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照龍

黃照龍,曾任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22年8月,黃照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照龍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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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16年4月-2017年6月任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2017年6月8日,免去黃照龍的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辦理退休,退休時間從2017年5月起計算。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月,據海南省紀委監委訊息,黃照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2年8月,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海南省東方鹽場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場長黃照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照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決定購買公務用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使用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造成國有企業資產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照龍身為長期在鹽業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濫權妄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私慾膨脹,靠鹽吃鹽,大搞權錢交易。黃照龍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照龍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0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七起違規吃喝典型問題,其中有省鹽業集團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照龍虛開發票支付違規公款吃喝費用問題。2013年至2015年,黃照龍以酒水、餐飲等名目虛開發票方式套取公款5.16萬餘元,用於支付東方鹽場違規公款吃喝費用。黃照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黃照龍被開除黨籍,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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