網上並聯審批。(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擴寬企業兼併重組融資渠道,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籌集兼併重組資金。(省金融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加大第三方專業機構培育力度,提升服務企業兼併重組的能力和水平。(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支持樂清等地開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試點工作。(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三)加強培訓宣傳。組織彙編全省2015年度企業兼併重組優秀案例,梳理總結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編制2015年度全省企業兼併重組白皮書。(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浙江證監局)。聯合省級相關部門、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典型示範企業,舉辦全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專題培訓。(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過組織召開現場會、編印工作簡報、主流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總結推廣先進地區、先進企業的經驗、案例和典型,營造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的良好氛圍。(省經信委,省促進企業兼併重組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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