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中通收寄危化品泄漏事故

2014年11月30日,成都西部中通速遞有限公司違規收寄危險化學品氯化亞碸發生泄漏,致重慶中通分撥中心兩名裝卸人員出現嘔吐症狀。 國家郵政局12月5日通報此次安全生產事故。

事件處理,處罰條例,

事件處理

事件發生後,當地郵政管理局會同消防、安監、環保等部門妥善進行現場處置,並迅速開展案件調查,依法對成都西部中通速遞有限公司黃田壩分公司下達停業整頓30天的行政處罰,同時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寄件方成都福爾斯特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律責任。2014年12月4日,國家郵政局依法對中通公司總部進行了約談,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全網安全整頓。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司長王豐介紹,郵政監管部門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與規範化學品寄遞安全管理,切實堵塞安全漏洞,堅決遏制化學品寄遞安全問題多發勢頭,確保業務旺季期間寄遞渠道暢通、安全、平穩。

處罰條例

在快遞業務旺季期間,一經發現不落實收寄驗視制度、違規寄遞化學品行為,各級郵政管理部門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作出嚴厲處罰。對在郵件、快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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