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

2013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

公安部2014年2月13日向社會公布了2013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據悉,2013年,全國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經濟犯罪活動,共破獲各類經濟犯罪案件14.98萬起,挽回經濟損失達492.6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十大經濟犯罪案件
  • 時間:2013年
  • 發布單位公安部
  • 案件介紹:破獲葛蘭素史克犯罪案
案件簡介,其他信息,

案件簡介

重經濟犯罪案
2013年,公安部根據工作發現的線索,組織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涉嫌經濟犯罪案件。據悉,為達到打開藥品銷售渠道、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向政府部門個別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行賄。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偵破系列金融從業人員債券犯罪案
2013年,公安部發現部分商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債券交易部門從業人員,利用審批、交易債券的職務便利,將利益輸送到丙類戶公司後,再通過轉賬、提現等方式在各利益主體之間分配,最終造成相關商業銀行或非金融機構的收益損失。
經偵查,公安機關相繼抓獲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楊某、遼寧農村信用聯合社資金運營中心總經理李某某和副總經理曲某某、中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定期收益部原交易員沈某某、齊魯銀行金融市場部副總經理徐某某、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總經理助理鄒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查明非法獲利1億餘元。人民銀行、財政部、證監會、銀監會正相繼出台一系列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強化監督措施。
“雲端行動”重拳打擊涉網假藥犯罪
2013年7月,公安部部署開展代號“雲端行動”的打擊利用網際網路非法經營藥品、制售假藥犯罪專項行動,組織全國29個省區市公安機關集中破案,共打掉犯罪團伙400多個,關停違法網站、網店140多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300多名。
行動共繳獲假冒的“易瑞沙”、“拜糖平”、“心腦康”、“保嬰丹”、“柴胡口服液”、“利巴韋林注射液”等藥品3億餘粒,扣押造假原料9噸多,涉案價值22億餘元。
廣東深圳“7·18”特大虛開騙稅案
2013年3月,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根據稅務機關移交的線索,立案偵查“7·18”騙取出口退稅案。
6月19日,公安部部署廣東、福建、江蘇等涉案地公安機關同時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打掉了以張某、薛某某、謝某某、卓某某為首的4個特大騙稅團伙,搗毀窩點26個,查扣作案電腦25台,查獲近百家涉案企業的各類票證超過5噸,挽回經濟損失1億餘元。
兩岸攜手破獲涉台傳銷大案
2013年8月、12月,廣西公安機關聯手台灣執法部門兩次開展收網行動,破獲一起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誘騙台灣民眾到廣西參與傳銷的案件,抓獲溫某某、陳某某為首的台灣犯罪嫌疑人126名。
經查,自2011年以來,溫某某、陳某某等人以旅遊、考察房地產開發等為幌子,以“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房產投資”等為噱頭,誘使數千名台灣民眾參加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偵破十年來首個特大偽造貨幣膠片版源案
為全鏈條打擊假幣犯罪,公安部於2012年開展代號“8·03”的專案偵查,逐步掌握了假幣膠片版源的重大線索。
2013年1月22日,廣東揭陽、汕頭、汕尾三地公安機關同步開展收網行動,成功偵破10年來首個假幣膠片版源案,搗毀2個特大偽造人民幣犯罪團伙和2個偽造貨幣窩點,繳獲成品、半成品假人民幣2.1億元。
摧毀廣東偽造銀行卡犯罪團伙
經過4個月的縝密偵查,2013年12月24日,公安部指導廣東省公安廳組織8個地市公安機關聯合開展打擊偽造信用卡犯罪“海燕1112”專案收網行動,打掉一個以廣東電白縣籍人為主要成員的龐大犯罪團伙網路,抓獲犯罪嫌疑人數十名。

其他信息

國際合作抓獲涉嫌經濟犯罪重大逃犯陳怡
2013年8月,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涉嫌經濟犯罪並潛逃斐濟。公安部立即展開境外緝捕,通過國際執法合作渠道與斐濟執法部門開展密切合作,並派出工作組赴斐濟開展緝捕工作。
在斐濟執法部門及中國駐斐濟使館大力支持配合下,工作組成功抓獲陳怡,並於8月19日晚將陳押解回國。
偵破近年來涉案金額最高的逃匯案
2013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成功偵破近年來涉案金額最高的逃匯案,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涉案金額約18億元人民幣,凍結涉案資金8.7億餘元。
經查,2012年8月以來,王某為賺取人民幣定期存款利息收入與外匯貸款資金成本之間的差價,在香港註冊成立多家離岸公司,虛構轉口貿易背景,並以支付保證金、銀票質押、房產抵押及信用擔保等方式,向多家商業銀行提供虛假材料,反覆套取外匯融資資金。
招商基金“老鼠倉”案
2013年,公安部組織立案偵辦招商基金總經理助理楊某等人“老鼠倉”案。經查,2009年初,楊某與吳某某共謀,利用吳某某女兒的賬戶為吳某某炒股牟利,非法獲利159萬元。
為掩蓋犯罪事實,楊某將該賬戶交由張某操作。從2009年5月至2011年6月,楊某、吳某某、張某等人合謀利用8個證券賬戶合計買入涉案股票金額3.65億元,非法獲利達318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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