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豐臺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豐臺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9年北京市豐臺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時間:2009年
  • 單位:北京市豐臺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引言,概述,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不足及改進措施。
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北京豐臺”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豐臺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聯繫(地址:北京市豐臺區文體路2號)。

概述

區政府辦公室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具體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街鄉鎮、區政府工作部門均明確了負責機構和人員。制定了依申請會商制度、街道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規範等相關制度規定,“北京豐臺”網站上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集中展示了全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設立了區政府信息公開接待大廳。
二、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設立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室等各級各類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開渠道
政府網站。“北京豐臺”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監督意見箱等欄目,方便公眾查閱全區各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369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25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86%;法規檔案類信息163條,占總體的比例為3.73%;規劃計畫類信息11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68%;行政職責類信息8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1.99%;業務動態類信息3877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8.74%。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點擊量累計為24030人次。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行政機關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設立42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
(一)申請情況
全區申請總數為65件。其中,當面申請53件,占總數的81.54%;通過傳真提交申請5件,占總數的7.69%;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申請4件,占總數的6.15%;以信函形式申請2件,占總數的3.08%。
(二)答覆情況
已到答覆期的59件申請全部按期答覆,其中:
“同意公開”32件(包括“同意部分公開”10件,“已主動公開”22件)32件,占總數的54.23%,同比提高10.11個百分點;
“不予公開” 3件,占總數5.08%,同比降低27.27個百分點;
“信息不存在” 8件,占總數的13.56%,同比提高了4.74個百分點;
“非本機關掌握” 10件,占總數的16.95%,同比降低5.19個百分點;
“申請內容不明確”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4件,占總數的6.78%,同比降低3.84個百分點;
“非政府信息”1件,占總數的1.69%;
“已移送檔案館”0件。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辦法(試行)》正在制定過程中,該辦法施行前全區各行政機關免費為公眾提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檢索、複製、郵寄等服務。
四、複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一)行政複議
全區各行政機關受理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2件,已全部辦結,辦結率為100%。已辦結的複議申請案件中,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為的1件;申請人撤回複議申請的1件。
(二)行政訴訟
全區未發生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全區各行政機關按照《條例》要求開展各項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落實《條例》的配套措施和配套制度還有待進一步完善;需要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場所建設,增加信息公開渠道和途徑;面對新形勢新任務需要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水平;在依申請公開工作中遇到一些兩難的問題,需要及早研究應對措施。
2010年將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機制建設;二是加強信息公開場所建設;三是穩步推進依申請公開工作;四是強化監督保障;五是開展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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