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直

黃直(1500—1579年),明中期學者、諍臣。字以方,別號卓峰,江西金溪人。王陽明弟子。嘉靖二年(1523)進士,任漳州府推官,因抗疏論救而下詔獄。後赦還,甚貧,妻紡織以給朝夕,直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隆慶元年(1567),贈光祿少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直
  • 別名:以方
  • 出生地:江西金溪
  • 職業:明中期學者、諍臣
簡介,生平,

簡介

黃直 字以方,江西金溪人。明中期學者、諍臣。初,受業於王守仁。嘉靖二年(1523)會試,主司發策極詆守仁之學。直與同門歐陽德不阿主司意,編修馬汝驥奇之,兩人遂中式。直既成進士,即疏陳隆聖治、保聖躬、敦聖孝、明聖鑒、勤聖學、務聖道六事。除漳州推官。以漳俗尚鬼,盡廢境內淫祠,易其材以葺橋樑、公廨。御史誣以罪,送吏部降用。行至中途,疏請早定儲貳。帝怒,遣緹騎逮問。無何得釋,貶沔陽判官。嘗署崇陽縣事,有惠政。丁外艱,外艱歸,三年不御酒肉。服闋赴部,適楊名(1505~?)、黃宗明下獄。直抗疏言:“九經之首曰修身,其中曰敬大臣,體群臣。今楊名以直言置詔獄,非所以體群臣。黃宗明以論救與同罪,非所以敬大臣。二者未盡,天下後世疑陛下修身之道亦有所未盡矣。”帝大怒,並下詔獄拷掠,命發極邊,編戍雷州衛。赦還,貧甚,妻紡織以給朝夕,直讀書談道自如。久之,卒。隆慶(1567)初,贈光祿少卿。

生平

初由進士授漳州府推官。黃直在刑獄工作中,表現出剛方氣節,明嘉靖四年(1525年)任長泰知縣。黃直為官,抱著“愛民、為民”的一片熱心。他一到長泰就是撫恤貧窮,懲革奸猾。黃直施政以興農為首要,興修水利,拜老農為師,總結經驗,命各鄉里正,層層貫徹。對於冤獄,前任未能剖斷的,認為必有其蹊蹺在。他一一查清判明。
每逢朔望,黃直便蒞臨縣學,與諸癢生秀才,講論《四書》、《五經》,指導作文作詩,直到中午太陽當空才返回。黃直看到縣學的校舍狹窄,諸生學習擁擠,就組織拆毀魏忠賢祠、厲(鬼)祠、孟婆祠等,用以拓建學校。
黃直由於氣節剛方,不諂上官,遭陷獲獄。人知其冤,同事、同窗、土君子作詩安慰他,他把這些詩篇集成若干卷,名曰:《鳴難錄》。上知其冤,將他調走,士民捐金贈送,他全部用來建學府。
後來,黃直調入京城為朝官,不久因選立太子事忤旨而降職。明萬曆七年(1579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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