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補領結婚證指南

齊齊哈爾補領結婚證在齊齊哈爾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受理。

辦理時間,辦理地點,受理條件,填報表格,所需材料,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理依據,承諾時限,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全天辦公(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受理條件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婚姻登記;
2、該婚姻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係;
4、婚姻證遺失、損毀或不一致。

填報表格

由婚姻登記機關統一提供。

所需材料

1、當事人的戶口簿
2、當事人的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4、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即查檔證明);
5、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委託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委託書。委託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託事由、受委託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託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6、查找不到申請人婚姻登記檔案的,提交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說明原因的證明。婚姻登記檔案被遺失的,提交能夠證明當事人該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本上夫妻關係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的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7、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如果補一本證書需提供兩張照片,如果補兩本證書需提供三張照片)。

收費標準

婚姻證書工本費為4.5元/每本。

收費依據

《黑龍江省民政廳、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印發婚姻登記收費標準的通知》(黑民財【1994】130號)。

辦理依據

2、《婚姻登記條例》;
3、《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

承諾時限

即時辦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