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進口服務目錄

鼓勵進口服務目錄

《鼓勵進口服務目錄》是為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進口國內急需的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而制定的法規。

2016年8月,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布了《鼓勵進口服務目錄》。

2019年4月,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知識產權局修訂發布了《鼓勵進口服務目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鼓勵進口服務目錄
  • 發布機構: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發布時間:2016年8月
  • 修訂時間: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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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功能

《鼓勵進口服務目錄》是引導和支持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根據《鼓勵進口服務目錄》,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依照有關規定享受貼息政策。

目錄修訂

修訂背景

2018年6月,《國務院關於同意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覆》(國函〔2018〕79號)要求,“及時調整《鼓勵進口服務目錄》,對試點地區進口國內急需的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和諮詢等服務進口給予貼息支持”。為貫徹落實檔案精神,經實地調研、問卷調查、專家論證、意見徵詢等環節,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對《目錄》進行了修訂,這也是中國主動擴大進口、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創新舉措之一。

修訂原則

一是國內急需,進口服務能夠滿足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二是體現國家戰略和政策導向,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方向;三是與服務行業主管部門既有鼓勵支持的進口領域相銜接;四是國內禁止開放和有損國家安全的服務進口領域不納入本目錄。

修訂內容

將原有兩級目錄擴充為三級,歸併了同類項。修訂後的一級目錄由3個調整為4個,主要是根據國務院檔案精神,新增了“諮詢服務”,並結合國家戰略和政策導向,對國內急需的諮詢服務進行了明確。修訂後的二級目錄8個,三級目錄16個。此外,將原描述內容調整為統一體例:先對服務內容進行客觀、全面、準確的描述,再結合實際情況對服務範圍進行舉例說明,以提高目錄的可讀性和實際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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