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成立的機構,下設檢察院和法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
  • 成立時間:上個世紀八十年代
  • 內設機構:檢察院和法院
  • 所屬地區:黑龍江省
歷史沿革,機構簡介,發展狀況,地圖信息,

歷史沿革

黑龍江森工林區檢察機關是在社會主義法制不斷建立和健全的形勢下,於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建立起來的。1980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林業部等六部(院)決定在國家重點林區設立檢察院和法院兩個司法機構。1981年12月28日黑龍江省編委、省人事局、省森工總局等7個單位聯合下達了林區各級檢察機關的編制數。1982年4月28日黑龍江省人大正式通過立法確認森工系統檢察機關機構設定。1982年10月經黑龍江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省森工林區檢察機關做為省人民檢察院的派出機構,由牡丹江、松花江、合江三個林區分院及所屬基層院組成。其中牡丹江林區檢察分院下轄八面通、大海林、海林、東方紅、東京城、迎春、林口、綏陽、柴河、穆稜等十個林區基層院;松花江林區檢察分院下轄山河屯、方正、亞布力、興隆、葦河、沾河、通北、綏稜、清河等九個林區基層院;合江林區檢察分院下轄鶴北、鶴立、雙鴨山、樺南等四個林區基層院”。全省森工林區共三個檢察分院、二十三個基層院。在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和森工總局黨委的領導和關懷下,經過松花江、牡丹江、合江三個林管局黨委及所屬林業局黨委的積極工作,緊張籌備,1983年8月森工系統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二十年來,森工“三江”分院,在國家法制建設過程中不斷得到充實、提高,成為一支具有一定規模和良好政治業務素質的專業檢察隊伍。在工作生活條件較為艱苦的情況下,經受住了改革與發展的考驗——綜合執法素質全面提高;在履行職能上,擔負起了打擊各類犯罪,保護民眾利益的重擔——保證了林區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隊伍建設方面實現了爭創達標“滿堂紅”——在新世紀初23個基層林區院全部邁入省級“五好”人民檢察院行列。截止2001年未,全林區兩級檢察院共審查批捕各種罪案2899件3056人,審查公訴2867件2980人;其中批捕涉林罪案340件402人,公訴290件350人,依法查處各類涉嫌職務犯罪案3570件,為國家和企業挽回很大的損失,為森工國有林區的社會穩定,經濟建設做出了貢獻。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進一步完善,林區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質性進展。根據中共黑龍江省委八屆八十次黨委會議決定和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黑編[2000]212號《關於設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精神,總局黨委對籌建省林區檢、法兩院這一重大司法體制改革組織專門班子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和科學論證。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同意設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的批覆》,高檢發政字[2001]72號於2001年8月下達後,撤銷原黑龍江省牡丹江林區、松花江林區、合江林區三個檢察分院,設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的籌建工作進入實質性階段。森工總局黨委於2001年8月與省檢、法兩院共同成立了林區檢、法兩院籌建領導小組,下設檢察院籌建辦,制定了籌建實施方案,形成了林區檢察分院的基本建設可研報告並得到了國家林業局的審批。至2001年12月中旬,在省院、總局黨委的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及“三江”林管局黨委的支持下,“三江合一”各項籌建工作基本完成。2001年12月15日,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審議決定撤銷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牡丹江林區分院、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松花江林區分院、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合江林區分院,設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同時,批准任命了檢察長、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的法律職務。至此,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依法設立,於2002年1月10日正式辦公。

機構簡介

根據檢察系統改革前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的黑編[2000]212號檔案的基本精神,按照高檢院在檢察改革過程中提出的“分、市院內設機構統稱為處”的意見,林區分院內設機構為15個:辦公室;政治部(內設幹部處、組織宣傳處、幹部教育培訓處、警務處——掛法警支隊牌子);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檢察局(內設偵查一處、偵查二處、綜合指導處、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瀆職侵權檢察局;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一個機構三塊牌子,與舉報中心、刑事賠償辦公室合署);職務犯罪預防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與檢察委員會辦公室合署);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行政裝備處;機關黨委(含機關工會、共青團)。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人員編制為115名。目前,近百名從事檢察工作和近五十名其他崗位工作者,正在各自崗位上,為林區檢察事業默默奉獻著。一坐占地總面積12000平方米,建築面積6694平方米,莊重肅穆的現代化辦公大樓矗立在哈爾濱市香坊區公濱路175號。

發展狀況

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的成立,不僅是過去牡丹江、松花江、合江三個林區分院的延續與整合,而且意味著一種超越與升華,孕育著更新的希望與更大的發展,是林區檢察工作與時俱進,奮發有為,實現新飛躍,開創新局面的里程碑。二年來,在分院黨組的領導下,林區檢察隊伍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堅持“兩個務必”中,在爭創“學習型檢察院、學習型處(科)室”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教育活動中,全面提高了政治業務素質,機構轉型工作升華各項檢察業務取得跨躍式成績。偵查監督開展了涉林案件調研行動,複查立案59起,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8萬元;代表國家出庭公訴720件910人;反貪偵結案件104起,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00餘萬元;瀆職侵權檢察、監所檢察、控告申訴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檢察技術、科技強檢、幹部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基層院建設等各個方面,均都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不斷開拓進取已基本形成大格局、大網路的新局面,林區檢察工作走上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道路,為黑龍江森工林區政治穩定和經濟建設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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