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雲霄縱火案

2017年1月3日凌晨,漳州市雲霄縣城南強路不少居民被驚醒,一座兩層磚混結構房屋突發大火,火災造成1死5傷,傷者3女2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雲霄縱火案
  • 發生時間:2017年3月1日凌晨
  • 地點:漳州市雲霄縣
案發經過,案件調查,

案發經過

20171月3日凌晨2時10分左右,在雲霄縣城南強路,一住宅失火,驚醒了不少居民。“凌晨2點多,我突然聞到嚴重的燒焦味,並且房外窗戶有濃煙。”村民羅先生立即跑到屋外查看,發現自己所在的巷子有一房屋起火,並看到一男子從失火房中衝出,跑離現場。“我認得那名男子,他姓黃,就是失火那出租房租戶何某的前夫,他多次跑來要跟何某復婚,還發生過幾次衝突,3天前,因發生衝突而報警。”羅先生說,不一會兒,他就看到民警、消防和120趕到現場,並從屋內抬出6名傷員送進救護車。
1月3日下午,導報記者趕到現場,巷子外圍起了警戒線。被燒的房子就位於該巷子內第3間,著火房子為兩層磚混結構,房屋一片狼藉,只剩被燒焦的房樑柱骨架,現場觸目驚心。
住在附近的一名女士講述,何某今年45歲,帶著自己的兩個孩子租住,並且住了3年多,據說是跟丈夫離婚,才帶著孩子搬到這個房子租住,而斜對面,就是何某的娘家。

案件調查

事故發生後,雲霄縣公安局指揮中心立即指令消防大隊、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城關派出所等單位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場處置。經民警全力以赴滅火救人,於3時15分將火撲滅。
據通報,現場經確認,在該房屋內被燒傷人員共6名,其中1名傷者何某某(男,53歲,即何某的哥哥)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外5名傷者分別為何某(女,45歲)、吳某某(女,49歲)、方某某(男,54歲)、張某某(女,46歲)、方某某(男,52歲),已送解放軍第175醫院進行治療,無生命危險。
經過現場勘驗及技術偵查,初步認定為人為縱火案件,縣公安局於凌晨4時成立以方穎毅副局長為組長牽頭,刑偵大隊長、消防大隊長、指揮中心主任、城關所所長為成員的特偵組,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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