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河南三門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12·7河南三門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2010年12月7日19時40分,位於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的河南義馬煤業集團巨源煤業公司發生瓦斯爆炸,該礦為今年義煤集團在煤礦兼併重組中整合的一家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7河南三門峽煤礦瓦斯爆炸事故
  • 發生時間:2010年12月7日19時40分
  • 地點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
  • 事故原因:煤礦瓦斯爆炸
事件調查,藏屍瞞報,原因剖析,遇難人數,相關評論,

事件調查

8日9時10分從河南省義煤集團巨源煤礦事故搶險指揮部獲悉,經過再次核查,瓦斯爆炸共造成26人遇難。此次事故發生前,該礦共有46名礦工下井,安全升井20人。 8日0時50分許,事故搶險指揮部一度宣布,瓦斯爆炸造成13人死亡。事故發生前,井下當班礦工33人,20人安全升井,救援工作基本結束。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示意圖示意圖
11日晚,河南義馬煤業集團兼併重組的巨源煤業有限公司礦井“12 7”瓦斯爆炸事故調查取得新的突破:事故當班下井人數從原先的46人上升到82人,其中,安全升井44人,死亡26人,受傷12人(重傷2人);事故發生時間從原先公布的17時40分提前到15時35分。隨著調查的深入,這起時間、人數反覆變化的煤礦事故,迷霧漸漸被撥開,但背後的真相更應徹查到底。
目前,救援工作基本結束,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藏屍瞞報

巨源煤礦管理比較混亂。事故發生後,救援人員甚至找不到井下結構圖紙,最後只能依靠逃生礦工和搜救人員口述繪製的草圖開展救援。更為惡劣的是,事故發生後,該礦原礦主蓄意隱瞞死亡人數。
記者採訪了解到,救援力量趕到時,巨源煤礦現場一片混亂,礦方起初說有15人下井,後來變成20多人;到夜裡零時左右,又稱初步核查當班下井為33人,遇難13人。在事故人數統計上,下井人員從最初的15人到20人、29人、33人、45人、46人,再到最後的82人。遇難人數上,記者最初了解到是6人遇難3人失蹤,隨後上升到13人,經過搜救人員在井下五輪徹底搜尋,最終確認井下26人遇難。
事故的發生時間,記者最初從相關部門得到的信息是19時40分,隨後核查為17時40分,最後經調查組確認為15時35分。7日18時55分,義煤集團接到事故報告,搶險救援隊伍於19時25分率先到達現場,此時距事故發生已近4個小時。而巨源煤礦的報告和調度記錄顯示,事故時間為17時40分,比事故真實時間推後了2個多小時。正是這近4個小時內,傷員被轉移,大部分下井礦工升井離開現場,給事故搶險救援和人數核查製造了重重障礙。
在礦難發生前,這個煤礦已經先後入駐了分屬四、五個包工隊的上百名各地礦工,一個正在隱患整改階段的煤礦突然間湧來這么多礦工,每支隊伍還向礦方繳納了30萬元左右的押金,派駐礦長和地方駐礦幹部對此究竟是不知情還是有意視而不見?  假人數、假時間、假圖紙、假監管、假整改,已經十分惡劣,而且還有著藏匿屍體、轉移傷員。

原因剖析

到11日晚,最終的核查表明當班下井為82人,遇難26人。
該起煤礦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負責人說,初步可以肯定這是一起有組織的違法違規組織生產、對抗各級政府監管的重大非法安全生產事故,並且礦主手段非常狡猾。
事故調查組一位成員介紹說,調查人員折騰了一晚上也沒弄清井下到底有多少人,直到公安機關接舉報偵破後才核查清楚。而澠池縣政府派駐的包礦幹部一直在礦上,礦方組織人員下井時,這位幹部還清點過人數,明知下井人數卻一直不說。8日早上,相關人員問他時,他竟然回答:“沒人問我!”目前,這位駐礦幹部已經被公安部門羈押。
8日下午,逃逸的原礦主鎖永剛已經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調查組負責人指出,巨源煤礦長期存在著越界非法開採行為,事故調查組將徹查背後的腐敗問題。
這位負責人說,經過初步調查發現,這個煤礦多年來一直在自己井田範圍外進行非法開採活動,長時間越界開採,發生事故的地點也是在自己的井田範圍之外。他說,這樣的情況,有關部門從來沒有查出來過。礦方在檢查前把非法開採區域封閉起來,躲避監管。同時,不排除有關部門和人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遷就縱容非法生產。按這樣的情況,即使不出事故,這家煤礦也要依法關閉,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處理,對不當得利予以處罰。
據介紹,這家煤礦雖與義煤集團簽訂了兼併重組協定,但實際上還是按自己的一套安全生產管理模式運行。他們在義煤集團方面的人不在場時非法生產,而且提供的井下圖紙全是假圖紙,給義煤集團提供的採掘平面布置圖僅是實際生產範圍的1/4。
這位負責人表示,“一定要查清原因,徹查背後的腐敗,看看背後的保護傘到底是誰!”
這起事故,暴露出地方政府駐礦監管不力,這家煤礦的駐礦監管更是形同虛設;另一方面,也暴露出義煤集團整合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事故調查組相關負責人說,從這次事故中,國有大礦也要吸取教訓,不是簡單地派人就能解決安全問題,必須真投入、真管理。

遇難人數

截止2010年12月8日14點,河南澠池礦難遇難人數上升至26人。煤礦管理層刻意隱瞞死亡人數,並偷偷轉移屍體,致使下井人數一度混亂。
該煤礦年產15萬噸,煤礦已經進入技改階段,違反整合下井人數要求,偷偷違規生產。

相關評論

河南巨源煤礦瓦斯爆炸造成26人死亡的悲劇,礦方私自組織礦工下井是主要原因。巨源煤礦本是一所低瓦斯礦,這或許是礦方大膽違規的一個重要前提,反映出在瓦斯治理方面,我國的煤礦當前仍存在較大的思想麻痹,這是個危險的信號。
低瓦斯礦也會爆炸?到底有什麼特點值得注意呢?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礦井相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10立方米/噸,且絕對瓦斯湧出量小於或等於40立方米/分鐘,為低瓦斯礦井。我國的煤礦絕大多數屬於低瓦斯礦井,約有近兩萬處。但低瓦斯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卻屢見不鮮。2002年山西臨汾市堯都區陽泉溝礦瓦斯爆炸,30人死亡。該礦瓦斯相對湧出量3.7立方米/噸,屬於低瓦斯礦。而2005年發生的39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事故中,低瓦斯礦井有18起,占特大瓦斯事故的46.2%。
低瓦斯礦容易發生事故,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痹。礦方放鬆管理,或不設瓦斯檢查員,或瓦斯檢查不認真,或停風后不認真排放瓦斯,或風量不足不加以解決等等。河南巨源煤礦瓦斯爆炸的具體原因,應該也不會逃出這個範圍。
國家安監局2006年已要求,所有低瓦斯煤礦都要安裝瓦斯監測監控設施。巨源煤礦事故給礦主和管理者帶來又一次深刻教訓——對待瓦斯,來不得半點大意。
河南澠池礦難發生後,一些乾 部不是痛切反思工作失誤和問題,反而大言不慚,在大會上公開誇起了自己幹得如何好:“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隱患排查、三是嚴格查處生產礦井三超和三危險的行為、四是嚴格實行煤礦安全檢測……”  這種論調,遇難者家屬聽了寒心,公眾聽了痛心,有識之士聽了憂心。而事故之後,類似這樣的“官話”“官腔”出場其實並不陌生。所謂“聽話聽音”,礦難後的“自我表揚”值得仔細“傾聽”和認真反思。
不管這些幹部是自誇成習慣,還是“以攻為守”推卸責任渡難關,在死亡26人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面前,在監管失察問題已經初露端倪的事實面前,一切的辯白與粉飾都顯得蒼白無力,也毫無公信力。從現實效果看,這番話的語境之中,透露出的對人的冷漠、對生命的輕視是最讓人們憤憤不平的。礦工們屍骨未寒,家屬們悲痛欲絕,有人反而為自己評功擺好,孰輕孰重,欺人欺天?
實際上,在澠池礦難的前前後後,這種冷漠無處不在。礦難發生前,巨源煤礦多年一直進行非法開採活動,有關部門聽之任之,從未查處過;礦難發生後,礦方管理層不是儘快想辦法營救被困礦工,而是偷偷轉移遇難礦工屍體,刻意隱瞞死亡人數,眼看紙包不住火,乾脆溜之大吉;澠池縣政府派駐的監管幹部一直在現場,卻始終一言不發,事後竟以“沒人問我”來搪塞。這些事實,恰恰說明礦難的發生不是偶然的,而是長期工作疏漏和失職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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