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4年

1164年

公元1164年,農曆甲申年,猴年,南宋隆興二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64年
  • 紀年:南宋隆興二年
  • 農曆:甲申年
  • 生肖:猴
通鑑記載,本年年表,歷史大事,

通鑑記載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云:‘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御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於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金主曰:“朕嘗聞宗翰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於文書。”
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籌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戶部契勘私鑄毛錢及磨錯翦鑿並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壬子,賑歸正人。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庚午,還中都。
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乃浚重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龔茂良言於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詔荊襄、川陝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金百官三請上尊號,不許。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為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未幾,致仕,死於家。
庚申,召還浚還朝。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宮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書右僕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左司諫陳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誤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丑,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捨以聞。
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球場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壬子,金討平斡罕餘黨富蘇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庚午,金初定五嶽、四瀆禮。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庚辰,金詔陝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丁丑,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樞密院洪遵罷,尋落職。
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太白經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為平章政事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補。”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安禮為參知政事。
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浚猶上疏言尹穡奸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乾,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帝善之。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陛下毅然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慘,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學正興國王質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為之志,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為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於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之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於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所以為戰;祖逖之在河南,法主於戰,戰乃所以為和;羊祜之在襄陽,法主於和,和乃所以為守。是和戰、守本殊塗而同歸者也。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鴻溝之意。臣今為陛下謀,會三者為一,天下惡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為年少好異,遂罷去。
九月,癸未,金主還都。
內侍李珂卒,贈節度使,謚靖恭。
右正言龔茂良諫曰:“中興賢相如趙鼎,勛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謚。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甲申,罷珂賜謚。
乙酉,金主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丑,金主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
時江、浙水利,久不修講,勢家園田,堙塞流水,命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許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園田,浚港瀆。甲午,詔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陰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
乙未,金主如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詔:“今後命官自盜枉法贓罪抵死,除籍沒家財外,依祖宗舊制決配。”
辛丑。以王之望參知政事,即軍中拜之。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和糴以賑貧民。尋又詔發江西義倉米二十萬石濟之。
壬寅,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王彥帥師濟江,屯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路軍馬,固辭不行。乙巳,復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本年年表

大事記
建於1164年1164年宋隆興二年,貴池七月大水,浸城廓,壞廬舍,圩田、軍壘,操舟行市者累日,人溺死甚眾。
大定四年(公元1164年;宋隆興二年),金世宗發兵南侵,號稱“淮左名都”的揚州城遭逢戰火,一批片淒清。“自胡馬窺江去後,廢池喬木,猶厭言兵”
南宋隆興二年(1164年),孝宗攜陳妃途徑錦溪;陳妃深愛此間風光人情,不忍離去,後患病而亡;孝宗遂築水冢,葬陳妃於湖中。現湖畔尚有孝宗下旨建造的蓮池禪院等名勝。
在1164年12月,張浚北伐失敗後,簽訂《隆興和議》(又名《乾道和議》),張浚被殺把原本向金稱臣改為叔侄關係,金為叔,宋為侄,金改詔表為國書,歲貢改為歲幣,減少貢獻,割讓秦州及商州,維持疆界。絹貢獻由二十五萬減至二十萬,歲幣減至二十萬銀兩。
出生 腓特烈五世(1164年7月16日-1169年底),由1167年起至1169年為士瓦本公爵
腓特烈五世是“紅鬍子”腓特烈一世和第二位夫人勃艮第的比阿特麗克絲生的長子,他出生於義大利的帕維亞腓特烈五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便被封為士瓦本公爵,他的父親準備讓他和英國的公主聯姻,但是他五歲就夭折了。
他的弟弟亨利六世(1165年—1197年)繼承了神聖羅馬帝國的帝位,另一個弟弟康拉德(1167年—1191年),他改名為“腓特烈”這個霍亨斯陶芬家族傳統的名字繼承了士瓦本公國,他也被稱為腓特烈六世。
史彌遠(1164年-1233年)中國南宋中期權臣。孝宗時代宰相史浩之子。浙江鄞縣人。
宋寧宗時任禮部侍郎,1206年、當時宰相韓侂胄,打破了幹道和約,展開開禧北伐,為金人所敗,金人以殺侂胄為談和條件,故在寧宗授意下,主和的史彌遠將他殺害,並主持與金人的談和,1208年成為宰相,掌握南宋的實權。史彌遠的政治地位過於突出,宋理宗的光芒亦被湮沒,有“淵默十年無為”之說。
寧宗病危,因知曉皇子濟國公竑對自己不滿,他矯詔擁立宋理宗,也因此功,更加掌握大權,至到1233年去逝之前,他一直掌握南宋實權,死後雖理宗得以親政,但其侄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權,在他掌權二十六年期間,雖因金受蒙古威脅而能保持國家安定,但他排斥異己,貪污中飽,加重稅負,使南宋政治國勢漸衰。
逝世 張浚(1097年-1164年),字德遠,號紫巖居士,漢州綿竹(今屬四川)人。南宋抗金名將,唐朝名相張九齡弟張九皋的子孫,父張鹹。
斯維亞托斯拉夫·奧利戈維奇 Святослав Ольгович(?~1164年)古羅斯王公。他曾任諾夫哥羅德公爵(1136年~1138年,1139年~1141年);庫爾斯克王公(1138年~1139年);別爾哥羅德王公(1141年);諾夫哥羅德-謝韋爾斯基公爵(1141年~1157年);切爾尼戈夫公爵(1154年~1155年;1157年~1164年)。
斯維亞托斯拉夫·奧利戈維奇切爾尼戈夫王公奧列格·斯維亞托斯拉維奇之子,基輔大公斯維亞托斯拉夫二世·雅羅斯拉維奇之孫。1139年,他幫助其兄弗謝沃洛德二世·奧利戈維奇取得基輔大公之位。
英國亨利二世通過克拉倫登憲法。

歷史大事

宋金和議成立
隆興二年(1164)、金大定四年閏十一月,經過數年的戰爭和外交努力,宋金雙方終於就和平條件達成一致意見。宋廷隨即正式批准和約,並於十二月詔告天下。金則於次年(乾道元年)正月批准和約,詔告中外。其主要條款為:雙方世為叔侄之國,宋帝正皇帝之稱,不再向金稱臣;改歲貢為歲幣,宋每年予金銀、絹各減至二十萬兩匹;宋放棄商(今陝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海、泗(今江蘇盱眙北洪澤湖中)、唐(今河南唐河)、鄧(河南鄧縣)諸州,兩國疆界一如紹興和議之舊;不遣返叛亡之人。按和約批准和最終成立的年代,後人或稱其為隆興和議,或稱之為乾道之盟。和議成立後,宋金雙方保持了四十年的和平關係。
十八里口之戰
宋金戰爭重要戰役這一。隆興二年(1163)、金大定四年七月,宋因議和撤海州戍,命魏勝知楚州(今江蘇淮安),負責守衛清河口。勝以沉船、巨石、大木堵塞十八里口和淮渡舟路,屯兵於淮渡南岸和運河之間。時和議未決,金軍乘宋邊備鬆懈,大舉南下。十月辛巳,金軍分道渡淮。徒單克寧軍自清河南下,詐稱運糧至泗州(今江蘇盱眙北洪澤湖中),欲由清河口入淮。魏勝知其謀,欲發兵抵禦。淮東安撫使都統制劉寶慮妨議和,不許。金軍遂得以於十一月入淮,擊敗宋渡口守軍和清河口援軍,奪得十八里口。魏勝率諸軍列陣與金人決戰。自旦戰至午後,雙方勝負未決。會金援兵至,勝率軍力戰,遣人告急於劉寶。寶軍駐楚州,距勝僅四十里,得報以為時值講和,決無戰事,自始至終未發一兵增援。勝軍矢盡,援兵不至,兵敗東撤。金軍緊迫不捨,勝以步兵居前,騎兵殿後掩護。宋軍退至淮陰(今江蘇清江西南)東十八里,勝中箭墜馬卒。魏勝既卒,金軍乃乘勝取楚州、淮陰、盱眙、濠州(今安徽鳳陽東)、滁州(今安徽滁縣)、廬州(今安徽合肥)、和州(今安徽和縣),兵鋒直至長江北岸的六合。
宋開江浙堙塞流水之圍
隆興二年(1164)八月,宋孝宗因江浙水利不修,權勢之家大肆圍田,堙塞水道,下詔令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今安徽宣城)許尹,知秀州(今浙江嘉興)姚憲,知常州劉唐稽均上奏乞開圍田,浚港瀆。九月,宋孝宗詔江東及浙西監司、守臣興修農田水利。湖州委朱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今江蘇蘇州)委陳彌作,常州、江陰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今安徽當塗)委沈樞措置,紹興則由守臣與漸東常平司組織興修。在宋政府的主持下,兩浙、江東紛紛還田為湖,水利狀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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