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湖北鄂州重大交通事故

12·2湖北鄂州重大交通事故

2016年12月2日6時30分左右,湖北鄂州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客車不慎落入湖中,導致18人死亡、2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2湖北鄂州重大交通事故
  • 地點:湖北省鄂州市
  • 時間:​2016年12月2日
  • 傷亡:18人死亡、2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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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經過

2016年12月2日6時30分左右,鄂州市葛店開發區嚴家湖閘站(錦繡香江與長山一號看守所之間)附近,葛廟路棧咀大轉彎處,一輛非營運運輸麵包車(車牌號鄂A181k9)掉入路邊水塘。據事故中生還的司機反映,車上共有20人。
12·2湖北鄂州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傷亡

據當地交通運輸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還有兩人在醫院搶救。
截止到2016年12月2日9時30分,該事故已致18人死亡。

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後,當地消防和公安展開積極營救。鄂州警方已將司機控制,湖北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據初步核實,2016年12月2日早上5時20分,司機李某(武漢市東西湖區人)從左嶺新城出發,走大灣方向到廟嶺,分別在棧咀、上李、王管水泥廠三處接人,5點50分左右在水泥廠掉頭,往大灣方向回左嶺新城,6時左右,發生交通事故,汽車衝進路邊水塘。
湖北省委書記蔣超良,湖北省代省長王曉東在第一時間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人員搜救和善後工作。湖北省政府副省長許克振、曾欣,鄂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2016年12月3日,華容區檢察院檢察官三次參加案件協調會,審查了嫌疑人筆錄等200餘頁案件材料,從審查逮捕角度,就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如何取證、 同案中的羅某是否適用交通肇事共犯、從民事角度如何追責等案件法律適用、證據標準等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引導偵查,並為將來審查案件打下了基礎。
2016年12月26日下午,湖北省鄂州市“12.2”重大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移送華容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2016年12月27日上午,檢察機關提訊李某後,中午馬上返回組織人員進行討論、履行相關審批程式,對李某作出批捕決定並移送公安機關執行逮捕;同時,華容區檢察院還向公安機關發出《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提出蒐集、固定證據的建議。
2016年12月29日,湖北鄂州官方公布訊息,檢方已批准逮捕造成18人死亡的“12·2”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遇難者親屬均已得到相應賠償,事故善後工作均已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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