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勞動法底薪規定

《2012年深圳勞動法底薪規定》是2012年深圳市有關最低工資新標準的規定,自2月1日起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法新規
  • 外文名:laodongfa
  • 日期:2012年2月1日
  • 地址:深圳
深圳最低工資新標準2月1日起實行,養老保險等計算基數相應提高
深圳2012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下月1日起上調至15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新標準為13.3元/小時。也就是說,加班工資、社保等最低計算基數也將提高。
最低工資不包含加班費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應支付的最低限額勞動報酬。但是,最低工資構成不包括:加班工資;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貼;按規定不屬於工資的其他費用,例如社保費、福利費、計畫生育費等。
隨著最低工資上調,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有變,至少應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小時或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也意味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分別不得低於12.93元/小時、17.24元/小時、25.86元/小時。休息日、節假日加班,最低工資不得低於138元/天(1500元÷21.75天×200%)、207元/天(1500元÷21 .75天×300%)。其中,21.75天是《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員工正常情況下每月計薪天數。
養老保險計算基數有變
養老保險計算基數也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員工月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工資,非本市戶籍員工的繳費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月最低工資。因此,2月1日起,非深戶員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工資調整為1500元/月。
按現行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8%,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10%繳納。這意味著,非深圳戶籍員工每月至少要繳納270元養老保險費,其中個人繳納120元,企業繳納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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