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

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競賽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
  • 競賽日期:2015年9月26—27日
  • 競賽地點:湖南省體操學校
  • 參加單位:各市、州代表隊
活動介紹,競賽規程,

活動介紹

根據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體育錦標賽計畫,定於9月26—27日在長沙舉行“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現將《2015年湖南省青少年健美操錦標賽競賽規程》(詳見附屬檔案)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抓緊訓練,積極組隊參加比賽。

競賽規程

一、競賽日期、
2015年9月26—27日在湖南省體操學校舉行。
二、參加單位
各市、州代表隊,各大、中、國小校、幼稚園、健身俱樂部代表隊。
三、競賽項目
(一)中、國小組
1.競技類項目
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混合雙人操、三人操(性別不限)、五人操(性別不限);
2.普及類項目
規定:全國全民健身操推廣套路1—6級、第三套全國大眾鍛鍊標準規定動作1—6級、肯德基系列校園青春健身操、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技巧啦啦操;
自選:徒手健身操舞、輕器械健身操舞、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技巧啦啦操;
(二)大學組
1.競技類(規定、自選):男子單人操、女子單人操、混合雙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混合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
2.普及類:
規定:全國全民健身操推廣套路1—6級、第三套全國大眾鍛鍊標準規定動作1—6級;
自選:有氧舞蹈(8人,性別不限)、有氧踏板(8人,性別不限)、徒手健身操舞、輕器械健身操舞、花球啦啦操、爵士啦啦操、技巧啦啦操。
四、參賽辦法
(一)年齡組別
1.中、國小、幼稚園組
競技類:
(1)甲組:15—17歲(1998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組:12—14歲(2001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組:9—11歲(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4)基礎組:6—8歲(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普及類:
(1)幼稚園組;
(2)國小組:甲組(1—2年級)、乙組(3—4年級)、丙組(5—6年級)、丁組(1—6年級混合);
(3)中學組:甲組(國中組)、乙組(高中組)、丙組(中職組)、丁組(初高中混合);
2.大學組
(1)體育院校組;
(2)普通院校組。
(二)報名人數
各參賽隊可報領隊1—2人,教練員2—3人,運動員不限。
(三)運動員資格
1.凡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本省在籍、在讀、在訓的各級學校學生及幼稚園兒童,以第二代身份證和從教育部門中國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列印並加蓋所在學校公章的學籍表(大學生由學校出據學籍證明)為依據。
2.凡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必須是體檢合格,適宜參加所報項目比賽者。運動員報到時必須交驗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體檢證明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證明。運動員在比賽期間出現的意外傷病,大會積極配合代表隊應急處理,但所產生的費用由各代表隊自理。
3.運動員資格確認成功後,持第二代身份證參賽。
五、競賽辦法
(一)競技健美操採用《2013—2016年競技健美操規則》、《競技健美操國際青少年技術規程》和《2013—2016年技術等級規定動作》;全民健身操採用《2013年全民健身操舞評分指南》;啦啦操採用《2014年版全國啦啦操競賽規則》進行比賽。
(二)預賽和決賽的出場順序由組委會賽前隨機抽籤決定;
(三)預賽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隊)進入決賽,少於8名的項目不進行決賽;
(四)每個項目同一單位最多只允許2名運動員(隊)進入單項決賽;
(五)各組別運動員不得交叉參賽,運動員只能參加一個組別的比賽,每位隊員最多參加同一組別的3個項目;
(六)比賽場地和比賽服裝按相應規則規定執行。
(七)規定動作音樂由大會統一提供;自選動作音樂報名時以Mp3格式傳到報名信箱(不上交音樂光碟)。
(八)比賽執行《湖南省青少年兒童體育競賽紀律規定》。
(九)運動員因傷不能參加比賽,憑醫生證明辦理更換運動員手續,報到後一律不得更換。
(十)比賽只接受本隊難度分申訴,申訴必須在本套動作的分數公布顯示4分鐘內,按申訴程式以書面形式(代表隊領隊簽字)向仲裁委員會提出。同時交納500元申訴費,若勝訴則退還申訴費。一律不接受口頭申訴。
六、錄取名次與計分辦法
(一)團體
1.中國小組:預賽中按組別參加全部五項中的三項(混合雙人操、三人操、五人操)的單位可記入團體總分,各單項前8名按9、7、6、5、4、3、2、1進行計分,按各代表隊得分之和排列團體總分。團體總分錄取前8名,不足8人(隊)則按實際參賽人(隊)數錄取,頒發錦旗。自選套路不計入團體總分。
2.大學組:預賽中按組別各單項分數相加,各單項前8名按9、7、6、5、4、3、2、1進行計分,按各代表隊得分之和排列團體總分。按總分錄取團體前8名,不足8人(隊)則按實際參賽人(隊)數錄取,頒發錦旗。自選套路不計入團體總分。
3.預賽中各單位賽前須指定參加團體賽的運動員(隊),否則大會將以先出場的運動員(隊)的成績計入團體總分;
(二)單項
各單項比賽均錄取前8名,不足8人(隊)則按實際參賽人(隊)數減一錄取。大會頒發成績證書。
七、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請各代表隊將比賽報名表(必須用電腦列印並加蓋市、州體育部門公章),於賽前15天寄至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310室,聯繫人:余小英。報名以寄出郵戳為準,逾期不再補報。參賽運動員一經報名確認,不得更改。
(二)報到
1.各參賽隊請於9月24日到長沙報到。所有參賽運動員需帶第二代身份證、學籍表辦理資格確認手續。資料和證件不齊者不予確認。
2.各代表隊報到時必須交納2000元參賽紀律保證金。對在比賽期間未違反《湖南省青少年兒童體育競賽紀律規定》、賽會紀律規定以及運動員參賽資格無問題的代表隊,其所交納的紀律保證金將於賽後如數退回。不繳納保證金不予安排比賽。
3.裁判員報到地點:長沙市體育館路28號麥吉連鎖酒店(湖南省體育局旁),聯繫人:李旗,;運動隊報到地點:長沙市體育館路36號湖南省體操運動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聯繫人:馮鈮
八、裁判員
(一)裁判長及骨幹裁判員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選派,不足裁判員由承辦單位抽調。
(二)裁判長和編排長於賽前3天、裁判員於賽前2天到賽區報到。對逾期報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且經費自理。
(三)裁判員自備:裁判服(白色襯衣、深色褲子或裙子、黑色鞋子)、國際體聯《2013年-2016年競技健美操規則》、中國健美操協會《2013年全民健身操評分指南》和國家體操運動管理中心《2014年版全國啦啦操競賽規則》。
九、經費
(一)各隊參賽人員食宿自理。
(二)裁判員費用由大會承擔。
十、秩序冊、成績冊
承辦單位須將成績冊、秩序冊各50冊於賽後7天內寄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並向青少年體育處提供競賽書面總結2份(附電子文檔)。秩序冊、成績冊由省體育局青少年體育處統一寄至各市、州體育局競訓科。
十一、大會設賽風賽紀組。
十二、大會設資格審查組。
十三、大會設仲裁委員會。
十四、大會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十五、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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