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愛民

齊愛民

齊愛民,1970年(庚戌年)1月8日生,河北晉州人,教授,法學博士。1970年1月出生於河北晉州。現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擔任學科帶頭人。在《武漢大學學報》、《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著作近百篇(部)。2004年,獲廣西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省部級)二等獎1項、三等獎1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愛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河北晉州
  • 出生日期:1970年1月
  • 職業教授,法學博士
  • 主要成就:獲廣西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省部級)二等獎1項、三等獎1項項
人物簡介,個人簡歷,主要學術觀點,人物貢獻,主要論文,主要著作,主要的國際國內立法實踐,社會兼職,主要獲獎,

人物簡介

齊愛民,男,1970年1月8日生於河北晉州,漢族。
最高學歷 法學博士/博士後。
現 職重慶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智慧財產權法學科帶頭人。廣西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科帶頭人。
主要研究方向 智慧財產權法、信息法和網路與電子商務法。

個人簡歷

1970年1月出生於河北晉州。1993年畢業於武漢大學哲學與社會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1993年-1996年在武漢大學管理學院工作;1999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民商法專業);2002年畢業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民商法專業)。2002年-2005年在廣西大學法學院工作,2005年至今天在重慶大學法學院工作,2004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博士後出站。2002年晉升為副教授,2004年晉升為教授,2006年遴選為博士研究生導師。

主要學術觀點

1、電子商務法的性質是民事特別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電子商務法學的體系由總論和分論組成。總論是貫穿於電子商務法的一般原理,分論以電子商務法各領域的單行法為內容。
2、網路法學是關於網路對法律產生的衝擊以及法學因應此衝擊而形成的一個研究領域,類似於《法學概論》,故不宜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學二級學科看待。
3、信息法是直接以“信息”為規範對象的法律,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和計算機信息交易法。信息法學也屬於法學領域的一個研究領域,而非獨立的學科。信息法學之內容和電子商務法學有諸多相同之處,比如個人信息保護法和計算機信息交易法。
4、個人信息保護法為領域法,是信息社會的人權法,個人信息權是基本人權之一,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護基本人權與促進個人信息合理開發利用之衡平。在民法領域,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權利基礎為人格權,而不是隱私權。
5、計算機信息交易法是規範網上著作權許可,尤其是網上計算機信息交易的法律。《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的最大貢獻在於為“信息”建立了一項區別於智慧財產權的財產權利——數據權(data rights)。這項財產權利的建立對於大陸法系也非常有借鑑價值,它可以彌補物權法、智慧財產權法和債權法對信息保護的不足,對於構建完整的大陸法系財產權體系具有補白作用。

人物貢獻

在智慧財產權法、信息法以及網路與電子商務法領域,齊愛民博士發表學術論文70餘篇,出版學術著作20餘部。曾策劃和合作主持叢書四套:《電子商務法學研究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陸續出版)、《金融電子化法律問題研究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陸續出版)、《二十一世紀社會信息化立法研究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陸續出版)和《智慧財產權法判解研究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9年出版)。其2002年出版的《電子商務法原理與實務》提出了廣義電子商務法學說。同年出版的《網路金融法》被中國國家圖書館列為珍藏版。起草的“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建議稿”已公開發表(《河北法學》2005年第5期),並報送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等相關部門。2009年出版的《中國信息立法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是我國系統深入探討信息立法的力作。2010年出版的《智慧財產權法總論》科學構建了智慧財產權法的總論體系,為智慧財產權法總則奠定了理論基礎。在《武漢大學學報》、《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著作近百篇(部)。2004年,獲廣西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省部級)二等獎1項、三等獎1項項。
齊愛民博士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的國際和國內立法。曾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專家顧問出席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在維也納舉辦的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工作第40屆大會——電子訂約公約大會,並做大會發言。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示範法)》(學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為專家組成員之一,負責起草第七章;參加我國第一個電子交易條例《廣東電子交易條例》的專家鑑定與修改工作;參加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章條例》的專家徵詢工作並出具專家意見;接受商務部邀請,對《APEC隱私權保護原則》提供專家意見。2005年5月應美國商務部邀請為《APEC隱私保護原則》在中國的實施提供書面意見。

主要論文

1、《電子商務法學教學中的一個核心理論問題——論網路空間的域名權》(齊愛民),《人大複印資料》2004年第11期(全文轉載),原載《廣西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4期。
2、《論電子檔案中個人資料的法律保護》(齊愛民、賈淼),《人大複印資料》2005年第4期(全文轉載),原載《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年第6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示範法草案學者建議稿》,《河北法學》(核心期刊)2005年第5期。
4、《論個人資料》(齊愛民),《法學》(核心期刊),2003年第8期。
5、《德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簡論》(齊愛民),《武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
6、《美德兩國個人資料保護立法之比較——兼論我國個人資料保護立法的價值取向與基本立場》(齊愛民),《甘肅社會科學》(核心期刊),2004年第3期。
7、《UNCITRAL電子訂約公約大會評述》(齊愛民),《法學評論》(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
8、《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示範法》(合著),《法學評論》(核心期刊)2004年第4期。
9、《UNCITRAL電子商務工作組第四十屆大會綜述》(齊愛民),《現代法學》(核心期刊)2003年第5期。
10、《電子訂約中的風險負擔原則》,《法律適用》(核心期刊)2005年第5期。
11、《英國1998年個人資料保護法》(審校),載《智慧財產權文叢》(權威法學類論叢),鄭成思教授主編,方正出版社2004年總第11卷。
12、《土地法、動產法到信息法的社會歷史變遷》(齊愛民),《河北法學》(核心期刊),2005年第1期。
13、《論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卷》2005年第8期(全文轉載),原載《蘇州大學學報》(核心期刊),2005年第2期。
14、《電子契約典型法律規則研究》(齊愛民),武漢大學學報(社科版)(核心期刊),2002年第2期。
15、《信息技術與契約形式》(合著),《法學》(核心期刊),2002年第2期。
16、《論電子簽章及其法律效力》(齊愛民),《上海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
17、《論網路空間的特徵及其對法律的影響》(齊愛民),《貴州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2期。
18、《《洪湖水,浪打浪》著作權糾紛案程式問題評析》(齊愛民),《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4年第4期。
19、《電子商務法學教學中的一個核心理論問題——論網路空間的域名權》(齊愛民),《廣西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4期。
20、《OECD<關於隱私保護與個人資料跨國流通的指針的建議>》(審校),《廣西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21、《聯合國1990年關於自動資料檔案中個人資料的指南評析》,齊愛民、候巍,《河南警官司法職業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22、《網路虛擬財產的權利性質及其保護》(齊愛民、呂光通),載《中國物權法的理論探索》,孟勤國、黃瑩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3、《我國電子簽章立法的幾個基本問題》(齊愛民、張海龍),載《網際網路時代的法律問題》,杜敬明、唐建國主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4、《論電子簽名認證機構的法定義務和民事賠償責任》(齊愛民、張海龍),《廣西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5期。
25、《論美國政府政府信息公開之會議公開制度》,《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學論叢)》,2005年第1期。
26、《網路時代契約法的最新發展》,《貴州師範大學學報》,2005年第1期。
27、《美國信息隱私立法透析》,《時代法學》,2005年第2期。
28、《智慧財產權刑法保護客體的價值序位》(齊愛民、潘勤毅),《智慧財產權》2005年第3期。
29、《完善智慧財產權臨時禁令制度的構想》(齊愛民、盤佳),《中國著作權》,2005年第3期。
30、《論我國智慧財產權領域臨時禁令制度的建立與完善》(齊愛民、盤佳),《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教學論文專刊
31、《論網路虛擬物的權利屬性與法律保護》,《科技與法律》,2005年第3期。
32、《論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犯罪客體》,《廣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5年第2期。
33、《論信息法的地位與體系》,《華中科技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
34、《論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蘇州大學學報》(核心期刊),2005年第2期。
35、《電子商務法的地位與學科體系》,《學術論壇》,2006年第1期。
36、《不畏浮雲遮望眼——讀鄭成思先生主編的新作》,《智慧財產權》2006年第1期。

主要著作

(一)著作
1、《網路金融法原理與國際規則》,齊愛民等著,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網上證券交易法律問題研究》,齊愛民等著,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個人資料保護法原理及其跨國流通法律問題研究》,齊愛民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4、《網路法研究》,齊愛民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電子商務法原理與實務》,齊愛民、徐亮著,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6、《電子契約的民法原理》,齊愛民、萬暄、張素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7、《網路金融法》,齊愛民、陳文成,湖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8、《中國企業電子商務轉型及其法律問題研究》,副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9、《新婚姻法原理釋義》,齊愛民、劉娟、陳峻杉、陳文成,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10、《婚姻家庭法學》齊愛民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2月版。
11、《現代智慧財產權法學》,齊愛民主編,蘇州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原理與條文解析》,歐陽武、齊愛民等合著,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二)主持叢書
13、《電子商務法學叢書》,副總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2001年開始陸續出版。
14、《金融電子化法律問題研究叢書》,副總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開始陸續出版。
15、策劃《二十一世紀最新信息立法研究叢書》,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開始陸續出版。
16、《智慧財產權法判解學》,總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6年開始陸續出版
四、2002年到2005年期間主要科研項目和課題
(一)主持:《中國信息立法問題研究》(Research on Information Legislative Problem of China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05-2007,批准號:04XFX006。
(二)主持《廣西政府信息公開與廣西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研究》(Research on Government Open of GuangXi and Regulations Thereof” ,the subject for research in 15 philosophy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廣西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研究課題2004年—2005年(批准號:03BFX003)。
(三)主持《中國東協自由貿易中個人資料跨國流動的法律保護》(Legal Protections for Transnational Transfer of Personal Data in 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the subject for research in 15 philosophy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廣西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研究課題2004-2007年(批准號:04FFX001)。
(四)獨立《電子化政府與政府信息公開法律問題研究》(Research on legal problems of electronic government and government open),廣西百名中青年學術帶頭人計畫項目2003-2005(編號:C140001)。
(五)獨立《個人信息保護法比較研究》(Relative Research on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Law),全國博管會博士後課題2002年—2004年(編號:20052)。
(六)參加法務部年課題2001-2004——《電子商務的法律規範研究》(Research on Legal Norm of E-Commerce)課題。
(七)主持《廣西-東協自由貿易中電子商務法律問題研究》(Research on Legal Problem of E-Commerce in GuangXi -ASEAN Free Trade Area)-廣西教育廳課題2005-2007【桂教科研[2004]20號】。
(八)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與實施的法律問題研究》,2005年5月立項。

主要的國際國內立法實踐

1、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作為中國政府代表團專家顧問出席在維也納舉辦的聯合國貿法會電子商務工作第40屆大會——電子訂約公約大會,並代表中國政府做大會發言和參與大會討論。
2、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示範法)》(學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為專家組成員之一,負責起草第七章;
3、參加我國第一個電子交易條例《廣東電子交易條例》的專家鑑定與修改工作。
4、參加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專家徵詢工作並出具專家意見。
5、接受商務部邀請,對《APEC隱私權保護原則》提供專家意見。
6、接受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綜合組的委派,參加中美個人信息保護立法討論會(電視電話會議),2004年11月30日北京-華盛頓,以Our Focuses abou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為題做專題報告。
7、接受商務部條法司邀請,參見“《國際契約中使用電子通信公約》中國政府意見論證會”,2005年3月30日——31日,北京。
8、受美國商務部邀請(2005年5月28日),為APEC隱私保護框架在中國的實施提供書面意見。

社會兼職

重慶市法學學科帶頭人,我國網路與電子商務法學的開創者之一,信息法學的開創者之一。重慶市青年委員,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智慧財產權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大學智慧財產權法學科帶頭人,重慶大學智慧財產權管理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智慧財產權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科技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私法學會理事。廣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學科帶頭人之一,廣西法學會智慧財產權研究會會長,廣西智慧財產權學會理事長,重慶市智慧財產權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歐盟信息社會項目高級諮詢官。華中科技大學信息法研究中心主任(兼職),北京郵電大學網際網路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職),武漢大學網路與經濟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兼職),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研究員(兼職),深圳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兼職),貴州師範大學智慧財產權中心特聘研究員(兼職)。

主要獲獎

1、榮獲廣西第八次(2004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網路法研究》,齊愛民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榮獲廣西第八次(2004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論個人資料》,齊愛民,《法學》200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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