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連新港輸油管道爆炸

2010年大連新港輸油管道爆炸

2010年大連新港輸油管道爆炸是2010年7月16日發生在遼寧省大連市大連新港港區內的一起爆炸事故。工作人員在為油輪卸油時的不當操作導致一條輸油管道爆炸並引起原油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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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

2010年7月16日18時50分左右(部分媒體稱18時11分),一艘賴比瑞亞籍油輪(最初誤報導為巴拿馬籍)的30萬噸級油輪停靠在大連新港,因故引發陸地上中石化一條直徑900毫米輸油管線爆炸,並引發原油泄漏。火焰高達七八層樓高。爆炸點離儲油罐群較近,可能引發連環爆炸,情況十分危急。23時30分許,該管線火情被完全撲滅,但爆炸導致另一條700毫米管線起火,且該起火管線油泵損壞,無法切斷油路。現場還發生多次爆炸,火情一度出現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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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

爆炸發生後,大連市啟動紅色應急預案。胡錦濤、溫家寶作出批示。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林、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以及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率部消防局局長及專家組連夜趕到現場指揮。空軍緊急派出兩架運-8飛機運送消防物資。
17日9時許,大火基本撲滅。10時,大連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爆炸現場儲油罐的所有閥門已全部關閉,火勢基本撲滅。大連市出動本市全部消防車和2000餘名消防員參與本次滅火行動。遼寧省出動了全省14個支隊,1600多人,使用了泡沫滅火劑500多噸,乾粉滅火劑20多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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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初期稱事故原因系該外籍油輪在為卸油附加添加劑時操作不當所致,但在此之後當地官員稱,事故責任在船隻一方還是中國石油一方尚無法確定。輪上有27名船員,船員與肇事船舶已撤離至安全地帶。中石化稱該事件與其無關,輸油設施正常。安監總局在事故通報中認為,這次事故是因陸地上中方負責輸油的公司引起,但責任認定部分很含混;不過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協調會上明確了事故主要責任人為大連中石油國儲公司。
港區內除原油罐外還有大量危險品罐,且PX項目距此僅200米,據稱此次事故一旦未能有效控制,大連將遭到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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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2010年7月20日,一名叫張良的大連消防員在大風浪中處理被石油垃圾堵塞的抽水泵時,不幸殉職。21日,外市增援消防隊全部撤回駐地。事故發生地為港區,3公里範圍之內沒有常住居民,但是4公里之內約有600戶居民,當局正在考慮是否需要將其疏散。據環保部門稱,周圍1.2公里內碳氫化合物濃度較高。
大火燃燒產生大量含硫和芳烴類氣體及粉塵,距事發地20餘公里的大連市區亦可聞到明顯油味。同時滅火用的泡沫也對大海有污染,污染面積達50平方公里。海事部門已經組織相關人員設備清理海域。
20日,東南風及暴雨突降,導致入海油污登入35公里外的金石灘海岸,使這一著名海水浴場不得不關閉。油污對大連開發區海灘已經產生較大影響且污染面積正在擴大,甚至已經漂到棒棰島海域。大連海鮮市場也產生波動。
22日,大連金石灘其中一家擁有近400畝的貝類養殖場,部份貝類因油污入侵而死亡,貝類的批發價格也已經下跌了15%。有經營商表示,2009年剛剛引進的貝苗也全部賠本,損失了300多萬。
24日,在大連的金石灘,海面仍然有明顯的油層漂浮,但遊人不顧油污對健康的危害而落海游泳。另外,有人發現清理油污的工人並沒有充足的保護裝備。距事發地點較遠的獐子島和旅順已經出現油污。綠色和平估計的溢出數遠大於官方數字達到9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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