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四川道孚縣草原火災

12·5四川道孚縣草原火災是2010年12月5日發生在四川省康定道孚縣的草原火災。該火災已導致22人遇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5四川道孚縣草原火災
  • 日期:2010年12月5日
  • 遇難人數:22人
  • 地點:四川道孚縣
簡介,救治,政府處置,起因,

簡介

2010年12月5日中午,四川省道孚縣發生草原火災,火災發生在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呷烏溝,距離道孚縣城直線距離6公里左右。火災發生後,當地立即組織幹部民眾上山撲救。火勢於15時左右得到控制,15時10分部隊和民眾在清理余火時,突然一陣大風將余火吹燃,將撲火的戰士和民眾圍在溝中,造成22人死亡,1人重傷。其中包括15名戰士,5名民眾,2名林業職工。
據現場救火人員介紹,犧牲的22人當時正處於一道狹窄的溝內,溝內灌叢約一人高,在風向突變的情況下火勢兇猛,致使人員犧牲。其中,15名官兵本來處於相對安全區域,為了組織溝內幹部民眾疏散而壯烈犧牲。
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於15時20分趕到現場,組織撲火和人員搶救工作。
因撲救大火導致4名民眾受傷,其中3名重傷員已送往康定救治。截止晚8點,大約仍有200畝草原仍在燃燒。12月6日中午,發生在四川甘孜州道孚縣的草地火災明火已經撲滅,目前現場正在清理煙點。
12·5四川道孚縣草原火災

救治

四川省急救中心已經派出第一梯隊醫療隊趕往道孚,有一輛救護車和一名燒傷科主任。隨後,急救中心第二梯隊即將出發,將有一輛救護車帶燒傷科、急診科醫生前往救援。

政府處置

省委書記劉奇葆對甘孜州道孚縣“12·5”草原火災的重要批示:省州全力搶救傷員,同時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後撫恤工作。地方要慰問救災部隊,要為參加救援的指戰員請功,感謝他們的支持。全省防火防災工作要全面加強。
到火災情況報告後,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巨峰立即指派省委常委、副省長鐘勉率工作組前往火災現場。隨後蔣巨峰來到省森林防火指揮中心,主持緊急會議,聽取救火情況介紹,作出六項部署。一要馬上調集救火力量,人員儘快到位。二要加強現場火情監測,確保民眾生命安全。三要全力救治傷員,千方百計,不惜代價,力爭不出現新的傷亡。四要做好善後工作,做好對遇難人員親屬的撫慰工作。五要儘快查明火災原因,依法處理。六要對全省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州委副書記、州長李昌平對甘孜州道孚縣“12·5”草原火災的重要批示:一要防止死灰復燃;二要防止新的傷亡;三要儘快救治傷員;四要做好善後工作。州政府已派畢世祥副州長率工作組到現場,同道孚縣一起做好善後工作,調查火災原因,明晰事故責任。請張平森副州長負責安排緊急啟動應急機制。

起因

經警方調查,2010年12月5日10時左右,道孚縣鮮水鎮孜龍村村民她姆(火災中遇難)帶領其3個小孩前往呷烏山協麥(小地名)維護自家的經幡叢(給經幡桿子加固,以新換舊經幡),並帶有火柴和絮巴(絮巴系乾柏樹葉製作而成,按當地風俗,熏煙用)放置於經幡叢邊地上。12時許,其大兒子益某(6歲)在距經幡叢東側6.3米的地方玩耍火柴,將枯草引燃。她姆發現後立即撲火,但未能控制火勢。12時20分許,引發了山地灌叢草地火災。
因犯罪嫌疑人益某案發時僅有6歲多,未滿14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之規定,益某的年齡屬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範疇,故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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