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是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指導日常工作的校級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
  • 歸屬:黑龍江大學
  • 對象:黑龍江大學學生
  • 指導:黑龍江大學學工部
分布,組織機構,企業文化,部門分工,現任負責人,工作時間,歷屆負責人,管理細則,

分布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位於黑龍江大學B區“學生之家”三樓,是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校學生會、校社團聯合會等校級學生組織的辦公室所在地,並設有報告廳、多功能廳、聲控室、會議室、舞蹈排練室、聲樂排練室、社團活動室(3個)、備品室(2個)等廳室,系在校學生日常文化活動的主要場所。
大學生活動中心平面圖大學生活動中心平面圖

組織機構

黑龍江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指導日常工作,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活動部、策劃部、傳媒部六個智慧型部門,主要負責學生活動中心日常管理及維護,監督和協調各學院(部)學生組織(社團)在學生活動中心按規定有序開展活動。

企業文化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2002年11月正式成立以來,經過多年的發展,幾代人的努力,已經有了自己的企業文化、組織特色。如今,在全面建設和諧校園的氛圍之中,在一批優秀的學生幹部帶領之下,校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秉承“從平常中來,到平常中去,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工作宗旨,本著“認認真真學習,踏踏實實工作”的組織理念,以“大活是我家,我愛我家”的團隊意識,正向著新的目標不斷前行!

部門分工

秘書處:負責活動中心的值班工作安排、日程規劃、會議記錄,規整中心成員檔案以及相關文書書寫。
宣傳部:負責活動中心的活動前期宣傳,活動海報的設計製作,活動的采編報導。
外聯部:負責活動中心與其他組織機構、協會社團的溝通聯絡,活動策劃和早期準備以及活動資金的籌備, 贊助的拉取。
活動部:負責活動中心硬體設施維護、日常備品統計、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秩序維持。
策劃部:負責活動中心所組織的活動策劃,活動安排。
傳媒部:負責活動中心的網路建設及維護,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現任負責人

主 任:紀傳宇
副主任:荊丹陽、明 月、裴 根
秘書處:丁 寧
劉佳玉(副)、田 甜(副)、姜健洋(副)
活動部:趙鵬嘉
呂欣珂(副)、宋智超(副)、魏 昆(副)
外聯部:袁 月
王彥楠(副)、褚 鶴(副)
宣傳部:王乙焜
許 磊(副)、張 瑩(副)、崔煥力(副)
策劃部:李 婧
范思源(副)、張璐璐(副)
傳媒部:馮一葦
宮 偉(副)

工作時間

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00
晚上:18.00~~21:00

歷屆負責人

指導老師: 大學生活動中心管委會自成立以來,先後由劉東興、潘卓然、孫長征、初陽等老師指導日常工作,現由黑龍江大學學工部(學生處)綜合辦公室王運來老師負責。
學生幹部:
屆次
職務
姓名
年級
學院
專業
2002屆
主任
副主任
姚 塞
尹相輝
2000級
2000級
-
2003屆
主任
蘇樹濤
張 丹
2001級
2002級
經濟學院
西語學院
2004屆
主任
張德寶
李小龍
2002級
2003級
新聞傳播學院
法學院
2005屆
主任
李小龍
2003級
法學院
副主任
高金寶
2003級
文學院
2006屆
主任(秋)
李百通
2004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主任(春)
劉東旭
2004級
文學院
副主任
遲 騁
2004級
新聞傳播學院
2007屆
主任
潘和偉
2005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副主任
趙 媛
2005級
法學院
2008屆
主任
張 珊
2006級
文學院
副主任
孫婧琦
2006級
藝術學院
副主任
於福泉
2007級
法學院
2009屆
主任
李昊哲
2007級
生命科學學院
食品工程
副主任
李志敏
2007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金融學
副主任
門奇森
2007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市場行銷
2010屆
主任
狄見非
2008級
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
副主任
高海鵬
2008級
農學院
農業資源
副主任
於夢晗
2008級
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事業管理
2011屆
主任
孫悅
2009級
新聞傳播學院
廣播電視編導
副主任
齊桂玄
2009級
建築學院
土木
副主任
吳歆哲
2009級
歷史文化旅遊學院
滿語
2012屆
主任
紀傳宇
2010級
文學院
套用外語
副主任
荊丹陽
2010級
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
副主任
明月
2010級
西語學院
德語
副主任
裴根
2010級
法學院
法學

管理細則

1.外來人員須出示有效證件或經值班人員批准後方可入內。
2.各廳室須申請聯繫單後方可外借,並將申請單位的姓名、院系、聯繫方式留下,等候通知和安排。
3.活動中心成員和使用中心的單位要維護中心的設備完好無損,如有損壞,由使用單位負責賠償,活動結束後,保證使用廳室恢復原貌。
4.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活動中心牆上、音響上貼上懸掛任何物品,如:海報、照片、條幅及其它裝飾物品。
5.各廳室活動期間,不允許場內人員站在椅子、桌子或暖氣片上,注意活動秩序。
6.其他組織人員使用電話時,要登記其打電話的事由及姓名、職務,禁止打私人電話。
7.外來人員不得隨意走動,須由值班人員帶到指定位置,在規定範圍內活動。
8.禁止任何人員在活動中心任何地方吸菸,違者將被勒令離開。
9.各廳室開展活動布置場地時,必須留出防火通道並保證出入暢通。
10.拒絕在活動中心開展與燃放煙花、煙火相關的活動。
11.不得隨意移動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
12.服從活動中心工作人員的統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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