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

2011年2月,公安機關發現一個涉及14個省區的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為徹查此案,公安部將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代號為“2011·2·21”。截止7月26日晚,公安部督辦的“2011·2·21”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福建戰區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2名,解救被拐兒童31名,打掉兩個危害極大的拐賣兒童犯罪團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21特大拐賣兒童團伙案
  • 類型:拐賣兒童
  • 屬於:犯罪
  • 時間:2011·2·21
發現,破獲,

發現

2011年2月,河南公安機關在高速公路鶴壁站查獲販賣嬰兒的兩名犯罪嫌疑人,當場解救被拐嬰兒3名。 一個跨地區拐賣兒童犯罪的冰山一角開始慢慢浮現。
公安機關按圖索驥,發現這是一個涉及河北、廣西、廣東、山西、河南、雲南、四川、貴州、安徽、福建、山東、浙江、青海、湖北14省區的拐賣兒童犯罪團伙,案件隨後被定為“2·21”特大拐賣兒童案。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將此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由公安部刑偵局統一指揮,涉案省區公安廳負責刑偵工作的一把手任地方特偵組組長,負責各地的統一抓捕行動。全國指揮部則設在主要拐入地之一的邯鄲。至此,一張涵蓋14省區的打拐網路悄然形成。

破獲

7月20日0時,根據專案指揮部指令,福建省公安廳組織開展第一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動,成功抓獲鄭某(男,48歲,福建省永春縣人)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明鄭某夥同他人從雲南、廣西、貴州等省區拐賣30多名兒童到福建省泉州、三明等地販賣,並解救6名被拐兒童。經進一步偵查,又發現另一個涉及江西、浙江、安徽、雲南及福建省泉州、漳州、三明、龍巖等地的拐賣兒童犯罪網路。
7月22日,福建省公安廳與江西、浙江、安徽、雲南等省警方密切配合,組織泉州、漳州、三明、龍巖4地公安機關精幹警力,在福建戰區開展第二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動。經過2個晝夜的連續奮戰,成功抓獲楊某(男,18歲,雲南省廣南縣人)等66名犯罪嫌疑人,解救13名被拐兒童。
7月24日,福建省公安廳組織開展第三次集中抓捕、解救行動,又抓獲丘某(男,36歲,福建省長汀縣人)等32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兒童12名。
目前,福建省公安機關已經組織開展對解救的被拐兒童進行DNA檢驗比對和認親工作。7月25日上午,公安部“打拐辦”、福建省公安廳、泉州市公安局在永春縣公安局組織了認親儀式。
此案是建國以來福建省公安機關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由單一線索破獲的最大一起拐賣兒童團伙案,是福建省公安機關跨區域、多警種合成作戰成功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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