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違紀,指中國共產黨黨員違反黨內紀律規範的行為,主要包括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大類。
其中,違反政治紀律表現為偏離政治方向、搞團團伙伙等損害黨中央權威的行為,違反組織紀律包括不服從組織決定或違規選拔幹部,違反廉潔紀律涉及公權私用或收受財物,違反民眾紀律涵蓋刁難民眾或不作為,違反工作紀律包含玩忽職守或形式主義,違反生活紀律涉及道德失范或違背公序良俗。違紀行為的認定需符合危害性、違規性、應受懲責性三要件,並遵循“紀嚴於法、紀在法前”原則。
該類違紀行為的界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現行版本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對違紀黨員的處理程式包括啟動、審查、審理、決定、實施五個階段,處分種類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黨員違紀
- 屬性:政治
黨員違紀,每類違紀行為在現實生活中表現形態各異,政治立場不穩,損害了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組織紀律渙散,破壞黨組織的團結統一。廉潔政治蒙塵,滋生腐敗問題。脫離民眾,損害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江山萬里,人民至上。履職不力,侵害黨的正常工作秩序。道德淪喪,敗壞社會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